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現今78歲汪老師已經申冤了54年,受害人都出面證明沒有受到侵犯,但是,他卻被告知案卷找不到了,翻案之路依舊漫長。
1966年,在學校上課的汪老師被警察帶走,他被指強姦女學生2名、猥褻女學生10名,僅憑兩份《關於汪康夫強姦女學生的調查報告》法院就以強姦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
汪老師從始至終都沒有認罪,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這樣的事怎麼能認罪,那些人完全是造了不充分的偽證來誣陷他。但是他的申辯並沒有得到應有的理會,被關押了10年整。
汪老師的親筆申辯信
1976年,出獄後的汪老師就四處奔走尋找當年的&34;們,一名女生表示,當年是教導主任將還是學生她關在屋子裡強迫她寫下偽證,如果不寫就不給她飯吃、不讓她出門。她當年無奈寫下證詞還留了心思:將&34;寫成了&34;,但是被教導主任強硬地抓著手改了回來,後來也沒能幫到汪老師。
其餘的11名女生除了1名沒有聯繫到,1名已經去世外,都證明了當年沒有受到侵害。更離譜的是,有幾個女同學表示: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回事,只是聽說汪老師被抓進去了。
得知真相的汪老師繼續寫信為自己申冤,但是當地的法院都以&34;為由駁回了。他拿著當年作偽證的女同學重新寫的證詞申辯,但是相關人員認為他在串通證人,這些證詞&34;。
2020年5月,經過汪老師和當年幾位&34;的不懈努力,江西省檢察院終於受理了他的申訴,打算重新對此案進行調查。但是在兩個月後的7月,汪老師又被告知當年案卷找不到了,暫停調查。至於案卷為什麼找不到了,官方給出的理由是管理案卷的人生病了,開案卷室的鑰匙僅有一把。
如今,已經78歲的汪老師還在為此案奔走,焦急地等待調查結果,他說:&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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