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首例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案宣判:郭某鵬獲刑一年半
最高檢聯合公安部發布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河南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郭某鵬,隱瞞出境史造成40多人被隔離觀察。4月3日,被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郭某鵬表示認罪認罰。
經審理查明,2月29日,郭某鵬從鄭州乘火車至北京;3月1日,從北京首都機場乘飛機經阿聯阿布達比中轉,於3月2日到達義大利米蘭彭薩機場;3月3日,乘飛機從義大利米蘭到達法國巴黎;3月4日,乘飛機從法國巴黎回到義大利米蘭;3月6日,乘飛機從義大利米蘭中轉阿布達比,於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日下午,乘坐火車返回鄭州,回到家中。3月8日、3月9日兩天乘坐地鐵到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的單位上班並在單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鐵回家。3月9日下班後,郭某鵬出現發熱、咽痛等症狀,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步行回家後服用。當晚,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燒後,熬製了羅漢果和甘草給郭某鵬喝。
3月6日,河南省鄭州市發布《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第21號》,規定境外入鄭人員嚴格落實「隔離觀察」和「如實申報」措施。3月10日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打電話給郭某鵬核實,郭未接電話。後撥打其母親郭某玲電話,郭某玲否認郭某鵬去過國外。而後又撥打郭某玲電話要求郭某鵬下樓。在公安民警明確告知大數據顯示其去過國外後,郭某鵬承認有過出境史。在調查、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後,郭某鵬被送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隨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後經排查,與郭某鵬密切接觸的40餘名人員均已被隔離觀察。
3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對郭某鵬、郭某玲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主動聽取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檢察院的意見建議。3月27日,郭某鵬被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3月30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偵查終結,將本案移送審查起訴。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向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的量刑建議。4月3日,法院經審理,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判處郭某鵬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郭某鵬表示認罪認罰。(記者孫瑩)
此前消息:
河南首例境外輸入病例被刑拘,一人行為曾造一城不安
據@平安鄭州:疫情防控期間,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2020年3月28日,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歲,二七區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鄭州輸入病例郭某鵬確診密切接觸者分布11個城市
此前,河南鄭州首例境外輸入性確診者郭某鵬因隱瞞境外旅居史引發關注,有河南鄭州、焦作、周口,河北保定,內蒙古呼和浩特,北京,江蘇徐州,湖南常德、懷化、湘西、張家界等11個城市陸續公布當地的郭某鵬密切接觸者相關信息。
據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此前通報,郭某鵬,男,30歲,現住二七區蜜蜂張街道辦事處京北社區中原東路73號樓,職業為:浩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鄭東新區執法大隊勞務人員。郭某鵬從國外返回鄭州後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範玉龍公開表示,「在河南新增病例連續13天清零的情況下,郭某鵬出國前往疫區,返回後行經多地,不如實報告來往真實情況、不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多次乘坐公共運輸工具,造成多人被隔離的嚴重後果。一人之行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
鄭州市首例境外輸入病例情況通報
3月11日,鄭州市報告首例境外輸入性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郭某鵬,現在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隔離病區進行治療,目前病情穩定。通過進一步流行病學調查,已經確認我市密切接觸者為43人,全部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暫無異常。
疾控部門提醒:近期入境返鄭人員應通過家庭成員、親屬或接待單位,提前兩天如實向所在社區報告返鄭航班、車次等相關情況,到達機場、車站後應如實填報旅居史,自覺報告個人來往真實情況,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
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3日
來源:綜合中國之聲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平安鄭州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