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中國船員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2020-12-11 中國政府網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

《中國船員發展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交海發〔2016〕1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為建設一支滿足國家戰略需要和適應我國航運發展的船員隊伍,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等要求,促進中國船員發展,我部編制了《中國船員發展規劃(2016-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交通運輸部

                                            2016年9月2日


中國船員發展規劃(2016-2020年)


中國是海洋大國、航運大國,也是船員大國。船員在建設海洋強國、推進「一帶一路」、服務長江經濟帶,促進水上交通運輸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是國家重要戰略資源。為建設一支滿足國家戰略需要和適應我國航運發展的船員隊伍,促進中國船員科學發展,根據國家建設海洋強國、海運強國戰略決策和促進水運業發展的部署安排以及「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等,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時期,中國船員快速發展,船員隊伍建設、法制建設、文化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1.船員隊伍規模迅速壯大。截至2015年底,全國註冊船員1370224人,其中海船船員638990人,內河船員731234人,分別比2010年增長25.6%、68.56%和2.72%,基本滿足了我國國民經濟和水運行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2.船員教育培訓體系日趨完善。2015年全國船員教育培訓機構310家,基本適應了船員教育培訓需求。船員培訓質量穩步提高,我國履行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體系得到國際主要航運國家的認可,與24個國家(地區)籤署了互認或單邊承認船員適任證書協議。

3.船員法規體系初步形成。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先後修訂和制定了船員註冊、培訓、考試、發證、值班、服務以及海員外派等10多個部門規章和配套文件,符合我國國情、適應航運發展需要的船員法規體系初步形成,為船員隊伍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4.船員保障機制逐步建立。建立並初步運行全國海上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11個省(市)成立了船員服務行業協會,促進了行業自律。協調處置船員境外突發事件,保障船員合法權益。2015年11月12日,我國正式批准《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為船員權益提供進一步保障。

5.船員文化建設初見成效。編制《中國海員史》,展現海員不同時期的突出貢獻和精神風貌;組織「全國海員技能大比武」,激發了廣大船員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操作技能的熱情;開展「世界海員日」系列活動,宣傳船員的價值和貢獻,營造良好的船員文化氛圍。

6.船員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積極推進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了9項船員管理事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出了一系列便利船員的舉措。在海上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框架下,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中國船東協會籤署了《中國船員集體協議》。航運企業、船員培訓和服務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船員的水平進一步提高。

我國船員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仍然面臨著諸多挑戰:現代青年群體的擇業觀念和風險偏好發生了變化,船岸工資收入差距逐年縮小,船員職業優勢明顯降低,長江等內河高級船員短缺現象日益加劇,我國船員可持續發展動力不足;船員培養周期與船舶建造周期的差異化,導致船員供求關係難以保持動態平衡;船員培養與使用的緊密度還不夠,面向不同市場的多元化培養體系尚未形成,內河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培訓明顯不足,海船船員的國際競爭力還有待提升;船員市場信息的公開透明度還不高,市場機制仍需完善,市場自身功能有待進一步發揮;船員職業所獲得的政策支持力度與我國所處的船員大國地位仍不相符,與世界航運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差距;船員權益保障機制和公共服務體系還不完善,船員文化建設任重道遠。

(二)形勢要求。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經濟社會轉型的攻堅期,也是航運市場轉型升級的過渡期,船員隊伍發展面臨著新的形勢。

1.實施國家戰略對中國船員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十三五」時期我國發展的環境、條件和任務將發生新的變化,經濟發展新常態必然對航運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也對我國船員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船員在建設海洋強國和服務「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國務院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海運業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加強海員特別是高級海員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專業化、國際化海運人才」。船員隊伍發展要適應國家戰略和航運發展新要求,更好地發揮保障作用。

2.現代職業教育發展為船員培養開闢了新途徑。國家高等教育分類發展政策和現代職業教育發展措施為應用型船員隊伍培養指明了方向。航海人才培養要對接國家政策,堅持應用導向,實施分類管理,培養多層次的適應現代航運發展的船員人才隊伍。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教育部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以及國務院有關事件調查組關於航海職業教育發展的建議,為應用型船員人才的教育和培養開闢了新的途徑。

