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風鹽城欄目對濱海港經濟區違規行為作出報導:我們是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雙堆村村民,我們於2013年向當時的濱海港鎮村建辦報批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樓房。
今年我們持著濱海縣國土局核發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濱海港鎮村建辦核發的村鎮房屋所有權證到濱海縣行政審批中心不動產權窗口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
可是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濱海港鎮村建辦核發的村鎮房屋所有權證是不生任何法律效力。請示濱海港經濟區村建辦領導,你們作為政府領導為什麼不給農民建房辦理合法報批的規劃建設相關手續?
我們當時向村建辦遞交了有農房辦顏庭廣主任籤字蓋章,還有港城分局錢永柏局長以及分管領導秦為凱籤字蓋章,最後是曹鎮長籤字蓋濱海港鎮政府公章。我們還向你們村建辦交了1200元是為了辦理合法有效的建房手續。
當地還有村民在建房時被多次重複收費,有人交了3500、有人交了3800、也有人交了2000、1000元不等,其中不乏被多部門重複收費的村民。
你們村建辦這麼做真是讓我們老百姓究競如何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難道你們就應該忽悠我們老百姓?不知被曝光後是否會整改(清風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