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禪修(圖片來源:鳳凰佛教 諾那塔院/攝)
所有宗教都有自己別具一格的修行方式。基督教的靈修與佛教的禪修就是這兩個世界性宗教分別創造並傳承下來的兩種特別重要的修行方式,並分別構成其宗教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佛教的禪修始於公元前6世紀,從那個時代開始,一直成為佛教徒的主要修行方式。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就是在禪修中開悟成佛的,他教化弟子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禪修,例如「八正道」中的第八項以及「六度」中的第五項都是禪定。由此可見禪修在佛教信仰中的重要地位。印度佛教中的禪修,最早借鑑了瑜伽的思想。瑜伽主要探尋「梵我合一」的境界,並通過調身、調息和抑制感官等方法來實現心神的收攝與合一境界的實現。因此,在早期的源流上,禪的修習方法便與印度傳統的瑜伽修持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釋迦牟尼佛涅槃之後,禪修經過部派佛教的不斷完善,到大乘佛教尤其是瑜伽行派時期,獲得重大變化,並成為其他各種修行法門的重要支撐。禪修早在東漢末期約2世紀後期就傳入中國,如安世高傳譯的《安般守意經》就是例證。大約在公元4世紀前後,瑜伽等更多的修習方法隨著佛教的傳播而不斷進入中國,內觀禪修作為早期佛教的一種重要修行方式,也隨之進入漢地。尤其是菩提達摩在嵩山的禪修,以及其後歷代祖師的傳承與傳播,佛教禪修在中國日益盛行,並在六祖之後發生了巨大的轉型,生活化與通俗化相結合,去儀式化和覺悟的追求相互激蕩,迎來了中國禪修的革命。與此同時,禪修的類型和方式還在不斷增加。公元7世紀,玄奘法師西行至印度,取回《瑜伽師地論》,詳細介紹了瑜伽修煉的特性與方法,促進了中國禪修的體系化,並給中國禪修增添了豐富的內容,禪修在中國獲得進一步的發展。佛教禪修經過了兩千多年的傳承和發展,出現了多種類別和門派,即使在今天,無論漢傳佛教、藏傳佛教,還是南傳佛教都把禪修看作是佛教徒必須實踐的基本法門。
基督教的靈修學始於4世紀。公元313年,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頒布「米蘭赦令」,承認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這不僅結束了對基督教徒長達3個世紀的大迫害,也改變了基督教徒的信仰方式。先前的基督徒認為,為主殉道是追隨基督的最高境界,然而當基督教合法化之後,為主捨命的必要性已經大為減退。同時,世俗主義和政治權勢侵入教會,導致教會內部官僚主義滋生。基督教雖然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可是教會卻不再純淨,異端教派也隨之興盛起來。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基督徒離開了城市,走進沙漠,開始了一種全新的追隨上帝的信仰形式。他們認為,真正的基督徒應該遠離異端學說的幹擾,離開喧囂的世俗社會,在艱苦的環境中學會忍受寂寞,過禁慾的生活,在沒有外界的幹擾下,靜心觀想上帝的愛。
由此可見,佛教的禪修是釋迦牟尼出家修道尤其是為了證道和傳道而採取的基本修行方法,儘管在漫長的歷史演變過程中,這種修行方式也經歷了不斷的豐富,尤其是在傳入中國後,又出現了重大的變化,形成諸多不同的流派,但其基本情趣一致,而且在佛教全部修行體系中所擁有的開端性、基礎性和主流性也一直未變。與此不同,基督教的靈修則是在基督教經過長期發展之後,因為一小部分人對教會修行現狀的不滿而採取的一種非主流的修行方式。雖然這種方式也獲得不斷的傳承與傳播,但因為其在一開始就具有小眾的另類性質,所以也始終沒有獲得主流的地位。
基督教的靈修與佛教的禪修都是追求生命的升華。基督教的靈修者主張觀想上帝的愛就可以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子民,從而親近上帝,完善自己,並可以最終完成上天堂的終極目標。基督教認為,要做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就應該先把自己的靈魂完全地獻給上帝,通過內心深刻體悟上帝對人類的愛,才可以感知上帝的偉大,從而完全地愛上帝。所以基督徒認為,要通過靈修來彌補「靈性」的缺陷,通過恭敬虔誠地讀經、祈禱、除驕去躁、棄惡從善、愛神愛人,從而得到心靈的淨化。
佛教認為,禪修就是通過坐禪修定等方式,在調身、調息、調心等內在修練過程中,收攝心神,對治散亂,去除雜念,進而觀照諸法實相,體悟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的真如境界,從而無所執著,煩惱散去,光明現前,一塵不染,空靈自在,達到實相涅槃,或者成佛解脫。一些禪修者還通過念佛、誦經、持咒等方式,以獲得佛陀的加持,體悟佛陀的智慧,並在佛陀智慧的啟發下,頓悟娑婆世界的空幻無常,從而放下一切牽掛,發掘自性的本來面目,並最終覺悟成佛,獲得最高的解脫。通過禪修所達到的成佛,就是心靈的淨化,靈魂的安頓與生命的終極超越。可見,禪修不但有助於身體的調節,而且能使內心得到安詳與淨化,更重要的是獲得覺悟,從而實現內在的超越。與基督教相比較,佛教的禪修,既不追求一種外在的愛,也不在內心建立一種對至高無上者的依賴,更不以某種外在的境界為歸宿,呈現出自信、自立、自強、自修、自證的精神風範。
