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到底是為什麼?是為了愛情還是一樁資產併購和重組?
婚姻代表的本質是什麼?是一個全新家庭細胞的誕生還是兩個經濟要素的搭夥過日子?
一男一女的結合,是文化內涵的門當戶對還是物質條件相當的兩個獨立國協的合營?
相親到底是一種心靈伴侶的尋找過程還是菜市場討價還價的過程?
曾經我們經常遇到的是很多男性在相親過程中說女孩太物質,曾經流傳很廣的一個故事是:
男孩女孩相親,女孩問:有房嗎?男孩說:有,二環以內、三室一廳。
女孩又問:有車嗎?男孩說:有,30萬的車。
女孩問:有存款嗎?男孩說:有,百萬以上。
女孩說:我看你挺合適的。
男孩問:你有房嗎?女孩:沒有。
男孩問:你有車嗎?女孩回答:沒有。
男孩又問:你有百萬存款嗎?女孩回答:沒有。
男孩說,我看不合適。女孩問:哪裡不合適?
男孩說:因為你不配。
這個笑話是諷刺女孩太物質卻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承擔這些物質的資本。
現實中,一些男青年認為自己有車、有房、無貸款,因此也要求與自己相親的女孩子有相當的物質條件:有車、有房、無貸款。過分嗎?似乎沒有什麼過分的,誰不希望自己有一個好的物質條件呢?
有人認為現在是物質社會,自己不需要別人幫自己還貸款,當然也不想幫別人還貸款,這過分嗎?當然不過分。
個人覺得,找什麼條件的對象?要求對象有什麼樣的條件?都是自己的私事,無所謂對錯,因為這是個性化標準、又不是社會共同標準,所以,無論你要求什麼樣的條件都是你個人的事情,只要你能找到符合你條件的人那又有什麼不可呢?
每個人都有堅持自己標準的權利,要不也不會出現如癩蛤蟆想吃天鵝內的說法,你可以認為自己是天鵝,你當然也可以找你的白天鵝,沒有人應該幹涉你的選擇。
但如果將自己的條件公之於眾、讓人評說,卻對那些不同意自己意見的人說三道四,那就是自取其辱了。
畢竟你可以堅持你的條件,但是你不能強迫別人一定要認可你的條件,不能認為別人不同意你的意見就是道德標準、道貌岸然。
曾經有一個朋友,經常去相親,遇到他工資比相親妹子多1000塊,就居高臨下,認為那妹子肯定是拜金主義者,貪圖他工資高才願意和他見面;如果數十人妹子收入比他高1000元,就醋酸十足,認為妹子的工資收入肯定來路不正。說別人心態不正,實際上自己是男盜女娼。
回到題主本身,自己有車、有房、無貸款,因此也要求與自己相親的女孩子有相當的物質條件:有車、有房、無貸款,本身沒有什麼錯。但你不能對那些不同意你條件的人說三道四,更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須同意你的觀點和認知,對那些不認同你觀點的人,符合你條件人看不上你你就說人家淺薄,不符合你條件的人你就是說人家太物質。
你自己有車、有房、無貸款,已經很了不起;你要求女孩子有相當的物質條件:有車、有房、無貸款,只能說祝你幸福。(麒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