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全縣各在建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物業管理單位,各相關部門:
2019年9月,我縣獲批全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縣,現正在申報全國生態文明示範縣。為切實加強我縣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推廣管理工作,促進綠色建築的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按照國務院《民用建築節能條例》《湖南省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3〕18號)、《關於印發<湖南省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湘經信原材料〔2016〕234 號)、《省住建廳關於公布﹤2019年湖南省建築節能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湘建科函〔2019〕184號)等要求及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進行建設、監督和管理。
2.綠色建築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建築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和文化等特點,保證建築全壽命期內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等性能。
二、加強監管
(一)強化建築節能實施
1.各新建民用建築須嚴格按國家標準規範以及湖南省地方性法規、地方標準進行設計,編制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設計專篇,並按相關要求進行施工圖審查備案。
2.各新建民用建築須嚴格執行65%建築節能標準,並嚴格按圖施工、驗收,確保施工階段建築節能實施率達到100%,合格率達到100%。鼓勵建設超低能耗被動式綠色建築。
3.落實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技術措施,以外窗改造、遮陽改造、屋面改造和外牆改造等為重點,積極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
4.建築節能分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須填寫《嶽陽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信息公示申報表》,並按要求遞交相關資料報縣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主管部門進行審查。
5.施工、監理單位應編審建築節能專項施工方案、監理實施細則,在項目主體驗收前製作好建築節能樣板間(件),並進行施工工藝與技術交底。樣板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建築節能分部工程施工。
6.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嚴控建築節能設計變更,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擅自變更,如確需變更的,當設計變更涉及建築節能效果時,應經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重新審查。在實施前應辦理設計變更手續,並應獲得監理或建設單位確認。
7.嚴禁使用國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與淘汰的技術、工藝、材料、構件和設備。施工單位須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節能材料、設備進行檢查驗收,並按照規定的復檢項目進行復檢;經檢測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8.認真落實建築節能公示制度,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嚴格按照要求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
9.鼓勵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築及其節能改造項目申報省建築節能示範工程。落實《湖南省民用建築節能條例》要求,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築(>20000㎡) 及國家機關建築(>3000㎡)須安裝建築能耗監測系統,對能耗進行統計,並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二)推動綠色建築應用
1.自2020年起,我縣中心城區(含高新區、金龍鎮、洋沙湖鎮、石塘鎮)綠色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應達50%以上。符合條件的,應按裝配式建築建造,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不小於30%、裝配率不得低於50%。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築。
2.符合綠色建築建設條件的,均須按綠色建築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一般公建項目、規模房產開發項目要按照一星級標準進行建設;位於生態敏感區、核心景觀區及區位優勢明顯具有突出經濟價值的項目,要按二星級(含)以上綠色建築標準進行建設,鼓勵其他類型建築按綠色建築標準進行建設。
3.對於符合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建設標準要求的項目,須編制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設計專篇,施工、監理單位應編審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專項施工方案及監理細則,並嚴格執行。
4.中心城區建設項目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全面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砂漿,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措施,鼓勵創建綠色施工示範工地。
5.強力推進綠色建材推廣運用,優先選用本地經過綠色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相關主管部門應積極宣傳綠色建材,鼓勵綠色建材在項目上的推廣應用,組織對綠色建材建築應用案例進行集中學習交流。
(三)嚴格專項檢查驗收
1.嚴格建設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建設單位要組織對建築節能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驗收,認真填寫《建築節能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
2.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對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信息進行公示。在組織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如實填寫《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相關技術措施情況表》,並納入竣工驗收報告材料。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籤收檔案資料時,應對竣工驗收報告中《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相關技術措施情況表》是否完備進行查驗。
(四)加強監督檢查
我局建管站接收項目申報後,要及時報送至主管領導,並抄送告知局其他相關單位,落實好監管責任。要加強施工過程中建築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定期組織開展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專項檢查。對違反建築節能標準,違反「禁現」要求,未按設計施工,相關技術資料不全的,要責令改正,依法做出相應處理。
三、明確各方主體責任
(一)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委託設計時,須按照招標、規劃等要求進行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標準進行設計,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降低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築星級標準,不得擅自取消已設計的綠色建築技術。
2.項目施工圖須使用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施工圖紙。施工圖審查結束後,建設單位須將審查合格後的節能和綠色建築專篇、節能計算書等相關節能設計文件報送建築節能綠建主管部門。
3.建設單位應加強節能和綠色建築信息公開,在項目施工現場設置公示牌。對未按照節能和綠色建築標準建設的工程項目,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局屬相關部門不予出具竣工驗收意見。
(二)設計單位
按照《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和《綠色建築設計標準》進行設計,嚴格執行建築節能的相關政策文件。確保施工圖設計文件滿足《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綠色建築設計標準》和相關節能政策。並根據《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按星級目標出具綠色建築基本信息表,信息表中說明各專項設計的情況。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有建築節能設計專篇(包含節能計算書)、綠色建築設計專篇(或綠色建築設計說明)。綠色建築專篇中應說明綠色建築星級,並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給出評價得分。
(三)施工圖審查機構
根據《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等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並出具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審查意見。
(四)施工單位
1.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施工圖聯審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應重新履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程序。
2.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要包含節能和綠色建築內容。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確定施工控制流程和施工技術,並對施工人員進行重點內容交底。施工日誌中應記錄節能和綠色建築重點內容的實際情況。
3.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施工,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查驗。
(五)監理單位
1.監理單位應編制《節能和綠色建築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監理人員應當加強施工過程和現場監督管理。監理日誌中應記錄節能和綠色建築重點內容實施監理的情況。
2.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不按照節能和綠色建築標準施工,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
(六)物業管理單位
建立綠色教育宣傳機制,編制公共綠色設施使用手冊,形成良好的綠色氛圍,並制定完善的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環保綠等方面的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實施能源管理資源管理的激勵機制。
湘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