基督教的靈修是在信、望、愛這一基本宗教實踐體系下展開的。信,就是要相信獨一之神,即上帝,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與《聖經》的真理。望,就是盼望今生的真福,期望得到上帝的愛,並在生命結束之後回到上帝的懷抱中。愛,就是獨愛上帝,體悟上帝的真理,並在人間發揚上帝的真理,愛身邊所有的人。其目的,是通過信心抵擋懷疑,通過愛心抵擋懼怕,通過盼望抵擋灰心。有人說,信與愛是基督徒的兩個翅膀,靠它能夠飛到天堂,得到那美好的盼望。
佛教作為一種宗教信仰,也有信、願、行的要求,而禪修就是「行」的核心內容。其禪修的方法眾多,但它們所依據的基本實踐體系都是戒、定、慧三種依次遞進並相互聯繫的完整框架,被稱之為「三學」。戒,就是戒律,就是各種生活與修行的規範,是一個佛教徒生活的基本準則,是不可以破壞的。其規範的對象包括身、口、意三個方面,其基本的原則是防非止惡,並在諸惡莫作的基礎上,眾善奉行。這是禪修的基礎。戒律的一個主要目的是對物慾的限制,以排除對世俗世界的依賴、執著,為進一步的修行打下基礎。而擺脫依賴之後的心念清淨與獨立,就是定的基本功夫。所以,佛教認為由戒生定,而定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定力,它既包括身體的相對靜止,也包括心念的絕對專一,也就是降伏心魔,對治煩惱。在入定之後,禪修者才能真正體悟到佛陀的智慧,才有望證得佛果。因此,佛教認為只有「定」方可生「慧」。慧,就是智慧,不但是佛陀最重要的學說,也是佛陀最根本的修行法門,更是最終解脫的依賴。而慧的修行並不僅僅是了解佛法,更重要的是掌握這種智慧,就是證悟佛陀的真理,由此才能進入佛教的最高境界——成佛與涅槃。在佛教發展的歷史中,三學各自的內容發生了很多變化,從而在具體的方法方面也呈現出很大的差異,形成極為豐富的內容,尤其是在禪修方面,從印度早期的四禪八定到中國後來禪門的五家分燈,從今天南傳佛教的內觀禪修到藏地盛行的菩提道次第,都是三學體系下的細化修行,所以,從基本框架來看,三學的這種相互一體的邏輯與內在聯繫則始終不變,這成為佛教禪修的基礎,而三學體系的內在邏輯則是內向關注、自我升華,從而與基督教靈修所遵循的信望愛形成巨大的差異,因為信望愛的內在邏輯是外向追求、他力拯救。
基督教靈修生活開始之初,信仰者選擇離開城市,走進沙漠,了斷物慾,觀想上帝的愛。沙漠並不只代表了遠離世俗,節制欲望,更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出埃及記》中描寫了以色列人在沙漠的苦難中向神呼求以及神對他們的拯救。通過在沙漠裡獲得釋放的經歷,基督徒們的信仰被重整。基督徒們把在沙漠中的恐懼看為對死亡的恐懼,因而從沙漠被拯救出來,可以說是復活的另一種形態,是生命的重建,也是心靈上的一次潔淨。因此,在教會與世俗政權交往過於密切,以及異端教派興盛之時,基督徒們選擇進入沙漠,在沙漠中默觀上帝,獲得上帝的啟示,這是期望洗滌心靈,追求靈魂潔淨的表現,也是考驗生命意志、強化內心信仰的表現。
佛教徒相信,釋迦牟尼正是通過在菩提樹下的禪坐,降伏了心魔,終於豁然大悟,徹見宇宙人生的真相,證得無上正等正覺,最終悟道成佛,成為大慈大悲、無畏無懼、歡喜自在的聖者。因此,佛教信仰者相信,只要自己也可以像佛祖一樣,精進禪修,拋下一切煩惱和雜念,專心正念,就可以降服自己的心魔,從而實現《心經》中所說的「心無掛礙」,「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的生命狀態,最終成為大千世界的另一位開悟者。在這些開悟者的情感世界裡,至高無上的佛陀已經從神壇上消失,內心充盈的全是佛陀智慧的光芒,而且這種智慧之光所照耀的是他們的內心,所滋養的是他們的慧命,所支撐的是他們的無畏與自在,所成就的是一種獨立自由的禪者風範。可見,與基督教靈修的情感體驗不同,佛教禪修所要見證的則是心魔的降服,佛性的發現,以及由此生發的智慧的圓滿與生命的究竟快樂。
隨著基督教靈修的發展,基督徒們認為靈修不只是觀想上帝,更是一種心智與上帝親近,從而再次獲得潔淨的過程。所以,靈修的目的更強調信徒於生活中融入《聖經》的教導及對上帝的體驗,以深化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於是,在現代社會中,基督徒們不再追求遠離社會,走進沙漠觀想上帝,更多的是在靈魂受到世俗汙染之時,拿起《聖經》,獲得上帝的愛,而得到清淨。
隨著佛教的不斷發展和現代社會各種壓力的不斷增多,佛教禪修不斷成為每一個佛教信仰者的必修功課,而且在社會各個領域獲得廣泛的運用。禪修思想與禪修實踐已經影響到每一個信仰者和廣大禪文化愛好者的日常生活,甚至影響到了管理學、心理學、美學、倫理學等學科。當代的禪修不再強調一味空間上的遠離世俗,而更強調一種在鬧市中修行的精神,結合當代人的生活節奏,主張心靈深處與世俗塵埃的分離,這是出世情懷與入世精神的整合,讓信仰者體悟精神層面的出世思想,並在入世生活中過得輕鬆愉悅。佛教的這種入世轉型使禪修更容易被人所接受。
基督教靈修與佛教禪修的入世轉型都是宗教努力適應現代社會的結果,也證明了不同類型的宗教修行方式在現代社會出現了一致的發展趨向,宗教之間的對話與互補也必將在這種趨同過程中獲得更多的機遇,並為人類的和平發展提供神聖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