3.航運業轉型升級為船員隊伍發展帶來了新動力。全球航運呈現持續低迷態勢,我國航運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推動航運企業兼併重組,加快產業轉型升級。航運業的結構整合,有利於優化企業船員配置,促進船員收入分配等核心制度建設。《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正式履約,為改善船上工作環境、保障船員薪酬福利等奠定了法律基礎,有利於維護海員權益、改善海員職業發展環境、促進海員職業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海洋強國、海運強國戰略目標和「四個交通」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服務國家戰略和航運發展為宗旨,以促進船員職業發展為導向,統籌推進改善船員發展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促進船員隊伍科學發展,全面提升船員的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為實現海洋強國戰略目標提供堅強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發展。以市場為導向,改革完善船員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船員培養和管理模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船員市場環境。

2.堅持質量優先、持續發展。以應用為導向,強化培訓質量,提高船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優化船員隊伍結構,增強發展動力,促進科學發展。

3.堅持統籌推進、協調發展。以問題為導向,協同推進促進船員發展的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合力,推動船員隊伍協調發展。

4.堅持改善環境、服務發展。以目標為導向,持續改善船員發展環境,促進船員成長,提升船員職業吸引力,擴大船員市場開放,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提高我國船員的國際競爭力,服務國家戰略和航運發展。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0年,我國船員發展的總體目標:船員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更加健全,船員發展的基礎和環境明顯改善,船員隊伍更加適應國家戰略和航運發展的需要,服務國際航運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基本實現由船員大國向船員強國的轉變。

2.具體目標。

——培育一支滿足國家戰略和航運發展需要的船員隊伍,適應船舶大型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發展趨勢和船舶運輸方式轉變的需要,船員隊伍數量基本適應,結構相對合理,素質明顯提升。

——初步形成誠信自律、規範有序的船員市場體系。船員市場信息更加公開透明,市場自身調節功能進一步增強,在船員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效發揮。市場運行規範,船員流動有序,公平競爭和誠信機制初步形成。

——基本建成應用型船員培訓考試發證體系。面向不同市場的多元化船員培養模式初步形成,遠程與現場相結合的船員教育培訓體系基本建立,船員實操技能穩步提高。初步建成覆蓋全國的船員考試評估基地,船員理論考試實現遠程化和分段化,促進船員培養與使用的協調一致。

——基本建成全方位的船員市場協同監管體系。建成智慧型海事船員監管體系,對船員適任資格形成和履職活動的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推動建立企業負責、行業自律、船員誠信、政府監管和各方協同配合的船員市場監管體系,對市場運行和市場主體活動進行全面監管,促進市場規範有序運行。

——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船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船員公共服務平臺,融合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方式,建成服務船員「口袋工程」,打造「幸福船員」服務品牌,為船員提供全方位、多層次、一體化的高品質服務。

——持續改善船員發展環境。健全船員法規體系,推進法治建設。推動出臺促進船員職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升船員職業吸引力。有效運行海上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宣傳推介船員文化,擴大船員市場對外開放,持續改善我國船員發展環境。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應用型船員培養模式,打造高素質的船員人才隊伍。

1.建立健全船員教育培訓規範標準。

建立船員適任標準體系,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制定船上培訓管理辦法。按照船員不同職務資格的適任能力要求,結合各地實際,梳理船員培訓的知識要點,細化培訓內容、方式、時間和評價要求,形成系統的船員培訓知識體系。制定船員培訓大綱,修改完善客船、危險品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大綱,提高客船、危險品船舶船員培訓和適任考試標準。編制船員培訓模擬器性能標準,明確可以用模擬器替代實船訓練的科目、內容和具體要求。制定船員遠程教育培訓管理辦法,編制船員遠程教育培訓平臺建設和培訓課件製作規範。

2.統籌規划船員教育培訓能力建設。

加快發展船員現代職業教育,建立多元化的船員教育培訓體系,鼓勵船員持續學習。交通運輸部門商有關部門統籌規劃航海院校和培訓機構的培訓教育工作,推動形成一批層次多樣、分布合理、面向不同市場的船員教育培訓機構。完善船員職業教育培訓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實船和模擬器投入,持續保持培訓資質的有效性。推行船員教育培訓機構分類分級管理,完善船員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評價機制,探索第三方教學質量評估,建立船員教育培訓機構退出機制。推動出臺鼓勵校企合作辦學的措施,促進航運企業和教育培訓機構聯合辦學,建設船員實訓基地,支持優秀的船長、船員參與教學,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

