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9日,諸暨市紀委市監委某專案審查調查組在一居民樓的儲藏室裡搜出一個行李箱,滿滿一箱的百元大鈔,經工作人員清點共110萬元人民幣。
而這,只是原諸暨市廣播電視臺牌頭鎮廣播電視站站長朱維強的部分受賄款。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這些錢竟是朱維強在接受初核談話後收進的,距離他被採取留置措施僅4天。
10月28日,清廉浙江官方公眾號通報了朱維強的受賄細節。
△庭審現場
經查,2015年至2019年期間,朱維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共計6萬餘元,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他人財物共計250萬元,其中100萬元系未遂。
2019年9月12日,朱維強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沒收。
手段隱蔽,虛增工程貪汙公款
從以隱蔽手段貪汙公款6萬餘元到公然索賄250萬元,朱維強的墮落是漸進式的。
2015年9月,時任牌頭鎮廣電站站長的朱維強,將貪婪之手伸向了該鎮一廣播電視整改工程。他利用造工程預決算、結算工程款的職務便利,以虛增工時費的方式套取公款27737元並據為己有。
開始時,朱維強行事謹慎,沒有明目張胆套取工程款,而是借關係密切的施工方何某某之名「暗度陳倉」。利用工作便利,朱維強虛構部分工程,製作工程款費用清單,並自行審核工程驗收表,派人持施工方身份證複印件和廣播電視站出具的代開證明開具發票,再交由出納按程序上報審批,工程款下撥至施工方何某某帳戶後,由何某某轉出虛增部分的錢款。最終,套取出的工程款落入朱維強手中。
「 這樣做隱蔽點……我跟何某某說有部分工程款是站裡要付的小工工資,讓他把錢打到我帳戶上。」
看似天衣無縫的流程,其實破綻百出。一次得手後,朱維強又先後兩次如法炮製,對自己經手的廣播電視工程項目下手,共計套取公款6萬餘元,均據為己有。
明目張胆,千方百計索取賄賂
幾次三番得手未被發現,朱維強膽子越來越大,他想到了更快的「致富路子」——索賄。
2017年下半年,朱維強利用管理、監督牌頭鎮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中弱電地埋工程項目的職務便利,幫助金某某、湯某某、李某某分別承接到部分工程。期間,朱維強明目張胆向他們索取好處費共計250萬元(100萬元未遂)作為回報,其中李某某一人就達200萬元。
為確保向李某某索取的200萬元錢款如數到帳,朱維強將李某某的銀行卡和密碼掌握在自己手中,並在工程款陸續到帳後,自行將其中300萬元轉入個人帳戶,用於買賣股票。「200萬元是說定的好處費,100萬暫時借來炒股,等賺錢了再還給他。」朱維強自以為找到了「一箭雙鵰」的好辦法,既讓200萬元穩穩到帳,還能借雞生蛋、坐收紅利。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2019年2月,諸暨市紀委市監委成立核查組,對朱維強違紀違法情況開展調查,並對其實施初核談話。利慾薰心的朱維強沒有選擇向組織坦白,而是一邊死死抓住到嘴的「肥肉」,一邊又伸出了手。
在初核談話後,朱維強為了自保以銀行匯款的方式將200萬元轉還李某某,形成所有款項均已退回的假象。之後心有不甘的他,又抱著「紀委有可能不會再深查」的僥倖,要求李某某以現金的方式再次給出200萬元。而此時的李某某也有了自己的「盤算」,只將其中100萬元以現金形式再次送給朱維強。與此同時,朱維強又向另一施工方湯某某索要20萬元好處費,在將其中10萬元留在身邊用於日常開支外,剩餘10萬元則隨同之前的100萬元現金裝入行李箱中。審查調查人員搜出的整箱現金,正是這120萬元中的110萬元。
△審查調查組人員辦理留置案件現場
不知悔改,多方串供逃避處罰
「 我怕拿好處費的事情被發現,更怕被處理……所以,我就想通過串供和工程撇清關係。」
接受初核談話後,朱維強苦思冥想應對之策,想方設法企圖逃避審查調查。
為做到心中有數,朱維強到銀行拉出自己手中幾張銀行卡的交易清單,專門叫湯某某一起到茶館對帳,直到晚上11點。回家後又通宵核對,第二天再次通知許某某和湯某某「喝茶」對帳,商定走帳理由和細節,並逐筆想好說辭。
「不要坐火車,打計程車回來。」為確保安全過關,朱維強要求正在江西玉山縣承建工程的李某某秘密回諸,並再次約李某某、湯某某、黃某某等人當面串供統一口徑,並進行演練。為保證萬無一失,還對串供情況進行書面記錄。
朱維強自認為建立了牢不可破的攻守同盟,卻敵不過審查調查人員的火眼金睛,最終也逃不過黨紀國法的追究。
「我的價值觀出了問題,與比自己有錢的人比,心裡開始不平衡,貪念就開始作祟。」站在審判席上的朱維強頭髮灰白。留置期間,想到家中妻兒老小,他曾幾度流淚。然而,一切都已晚矣!2019年5月,朱維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來源:清廉浙江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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