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方彬楠)3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管轄權變更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決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將原屬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大興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通州區稅務局管轄的,位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和亦莊新城區域內經營的納稅人(以下簡稱「劃轉納稅人」),劃歸國家稅務總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負責實施稅收管理。
《通告》表示,2020年4月1日起,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負責辦理劃轉納稅人有關稅務事宜。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大興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通州區稅務局停止辦理劃轉納稅人的所有稅務事宜。
根據計劃,2020年3月28日-31日,稅務機關將進行實施劃轉工作。期間將暫停受理劃轉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事宜。
此外,《通告》明確,在調整過程中,劃轉納稅人的各項權益不受影響。對受疫情防控,無法完成申報等情形的劃轉納稅人,如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國家財稅部門發布的稅收支持政策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發布的相關通知、通告的適用條件,在3月28日前應依法依規向原屬稅務機關提出申請,4月1日劃轉完成後,應向國家稅務總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