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蚌埠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洪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這是官方首次披露洪斌已被查。官方發布的簡歷顯示,在此之前,他曾被兩次黨內警告處分。
洪斌資料圖
安徽省紀委監委經查,洪斌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安排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並違規借用他人車輛,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幹預工程建設;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洪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親」「清」不分,政商關係庸俗化,長期接受企業主禮品、禮金及旅遊安排;收受財物並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免去洪斌蚌埠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其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官方履歷顯示,洪斌1964年12月生,安徽五河人,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8月,洪斌因違反夏糧收購政策,被五河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008年3月起,他歷任蚌埠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淮上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2018年1月,洪斌同時擔任蚌埠市政協副主席,升副廳級,去年8月卸任淮上區委書記。
2019年10月,因淮上區統計數據失真問責,洪斌被安徽省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今年7月,他被免職。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淮上區統計數據失真問題,曾被安徽省委巡視組點名。
2018年6月,安徽省委第八巡視組向蚌埠市淮上區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該區黨的建設時緊時松,重經濟、輕黨建的問題突出。2018年9月,該區發布巡視整改通報顯示,當時巡視組具體指出該區「政績觀不正數據『失真』」。
巡視整改稱,該區區委理論中心組認真組織學習《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中央和省市相關文件,進一步端正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觀。嚴把數據上報審核關。按照「誰出數誰負責,誰籤字誰負責」原則,建立了新入庫各類投資項目月核查機制,進一步規範數據上報流程,嚴格數據審核程序,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洪斌簡歷
洪斌,男,漢族,1964年12月生,安徽五河人,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8年3月起,歷任蚌埠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淮上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
2018年1月,任蚌埠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淮上區委書記;
2019年8月,任蚌埠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20年7月被免職。
1998年8月,洪斌因違反夏糧收購政策,被五河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019年10月,因淮上區統計數據失真問責,被省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020年11月,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