3.改革和創新船員教育培訓方式。

以應用為導向,改革船員教育培訓方式,強化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和綜合素質教育培訓。調整實際操作和理論培訓權重和結構,強化實際操作能力訓練,鼓勵航運企業根據需要與教育培訓機構合作,實行訂單式和模塊化分段式培訓,建立船上培訓師隊伍,探索「師帶徒」培訓模式,研究案例教學等有效的船員培訓和教學方式。建設船員遠程教育培訓平臺,推行船員遠程教育培訓,形成遠程與現場相結合的船員教育培訓體系,促進船員教育培訓優質資源均等化。開展船員素質教育和培訓,推進綜合素質教育培訓進課堂,組織編寫船員職業道德、法制觀念、安全責任和權益保護等知識培訓教材,並納入船員培訓和考試大綱,提升船員綜合素質。開展愛國主義和國防教育,為國防建設提供後備人才。

推進IMO示範課程在我國船員教育培訓中的應用,進一步提高我國船員的教育培訓質量。開放國外航運企業與我國船員教育培訓機構合作開展船員培訓,學習和借鑑國際先進的船員培養理念和培訓模式。落實《中國-東協海事教育與培訓發展戰略》,加強與東協國家在船員教育培訓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在區域人才培養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探索外國籍船員在我國培養的機制和模式,進一步便利港澳臺地區船員在內地參加培訓。

4.落實船員培養主體責任。

以目標為導向,明確航運企業、船員培訓機構和相關部門的船員培養責任,培育一支滿足國家戰略和航運發展需要的船員隊伍,為航運發展提供管理和專業人才儲備。

落實航運企業船員培養主體責任。航運企業應制定船員培養和發展規劃,加強船員在職教育和培訓,根據不同職務船員所服務船舶的種類、噸位、航行水域的差異化以及公司對船舶安全管理的要求,採取針對性培訓,提升船員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保持船員持續適任,促進企業安全發展和船員健康成長。

落實船員教育培訓機構船員培訓責任。船員教育培訓機構應持續完善教育培訓質量管理體系,以應用為導向,改進培訓方式,強化實操訓練,加強師資能力建設,持續提升培訓質量。

落實船員培訓管理責任。相關部門應落實船員教育培訓管理責任,統籌規划船員教育培訓機構設置,規範船員教育培訓行為,提高教育培訓質量,改善船員教育培訓政策環境。

(二)創新船員考試發證模式,實現考試發證與培訓協調一致。

1.調整優化船員考試內容。

改變應試型船員培訓考試模式,根據船員適任標準體系修訂船員考試大綱和題庫,努力實現考試與培訓和使用的協調一致,考試結果能夠更加客觀地驗證船員培訓效果,反映船員的適任能力。理論考試注重考核船員對應知應會知識的了解和掌握,實操考試注重對船員實操能力的評價和考核,強化對船員日常操作、應急應變等方面的技能評價。建立船員考試社會命題和題庫維護機制,逐步加大情景模擬試題的應用,制定完善船員理論考試、模擬器及實船考試等規範標準。

2.創新船員考試方式方法。

創新船員考試方式和手段,探索「實船一站式」船上培訓和實操考試模式。建設船員遠程考試平臺,實現理論考試遠程化,推行船員預約考試。根據需要,在船員流動量大或偏遠地區的海事站點、教育培訓機構等設立船員遠程考試考場。在船員遠程培訓和遠程考試的基礎上,結合船員分段培訓的需要,實現船員理論考試分段化。制定船員遠程考試考場建設標準和遠程考試管理辦法,規範船員遠程考試行為。推進船員實操考試電子化,開發應用船員實操考試管理系統,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科目研究開發符合本地需要的船員實操考試智能化系統,逐步推進船員實操考試智能化。

3.加強船員考試管理能力建設。

建設適應船員考試工作需要的船員實操考試基地,加快完善上海、武漢等船員考試評估示範中心建設。建立完善考官、適任評估員、體系審核員培養和管理機制,培育一支業務精湛、素質一流、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專業人才隊伍。規範船員考試行為,調整完善船員考試收費標準,加強考場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反考場紀律和作弊行為,促進船員考試評估工作的規範、公平和公正。

