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蘇定偉
5月6日,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公告,在主城三區強力整治電動車和人力三輪車。
根據公告,電動車、人力三輪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人力三輪車禁止加裝動力裝置且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指定區域內的道路上通行;駕駛電動兩輪車(不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三(四)輪車(包括老年代步車)上道路行駛,應當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處1000元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從4月初開始,南充主城區開始清「傘」行動,禁止無牌無證的摩託車、電動車等車輛以及加裝有遮陽傘和雨篷等非法裝置的摩託車、電動車、自行車等車輛在市轄城區道路通行。而此次對城區行駛的電動車和人力三輪車進行整治,措施號稱史上最嚴,將從源頭上遏制城區電動車和人力三輪車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