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城鄉困難家庭、困難群眾
當你遇到
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時
別著急
民政臨時救助來幫你
依據
《臨河區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辦法》
《臨河區「救急難」救助辦法》
只需通過以下幾步
就可以得到相應救助
趕快來看一看吧!
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
所需材料
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
個人書面申請
戶口、身份證、銀行卡(農商行)各複印一份
因病需提供旗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聲明書及授權書
辦理程序
困難群眾需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場民政辦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臨河區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在接到臨時救助申請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場民政辦開展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裡走訪、評議公示等。程序結束後,在20個工作日內,按審批權限審批發放。
一次救助金額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場審批發放;
一次救助在3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區民政部門審批發放;
一次救助在10000元以上的,由區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審批、區民政部門發放。
「救急難」救助
所需材料
臨河區「救急難」申請審批表
申請「救急難」家庭經濟狀況入戶核查表(由鄉鎮、辦事處、農場民政辦入戶調查填寫)
個人書面申請
戶口、身份證、銀行卡(農商行)各複印一份
因病需提供旗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費用結算單據原件、複印件一份
聲明書及授權書
辦理程序
困難群眾需向居住地鄉鎮、農場、辦事處民政辦提出救助申請,並填寫《臨河區「救急難」申請審批表》。鄉鎮、農場、辦事處接到救助申請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財產狀況、困難程度調查,填寫《家庭經濟狀況入戶調查表》,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居住的村、分場(居委會)張榜7日後無異議的,經分管領導籤字並加蓋民政辦公章後,附相關材料報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在20個工作日內由局務會議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救助,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
溫馨提示:想了解《臨河區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辦法》《臨河區「救急難」救助辦法》具體內容的,申請人可以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場進行詳細諮詢。
救助諮詢電話:8756308
聯繫人:張奇傑
申請細節都記清楚了嗎?
趕緊告訴你身邊有需要的人吧!
來源:黃河金岸魅力臨河
臨河區融媒體中心記者:趙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