4.改進船員證書籤發模式。

完善船員考試發證機構資質條件,實行船員考試和發證分離。修訂船員技術檔案管理辦法,規範船員電子檔案管理要求,取消船員考試發證調檔,實現船員異地申請辦證。合併簡化船員證書格式,推廣應用船員證書電子印章、電子籤名,實行電子格式船員證書,實現船員證書遠程自助查詢和列印。進一步完善海船船員和內河船員,以及運輸船舶船員和軍事船舶船員、漁船船員之間的任職通道,促進船員有序流動。

(三)建設高效運行的船員市場體系,促進船員市場健康發展。

1.建設公開透明的船員市場。

加大船員市場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增強船員市場透明度,更好地發揮市場自我調節功能。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和查詢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船員發展的政策法規,編制年度《中國船員發展報告》,公布中國船員隊伍發展狀況。探索建立中國船員指數,綜合反映船員市場供求狀況。企業、研究機構和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應增強對船員市場信息的分析和趨勢變化的預判能力,研究建立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信息發布渠道,向社會發布行業標準和行業規則,跟蹤並及時反映船員供求關係的動態信息以及船員工資薪酬狀況、就業和招募安置情況等信息。

2.建設規範有序的船員市場。

按照國家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取消制約船員市場運行的行政審批事項,釋放市場活力,促進航運企業、船員服務外派機構和社會組織有效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建設全國和地方船員服務協會等行業組織,提高船員市場自我管理能力,制定市場運行規範和從業人員道德標準,督促成員單位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提高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建立船員市場誠信體系,督促市場主體誠信經營,提高服務質量,促進船員行業的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修改完善船員服務外派管理法規,理順管理關係,規範船員勞務派遣行為,健全船員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政府對市場的監管,切實保障船員合法權益。落實船員市場各方責任,形成企業負責、行業自律、船員誠信、政府監管等各方協同配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實現船員市場的有序競爭和高效運行。

3.建設開放共贏的船員市場。

按照有利於促進我國航運經濟發展和海洋強國建設,有利於促進勞動就業和對外勞務政策實施、維護國家利益,有利於提升中國海員國際競爭力、保護我國海員合法權益、提升中國海員國際地位的原則,擴大我國船員市場對外開放,規範外國籍船員在中國籍船舶上的任職管理。拓寬中國船員走出去的渠道,推進與有關航運國家的證書互認,提升我國海員的國際競爭力。試點開放外資企業在我國自貿區設立海員外派機構,逐步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組織工作,提高參與制定國際公約、規則、標準和規範的能力水平,提高我國船員的核心競爭力,樹立負責任的航運大國形象。

(四)深化海事船員管理改革,推動管理轉型升級。

1.構建服務型船員管理模式。

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依法行政、堅持有效監管、堅持服務發展,改變以考試發證為主體內容、源頭控制為主要形態的傳統管理模式,將船員管理融入到交通行業發展的大環境中,構建服務型船員管理模式,推動船員管理轉型升級。

積極推進簡政放權,全面梳理船員管理職能,明確船員培訓管理、服務外派管理、船員市場管理和權益保障等職責的邊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完善「權力清單」。理順管理關係,優化職能結構,減少審批環節,實施分級管理,實現船員管理職能的合理配置。建立船員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探索建立「責任清單」,做到放管結合,有效履行船員管理職責。轉變服務理念,提升服務層次,在信息公開、業務無紙化、打破管轄、「口袋工程」四個板塊,推出便利船員的「服務清單」。

2.推行智慧管理。

切實轉變船員管理職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船員現場監管體系,推行智慧管理。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對船員適任資格形成和履職活動的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基本實現船員現場監管與考試發證、船員管理與船舶管理和水運行業管理的全面協同。建立船員現場監督檢查制度,編制現場檢查技術指南,規範船員現場監督檢查行為。實施船員現場監督檢查指標管理,將船員履職行為、培訓和服務活動等監督檢查納入目標考核。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調整配員標準,嚴厲打擊配員不足、人證不符、資歷不實等違法行為,促進船員有效履職和航運安全。按照海事系統「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加強現場執法隊伍和裝備建設,強化執法人員船員管理法規和知識培訓,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現場執法隊伍。

(五)建設船員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船員公共服務水平。

1.建設船員公共服務平臺。

探索搭建由政府牽頭,企業、工會、社會組織等各方參與的共享平臺,融合服務資源和服務能力,為船員提供職業規劃、就業指導、法律援助、信息諮詢等公共服務產品,促進船員成長和職業發展。充分發揮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作用,推動成立中國船員公共服務中心,為船員提供公共服務,受理船員投訴,協調處置船員突發事件,宣傳推介船員職業,研究促進船員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建立船員人身傷亡訴訟案件司法聯動機制,切實保障船員合法權益。

