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消息顯示,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汽油機助力自行車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之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發布了2011年第184號公告,對《助力車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刪除了涉及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有關規定,取消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的生產許可證。
中汽協表示,近期將會同國家有關部委協商停止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生產及銷售具體檢查辦法。
根據國家標準GB17284-1998,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以下簡稱:燃油助力車)是裝有汽油機、具有兩個車輪,氣缸容積不大於30ml,整車淨重不大於40kg,最高車速不大於20km/h,能實現腳踏、機動兩種功能的特種自行車。燃油助力車是六七十年代從自行車向摩託車的過渡產品,在國外已淘汰此類產品。
中汽協認為,燃油助力車屬於高汙染、高排放產品。燃油助力車僅實施國家質檢總局主管的生產許可證管理,無需通過生產準入和環保型式核准管理,排放控制要求很低。目前,對燃油助力車僅採用怠速汙染物排放控制,沒有實施工況法排放控制和燃油蒸發汙染物排放控制,而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絕大部分汙染物都是通過工況法排放標準和燃油蒸發排放標準來控制的。
從怠速汙染物排放標準來看,與目前輕便摩託車實施的標準相比,燃油助力車CO排放限值是輕便摩託車的1.2倍,四衝程燃油助力車HC排放限值是輕便摩託車1.5倍,二衝程HC排放限值是輕便摩託車2倍。燃油助力車的使用將會嚴重汙染大氣環境,影響國家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
燃油助力車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低,主要由作坊式企業拼裝生產,產品沒有發展空間,完全可以被環保的電動自行車代替。而且,燃油助力車的管理屬於自行車行業,其準入門檻低,重複建設現象嚴重。國家無法對其實施監管和行業管理,整個行業處於失控狀態。
此外,燃油助力車的存在為「大排小標」非法燃油助力車生產留下空間。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燃油助力車,都屬於不符合GB17284-1998以「大排小標」的非法燃油助力車。這些非法燃油助力車氣缸容積在48ml-150ml之間,實質上就是不受政府部門管理的摩託車產品,以燃油助力車的名義非法大量流入市場,因其生產企業逃避了各種稅收和管理費用,不受國家對機動車的監管,以低價銷售,危害性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