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劉薇)隨著二孩政策放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於很多家庭來說,將成為一種集體回憶。
近期一條「重要信息」在微信群中流傳:「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獨生子女證,沒有的趕緊補辦,因為到6月30日止永遠不辦了,退出歷史舞臺。以後國家給這一代獨生子女還有老人不少政策,大夥相互轉吿,這個文件是全國的。」
該「重要消息」還稱,「如果你身邊有男60歲以上,女5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屬於一個孩子的計劃生育家庭,從7月1日開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會報名,申請享受城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每人每年960元,兩人就是1920元。」
對此,烏魯木齊市衛計委介紹,該消息內容不實,請廣大市民切勿傳信。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解釋,2017年7月28日,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30次會議修訂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做出最新規定:第28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含收養)一個子女和少數民族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含收養)兩個子女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以下統稱《光榮證》。在國家實施全面兩孩生育政策後,對城鎮居民不再發放《光榮證》。農村少數民族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含收養)兩個子女不再生育的,可以申請領取《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光榮證》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放。領取《光榮證》的家庭按照規定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
也就是說,「老人老政策、新人新辦法」,凡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其父母均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沒有截止時間的規定。
而所謂的「7月1日起的時間節點和每人每年960元的獎勵」也是子虛烏有。
該負責人介紹,根據《自治區兌現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實施方案》(新人口發[2010]93號)規定,已領取《光榮證》、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無固定單位人員(包括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無業人員、失業人員、關停破產以及改制企業的下崗人員等),給予一次性3000元獎勵金。
具體程序是:由個人申報、社區審核公示、街道再審核公示、區衛生計生委核查錄入系統、市衛生計生委檢查匯總上報、財政打卡發放到人。具體工作都是在市衛生計生委的安排部署下,嚴格按時間段和具體要求開展、按3000元標準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