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於百姓的生活來說佔據著重要的作用,跟銀行接觸過的人們相信都對「離櫃概不負責」並不陌生。那時候還沒有攝像頭、點鈔機等機器,因此不管是儲戶少取錢還是銀行少收錢都不太說得清。那時候即便鬧上法院的話,也不太好判斷誰對誰錯。
2017年,人民法院報曾報導過這個問題,「離櫃概不負責」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無論是法庭還是相關監管部門,解決糾紛時均應遵循「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的基本原則。要想有效避免這一現象,強調相關部門還應盡到監管責任。
今年重慶市70歲的李大爺就遇到這麼一件事兒。幾天前,他在當地農商行的一處網點取了一次錢,離開櫃檯之後接到了銀行的電話,說是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當時多給了他300塊錢。
據李大爺回憶稱,當天,他在銀行櫃檯用存摺取了7100元錢,取錢後自己也沒有清點,就離開了。幾個小時後,他接到銀行的電話,說是他們出了差錯,多給了300元了。李大爺說:「她說多拿了300塊錢給我,我說你哄我沒有啊?」她說可以看監控。
掛了電話,李大爺還很是懷疑,但來轉念一想覺得這個事情不是兒戲。李大爺在離開銀行的幾個小時內把錢花了一大部分,這錢他也數不清了,到底有沒有多拿300元,大爺腦子裡也是犯迷糊。不過,李大爺說,退休前自己是一位老師,一輩子教書育人,對自己來說品行太重要了。
李大爺表示:「我不在乎那幾百塊錢,人應該實事求是,如果確實多拿了,退你,毫不猶豫!」為了搞清情況,李大爺回到了銀行,工作人員調取了監控視頻,從點鈔機顯示的數字看當時的確多了300元。銀行方面承認,這是錯在他們自己是櫃員的工作失誤造成的,經過反覆查看,李大爺確認了事情的真實性,當即將300元退給了銀行,銀行方面也支付了100元的交通補貼給李大爺。
雖然,300塊錢錢不多,但是這事情一定要查清楚,咱們也為大爺這份較真兒點讚!相似的情況,也不止李大爺這一起。
令據媒體報導稱,浙江的秦女士一次去銀行取錢,櫃檯因為操作失誤多給了她1600塊錢,當時秦女士也是沒有發現便匆匆忙忙地離開了。在銀行的工作人員發現之後聯繫到秦女士,銀行要求秦女士立即將1600元歸還,可是秦女士並不想歸還,因為櫃檯上面寫得很清楚「離櫃概不負責」。最後,雙方協商失敗銀行將秦女士給起訴了。
這件事情很快就有了結果,最後法院要求秦女士將1600元歸還,原因是因為銀行櫃檯上所寫的「離櫃概不負責」並沒有法律效應,所以說對於這1600塊錢是屬於秦女士不正當錢財,並且要求她即日歸還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