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杜拉克說過:「組織的目的是通過工人力量的結合取得協同效應,並避開他們的不足。」這也正是有效的績效考核的目的,因此,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應該事先清楚、無歧義地了解績效標準,作為評價的依據,考核標準應當是管理者和下屬之間相互交流、協調溝通後共同制定的,並且經過雙方同意的考核過程。
通過實施考核評價,一方面使上級了解員工的業績和要求,有的放矢地進行激勵和指導;另一方面使下級知道上級對自己的評價和期望,根據要求不斷改進和提高自己,只有這樣,績效考核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所以對企業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分析,並制定科學有效的考核系統是很有必要的,想要考核系統科學完善,就必須建立績效考核標準,完善績效考核制度,規範績效考核流程和表單。
績效考核制度起草評審
企業績效考核成為時下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關注的重心,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績效考核是制定人力資源規劃的依據,通過績效考核,我們可以得到員工工作績效的信息,而這些信息正是企業進行人力資源規劃的重要信息來源。
通過績效考核我們可以發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存在或潛在的一些問題,這有利於我們進一步完善下一階段人力資源規劃,使我們的人力資源規劃更加科學,更加切合實際。
1.績效考核的作用
(1)績效考核是決定員工調配和職位變動的依據,要想判斷員工的德才狀況、長處短處,進而分析其適合何種職位,必須經過考核,對員工360度的知識維度、能力維度、態度維度和關鍵績效維度等進行客觀評價,並在此基礎上對員工的能力和專長進行推斷。也就是說,績效考核是「知人」的主要手段,而「知人」是「用人」的主要前提和依據。作者/熊老師
(2)績效考核是進行員工培訓的依據,員工的培訓開發是人力資源投資的重要方式,它可以使人力資源增值,是企業發展的一項戰略性任務。績效考核可以為企業對員工的全面教育培訓提供科學依據,知道哪些員工需要培訓,需要培訓哪些內容,使培訓開發做到有的放矢。績效考核一方面可以發現員工的長處,對他們的長處給予發揚;另一方面也可以查出員工在知識、技能、思想和心理品質等方面的不足,使培訓開發工作有針對性的進行。
(3)績效考核是確定勞動報酬的依據,現代管理要求薪酬分配遵守公平與效率兩大原則,這就必然要對每一個員工的勞動成果進行評定和計量。績效考核為薪酬分配提供依據,進行薪資分配和薪資調整時,應當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建立考核結果與薪酬獎勵掛鈎制度,使不同的績效獲得不同的待遇。合理的薪酬不僅是對員工勞動成果的公正認可,而且可以產生激勵作用,形成進取的組織氛圍。考核結果不與薪酬、獎勵、提職、培訓等掛鈎,就等於一句空話,不僅起不到激勵效果,反而會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影響工作業績和效率。
(4)績效考核有利於形成高效的工作氛圍,促進員工職業發展,經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進行考核,並及時反饋,要求上下級對考核標準和考核結果進行充分而有效的溝通。因此,考核有助於組織成員之間信息的傳遞和感情的融合,同時有利於形成高效率的工作氛圍。通過溝通,可以增進員工相互之間的了解和協作,使員工的個人目標同組織目標達到一致,增強組織的凝聚力和競爭力。績效考核還可以促進員工潛在能力的發揮,通過績效考核,員工對自己的工作目標確定了效價,就很可能會努力提高自己的期望值。所以,績效考核是促進員工發展的人力資本投資。
這些作用,說明了績效考核是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是保障並促進企業內部管理機制有序運轉、實現企業各項經營管理目標所必需的一種管理行為。任何組織行為,都會有一套科學規範的管理體系,績效考核也一樣。那麼,起草一份《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是企業績效考核是否能落地的關鍵
2.《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從起草到評審的流程:
(1)起草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制度》一般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度建設的一部分,由人力資源部牽頭起草,也有大型企業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由專設機構績效小組負責。
(2)起草人員:《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是企業通用性文件,跨多部門共同執行,所以其起草人員應是負責實施或推動此項工作的人員擔任,一般由人力資源部績效經理或績效主管起草制定,沒有績效管理專職的企業,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或人力資源主管起草,設立了績效管理委員會的企業,由指定的專職人員起草。
(3)初審人員:由於《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與企業管理目標關聯,所制定的政策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所以,在人力資源部門或績效委員會專職人員起草完成後,應先與企業總經理或董事長溝通;如果是績效經理、績效主管、人事主管或人力資源部經理起草,企業還有HR總監或分管人力資源副總時,還要報他們先審核後,再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4)會籤人員:《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核後,如有修改意見,需要及時修改,有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的,應先召開績效管理會議評審討論,然後,經由各部門績效考核負責人溝通,沒有意見時進行會籤。
(5)審核人員:經會籤後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應先交由人力資源部起草人的上級,或績效管理委員會的組長審核,如果組長是企業總經理或董事長的,應由績效考核副組長擔任。
(6)審批人員:《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經過績效管理委員會或人力資源部起草人起草,交由其上級審核,報各部門績效考核負責人會籤,最後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另外,企業在制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時,需要遵守以下五個原則:
·對績效管理的成功實施進行衡量和跟蹤;
·進行持續不斷的改進提高;
·體現公司的績效價值;
·提供必要的溝通和培訓;
·使各級管理人員承擔義務並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