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對外公布了《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辦法》),明確要求網際網路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辦法》將網際網路貸款定義為「商業銀行運用網際網路和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於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線上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並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籤訂、放款支付、貸後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操作,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於借款人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據了解,近年來,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快速發展,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網際網路貸款具有依託大數據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無人工或極少人工幹預、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授信額度方面,記者調查發現,招商銀行、交通銀行等多家銀行,以及一些新興網際網路銀行的線上貸款額度超過20萬元。
以招商銀行「閃電貸」為例,據招商銀行官網介紹,「閃電貸」是招商銀行向個人客戶發放的個人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用於借款人經營實體流動資金周轉或者借款人的綜合消費。客戶通過我行手機銀行、微信公眾號等自主渠道可在線申請。具有「全線上、0資料,極速60秒到帳」、「額度最高30萬」等四大特點。
隨著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快速發展,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部分客戶使用「經營貸」資金買房,造成深圳等地樓市大幅波動。4月20日下午,深圳銀保監局聯合深圳人行召開轄內銀行座談會,要求對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抵押貸款的業務要重點審查融資需求的合理性;要加強對房產抵押經營貸的資金用途監控,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要求各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於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
此次《辦法》要求,銀行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並精細化受託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購房、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不過,為儘可能地保證現有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連續性和保護客戶權益,《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2年過渡期。
(燕都融媒體記者 姚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