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用家長的手機上網玩遊戲,購買遊戲內虛擬商品,動輒數千,甚至上萬的消費已屢見不鮮。這人臉識別付款,刪除交易痕跡等等方式,還真是讓家長「防不勝防」。他們紛紛質疑:未成人為網路遊戲或網絡直播平臺支付較大金額用於充值、「打賞」有效嗎?
最近,最高法新出臺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規定:無效。
然而,有「法規」撐腰,並不意味著未成年人網絡非理性消費就沒有任何障礙了。在家長的投訴中仍然面臨舉證難的問題。對此,兒童心理學專家認為:孩子不當行為的背後也可能是親子關係出了問題——孩子的兩種情緒被忽視了,家長難逃其責。
多起案例——
10歲兒子遊戲充值花掉5000元
小孩子拿家長手機偷著充值玩遊戲的事兒,徐先生可是沒少聽說,但他萬萬沒想到有一天這事兒會發生在他身上——10歲的兒子瞞著他,用手機玩網遊一口氣充值近5000元。
「要不是偶然發現微信零錢裡只用來買菜的錢竟在兩天內花光,我還不知道呢!真是被這熊孩子給『坑』慘了?」徐先生氣得不輕。
徐先生調取近一個月的交易記錄,發現兒子趁上英語網課期間,迷上了一款名叫《第五人格》的遊戲,不但多次充值,還小心地將轉帳記錄和銀行簡訊提醒刪除乾淨。
「我那兒子才9歲,就趁著我睡覺時用手機上的用支付寶刷臉給《香腸派對》遊戲充值了3970元,這情況哪防得住呀!」對於徐先生的遭遇劉先生深感同病相連。
「上個月,有個13歲少年,家裡本來就困難,他卻從手機上網給遊戲《和平精英》充值3萬元,不只花光了家庭積蓄,更是刷爆了父親金先生的信用卡。」劉先生說,「我看著這些明細單,一頁頁往下翻,覺得頭髮根兒都炸起來了,沒想到孩子對錢這麼沒概念。」
面對屢屢發生的同類事件,家長們自責的同時,也希望把「熊孩子」浪費的錢要回來,但由於家長無法舉證、遊戲企業處置辦法不一,卻出現了不同的結果。
劉先生致電上海心動網路遊戲有限公司,經協商,平臺退回2000元;金先生則聯繫遊戲所屬的騰訊公司,在核實了具體細節後,公司以關懷金的方式全額退款。而徐先生則因為無法向遊戲方提供充足的證據,無奈放棄追款之路。
有人成功了,有人失敗了,也有人因此陷入與遊戲企業的「拉鋸戰」和漫長的官司中。當家長一味斥責遊戲企業拒不退款的行為時,殊不知遊戲企業也有苦衷,律師和專家也各有說法。
企業苦衷——
惡意退款造成受理難
2017年5月公布的《文化部關於規範網路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以及2019年11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做出的相應規定:匿名玩網遊已成「過去時」,實名製成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遊的一個基本措施。
據此,網遊企業紛紛開啟遊戲帳戶身份證實名驗證,接入「公安權威數據平臺強化實名校驗」功能,隨意編造、或使用身份證生成器的用戶,無法繞過這一校驗方式。更有企業斥巨資打造青少年守護平臺,建立第二道防線。然而「熊孩子」仍有辦法繞過這些方式,冒用家長身份登錄付款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判斷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的可信度較高,我們會進行退款。」騰訊遊戲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平臺對疑似未成年人消費的情況已形成相應的處理支持流程,會通過後臺數據,結合用戶行為特徵,包括消費頻次、時間等進行綜合考量。
在家長看來似乎毋庸置疑的事,對遊戲企業而言卻必須謹慎:「我們有多次接待的用戶提供充分證明後獲得妥善處理,但也遇到過多起假冒他人進行帳號申訴和惡意退款的情況。因此,我們在受理退款申訴時,需要用戶提供相應證明,並和後臺數據進行比對。」
該負責人稱,為避免惡意退款,多人共用帳號獲得受理的難度較大。「比如家長和孩子用同一帳號進行遊戲和消費,不慎被孩子拿到手機登錄使用,或存在帳號出租、外借等情況,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實際操作者和帳號歸屬的情況下,為避免不法分子惡意退款、牟取私利,此類情況獲受理的難度較大。」
律師說法——
父母對子女有監護義務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李亞律師認為,在未成年人利用成年身份註冊網路遊戲並進行充值的案件中,存在責任劃分,需結合遊戲企業在交易時是否採取審核等技術措施,以及家長是否盡到足夠的監護責任來認定,是否應退款要看遊戲是否存在技術紕漏。
「如果遊戲企業存在技術問題,不管未成年人及監護人是否有過錯,都應退款。如果不存在技術紕漏,那麼對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的舉證責任要求就會較高,需證明消費行為確是未成年人所為。」李亞認為,父母對子女有監護義務,包括妥善保管帳戶密碼、給孩子足夠陪伴、及時觀察孩子動向等。
李亞進一步解釋道,《民法總則》《電子商務法》以及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等規定,網路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遊戲付費服務,對8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用戶,充值有一定的限制。「顯然,法律規定遊戲企業所開發的貨幣交易遊戲需具有防止未成年人登錄的技術,否則視遊戲企業有錯在先,需退款。」
若不存在技術紕漏,按照《電子商務法》48條規定,舉證責任由家長一方承擔,也就是說,需要家長提供證據證明帳號實際使用人是未成年人,這也是這類案件的難點所在。李亞提示,家長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舉證:一,當事人陳述事實;二,一起玩的同學提供證人證言;三、通過遊戲行為時間,機主與手機分離證明等。
然而,與孩子朝夕相處,許多家長無法提供證據,最後只能認倒黴,像防賊一樣防著自家孩子。
李亞律師表示,最新出臺《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進一步明確未成年人大額網遊付費和直播打賞無效。這或倒逼遊戲企業運用更成熟的網絡技術進一步識別冒用家長身份的未成年人。
專家建議——
不當行為的背後家長難逃其責
「應該意識到未成年人大額網遊付費和直播打賞,不是靠技術就能防得住的,要解決這一問題,根源要從財商教育入手。」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名譽理事長宗春山說,簡單地講,財商教育就是啟迪未成年人如何看待財富和使用財富。財商不是孤立的教育,而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部分,甚至影響孩子的學習動機與職業規劃,同時也是心理健康的體現,也是道德水準的證明,不容忽視。在國內,這方面教育基本是空白,從而導致「熊孩子」玩遊戲花光父母血汗錢。
宗春山認為,孩子斥巨資遊戲充值,是缺少自律,無法抵禦原始衝動,即想要就必須得到,而不是依靠自己的勤奮與努力,就像「盜用」他人的財富成果,是非常危險的信號。
宗春山說,不當行為的背後也可能是親子關係出了問題——孩子的兩種情緒被忽視了,家長難逃其責。
「一是孤獨,孩子用遊戲來填補內心和精神的空虛,家長沒有付出情感和時間導致;二是焦慮,壓力大,就用花錢獲得回報感。」宗春山說,自卑、孤獨、空虛時,用金錢和財富去填補,這是飲鴆止渴。
「讓心理發展與一些特徵對應,通過有目的的探索形成責任感,通過努力做成一些事獲得掌控感,從而轉化成能力……這種財商教育應該從兒童階段入手,別等花光了家長的積蓄才開始。」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曲經緯
編輯 徐慧瑤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