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髮、健身等行業預付卡消費普遍相關糾紛多,怎麼破解這一難題?近日,《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草案)》正在徵集意見當中提到江蘇擬規定預付卡不得設有效期,企業發預付卡要提供擔保,消費者付款後有15天「冷靜期」,若企業未及時上傳預付卡信息最高或被罰5萬。
立法管理預付卡
《辦法(草案)》徵求意見
由於現有法律規定滯後、有效監管措施缺位等多方面原因,預付卡問題不斷,甚至出現關門跑路或通過發卡惡意集資等現象。
江蘇省商務廳流通處處長卞益斌表示,根據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企業發預付卡需要備案,明確要備案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是三大類法人企業,即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居民生活服務業等。
據江蘇省商務廳的數據,目前全省在商務部門備案的發預付卡企業共667家。現實中,很多企業發預付卡但未備案,游離在監管範圍之外。
雖然商務部門一直加強監管,省商務廳每年都開展專項檢查,但由於消費升級,又有新型技術應用等,發卡範圍越來越大,監管難度也不小。
這種背景下,預付卡消費立法工作提上日程,《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草案)》被列為省政府2020年立法計劃正式項目。
動真格 預付卡消費設15天「冷靜期」
《辦法(草案)》明確,經營者應當按規定為消費者辦理退款手續,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15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經營者可以扣除其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已經產生的合理費用。
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未消費的,應當全額退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已經消費的,應當按照原約定的優惠方案扣除已經消費的金額,予以退款並承擔退款部分的利息。
(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未及時、準確上傳有關信息
最高罰5萬
《辦法(草案)》主要是從發卡、監管、消費這幾個方面來規制體系,對於預付卡企業的備案,他提到「應備盡備」,明確發卡企業的備案條件等。
《辦法》還要求,經營者將業務處理系統與管理服務平臺對接,及時上傳預付卡的信息,包括預付卡發行數量、預收資金以及預收資金餘額等。
如果經營者未及時、準確上傳有關信息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不記名卡限額1000元
預付卡不得設有效期
預付卡充值門檻多少?《辦法(草案)》提到,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其中,個體工商戶需要發行預付卡的,單張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預付卡不得設定有效期。
此外,發行預付卡的經營者對購買記名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以上不記名預付卡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實名登記。
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以上或者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通過銀行轉帳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發行預付卡的經營者對使用轉帳方式購卡的轉出、轉入帳戶名稱、帳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
(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發預付卡要提供擔保
建立風險警示制度
為避免發卡企業捲款跑路,《辦法(草案)》明確,經營者應當對其發行的預付卡向消費者提供擔保。鼓勵經營者在商業銀行開立預付卡資金存管帳戶,在經營場所定期公示預付卡資金總量和使用情況。
同時,預付卡經營者應當根據預收資金和主營業務情況,通過履約保證金、銀行保函或者保證保險等方式,增強風險承擔能力,保障消費者預付資金安全。地方人民政府支持金融保險機構為預付卡業務提供擔保或者保險服務。
《辦法(草案)》明確建立風險警示制度,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營者預收資金餘額相關信息以及採取的風險防範措施等情況,對經營者予以分類監管,通過管理服務平臺向消費者公示,警示消費風險,並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調整風險警示標準。
來源:江蘇政府法制網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