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消息,該院於日前對內江「九五醫院」兩個涉惡集團案作出一審宣判,其中一名首要分子最高獲刑19年。
黃某以經營醫院治病救人為幌子,指揮多人,先將違規開展的手術及禁止限制類醫療技術包裝為先進診療手段,後任用無醫師執業資質人員,利用檢驗科出具的虛假報告,虛構病情、誇大不治療的後果,頻繁對到醫院就診的被害人或實施詐騙、搶劫、敲詐勒索,給眾多被害人造成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網友表示,「手術刀前的加價,跟搶劫無疑。」「一手刀,一手pos機,旁邊站著白大褂,這還是白衣天使嗎?」「槍斃也不為過,醫者仁心他卻提刀加價,敗壞醫風。」「判得好,應該取締這樣的醫院,這是在謀財害命。」
本案中,該犯罪集團代表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被害人財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停止手術、聲稱不治療會產生嚴重後果、或製造疼痛等手段要挾、恐嚇,迫使被害人接受新增手術和治療項目,從而索取被害人財物;以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使被害人不知、不能、不敢反抗,被迫同意昂貴手術方式並當場支付費用,其行為均已分別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應當數罪併罰。其他參與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上述罪名構成主體為自然人,因此本案雖然可能是醫院集體組織的行為,但不構成單位犯罪。
醫術再高明,沒有醫德也會失了人心。近年來,手術臺上敲詐的案件越來越多,很多都發生在男科、女科醫院,或涉及隱私的其他專科醫院。利用患者難為情,不希望被他人知曉的心理和不對稱的信息狠狠敲上一筆。同時,還有很多過時的醫療技術仍在這類醫院中被濫用,無中生有編造病情,誇大事實嚇唬患者,都是這類民營醫院慣用的伎倆。因此患者患病,應儘量前往公立醫院進行確診和治療,莫讓莆田系醫院和江湖郎中為自己把脈。既損失了錢財,也傷害了身體,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
患者在維權過程中,保留具體證據也很重要。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錄音錄像,讓家人親屬進行陪同,保留好相應收費單據。一旦意識到自己的危險情況,及時報警求助司法機關。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了解情況的也可以及時行使監督權和舉報權,讓害人醫院早日關門。
提刀加價,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發生在醫院這種救死扶傷的場合,相關醫院管理者被追責了嗎?為何這種三無醫院可以長期存在,成為滋生犯罪的溫床?我國醫療改革又該何去何從?如今民營醫療機構不在少數,如何監管好這些機構,保證他們與患者之間形成良性、共贏的互動關係,非常值得思考。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封躍平律師認為,用手術刀威脅患者漲手術費,比綁架人質的危險性還要大。躺在手術臺上的患者,內心本來就恐慌,而且還受麻醉藥物的影響,沒有正常的判斷能力。這個事件的性質極為惡劣,應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醫院治病救人只是幌子,這種無良醫生所實施的惡劣犯罪行為,加上專業醫鬧,不僅擾亂了醫療秩序,還讓醫患關係更加緊張。患者本來就是需要關照的弱勢群體,生病著急時刻作出的判斷未必準確,惡勢力讓患者在找尋醫院治療的時候增加了更多心理負擔和醫療成本,更增加了他們的就醫風險,甚至貽誤病情,可謂毫無良知和底線。」封躍平說,針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損害醫患互信的手術臺敲詐案件,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強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犯罪行為,震懾潛在犯罪分子,維護患者身體健康權益。
內容編輯:陳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