2.創新船員服務方式。

轉變船員服務理念,創新船員服務方式,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出適合船員職業特點的服務產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提供船員證書信息、機構信息、考試辦證信息等各類查詢和提醒服務。編制船員發展相關職業指南,為船員提供專業指導。推行以無紙化和智能化為標誌的「網際網路+船員」電子政務模式,構建一站式電子政務窗口,實現船員業務全流程電子化。建設服務船員「口袋工程」,開發應用船員移動服務平臺、自助服務平臺、遠程培訓平臺和遠程考試平臺,推進遠程培訓和遠程考試,實現船員業務網上申辦、移動申辦和自助申辦,將電子化、智能化、便捷化的服務裝進船員的口袋裡。推行「網際網路+船員」服務模式,打造「幸福船員」服務品牌,為船員提供全方位、多層次、一體化的高品質服務。

(六)改善船員職業發展環境,促進船員隊伍可持續發展。

1.建立促進船員發展合作機制。

推動建立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工會、社會組織間促進船員發展的合作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服務船員發展。出臺航海類院校或職業教育畢業生參加船員考試和職務晉升的優惠措施。加強基礎研究,推動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船員教育培訓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研究船員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提升船員職業吸引力。跟蹤研究國際公約,深化雙邊、多邊海運海事領域國際合作,積極開展海運會談,參與政府間社保談判,維護我國海員合法權益。

2.推進船員權益保障機制建設。

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建立履約合作機制和船員投訴受理處置機制。研究完善船員境外突發事件處置機制。開展船員權益保障立法研究,改善船員發展的法治環境,保障船員合法權益。完善全國海上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推動省級海上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的建立和運行,在海上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框架下,完善船員勞動合同範本,研究建立船員工資統一指導標準,加快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健全集體協商爭議和船員投訴處理機制。

3.深化船員文化建設。

政府、航運企業、航海院校、行業組織等各方應共同加強船員職業宣傳,運用多種手段宣傳船員的價值和貢獻,提升船員職業的吸引力。藉助「世界海員日」「中國航海日」「全國海員技能大比武」等活動,展示船員風採,激發船員的職業榮譽感,弘揚「愛國、進取、敬業、奉獻」的船員精神。完成《中國海員史》編寫,挖掘中國船員的光榮事跡,宣傳船員價值,培養船員的認同感和自豪感。推廣船員文化,形成尊重船員勞動、關心船員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保障措施

為保證中國船員發展規劃目標的實現,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法規體系建設,加強船員管理人才建設,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為規劃實施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航運企業、船員教育培訓機構、船員服務外派機構等相關單位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形成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穩步推進,做好宣傳,總結並推廣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保障規劃的有效實施。

(二)完善法規體系建設。

開展船員立法研究,以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等國際公約為契機,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及其配套規章,修改完善《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建立完善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和船員遣返、船東責任財務擔保等船員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制度,建成符合我國國情、適應國際航運發展需要的船員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促進中國船員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加強船員管理人才建設。

加快培養、儲備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素質過硬、責任心強、熟悉船員管理業務和國際海事事務運行規則的專業人才隊伍。建立船員管理人才使用與激勵機制,促使船員管理人才隊伍覆蓋全面、相對穩定和梯隊發展。加強航海院校、培訓機構航海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養和引進力度,提高高等航海教育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為船員隊伍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快信息化建設。

充分應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新技術,加快推進船員管理和服務相關應用系統的改造、整合、建設和推廣應用,為提升船員管理效率和服務能力提供技術保障。落實信息化項目建設和維護資金,加大船員信息化科研投入,構建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的多元化、多渠道資金保障格局,促進船員發展重點課題和信息化技術的研究應用。

(五)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跟蹤,對規劃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確保規劃主要任務的落實。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把握船員隊伍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調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進一步增強規劃的指導性。

相關焦點

  • 交通運輸部等關於精準做好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官網今天發布《交通運輸部 外交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 國家移民管理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精準做好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為原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外事辦、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 交通運輸部:2016年大中城市公交一卡通將通用
    交通運輸部:2016年大中城市公交一卡通將通用  據新華社電 公共運輸一卡通全國聯網有了時間表。交通運輸部昨天宣布,預計2016年年底前,全國大中型城市初步實現公交一卡通的跨市域、跨交通方式使用;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國範圍內跨市域的公共運輸一卡通互聯互通,全國聯網。  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副司長王水平昨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交通部已於近期印發了關於做好《城市公共運輸IC卡技術規範(試行)》驗證工作的通知,標誌全國公共運輸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
  •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部公文處理辦法》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2014年3月6日    交通運輸部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交通運輸部公文處理工作,進一步精簡公文、轉變文風    交通運輸部文件適用於向國務院請示、報告工作,轉發或者批轉重要文件,發布具有規範性的重要政策和管理制度,部署全局性工作,公布重要的機構變動、職能和人員調整、獎懲事項,下達和調整長遠規劃、中長期計劃,發布年度工作要點,以及其他需發交通運輸部文件的事項。
  •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行業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交政研發〔2015〕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部管各社團,部屬各單位
  •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值班規則》的...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值班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5號)《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值班規則〉的決定》已於2020年7月2日經第21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1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現將《「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交通運輸部印發通知:切實做好國際道路水路運輸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
    3月30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通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抓緊抓實抓細交通運輸領域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繼續暫停跨境國際道路旅客運輸,已暫停客貨運輸或旅客運輸的口岸,繼續暫停其相關業務。
  • 交通運輸部:疫情防控期航行船舶、船員證書有效期可延長
    來源:中國網原標題:中國發布丨交通運輸部:疫情防控期間航行船舶、船員相關證書有效期可延長,船員健康證明等自動展期6個月中國網4月9日訊(記者 張豔玲)近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船員相關證書展期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國內航行海船船員和內河船舶船員相關證書展期的公告
  •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港口收費標準等事項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港口收費標準等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0-03-09 21:29:00     信息來源:中國政府網   為迅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規〔2020〕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現將《公路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交通運輸部2020年5月27日公路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進一步推進公路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規範公路工程標準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公路工程技術進步和創新,提升技術和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化部關於印發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原標題: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船舶工業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各直屬海事局、中國船級社: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則》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則》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4號《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則〉的決定》已於2020年7月2日經第21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交通運輸部印發《城市公共運輸「十三五」發展綱要》2020年初步...
    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了《城市公共運輸「十三五」發展綱要》(簡稱《綱要》),這是「十三五」期推進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的指導性文件。《綱要》描繪了「十三五」期我國城市公共運輸發展的願景,即全面建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公眾出行需要、與我國城市功能和城市形象相匹配的現代化城市公共運輸體系,主要體現在群眾出行滿意、行業發展可持續兩個方面。到2020年,初步建成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求的現代化城市公共運輸體系。
  • 交通運輸部印發《農村交通運輸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推廣實施指南》
    交通運輸部官網今天發布「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交通運輸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推廣實施指南》的通知」,以下為原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局、委):為貫徹落實《智慧交通讓出行更便捷行動方案(2017—2020年)》,指導農村交通運輸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為更好的服務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工作,助力數字鄉村建設,服務鄉村振興戰略,部組織制定了《農村交通運輸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推廣實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
  • 《2019年中國船員發展報告》將在第十個「世界海員日」發布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楊新宅圖片來源:交通運輸部封面新聞記者 柳青6月25日是第十個「世界海員日」。6月23日,在交通運輸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楊新宅介紹,「世界海員日」當天,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將致信慰問全體船員,《2019年中國船員發展報告》也將發布。楊新宅表示,疫情發生以來,廣大船員克服困難、堅守崗位,保障防疫物資和石油、糧食等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確保了全球物流鏈供應穩定。很多船員受疫情影響超期服務,身心健康經受了嚴峻考驗。
  •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交科技函〔2020〕35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交通運輸行業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應急運輸保障和復工復產等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在應急運輸保障
  • 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意見》
    為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保障和促進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意見》明確,「十四五」時期推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等法規頒布實施。
  • 船員職業穩定發展條件將改善 遠洋船員工傷賠付額度增加
    在調高船員最低基薪標準,增加遠洋船員工傷賠付額度基礎上,交通運輸部今天(6月25日)再次表示,將不斷改善船員職業穩定發展條件,加快推進船員隊伍健康發展。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僅打亂了全球正常的航運生產秩序,船員換班也成了大難題。
  •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規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 交通運輸部關於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紮實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9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精準有序紮實推動復工復產工作部署,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有力支撐復工復產、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