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一幹部謊稱能為人辦事 兩次借喬遷收錢被黨內警告

2020-12-16 上饒頻道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黃園園報導:3月28日,@上饒清風發布上饒市信州區住宅房管理所原副所長徐永林在接受組織回訪的談話:「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該利用自身職務影響,謊稱能為他人謀私利,更不該這麼糊塗,違規收取禮金。」

  三年前,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住宅房管理所原副所長徐永林裝修自家住宅,購買建材時結識了建材個體戶呂某。呂某大齡未婚,一直因沒有房子而發愁。在與徐永林閒聊時,呂某得知他在區住宅房管理所擔任副所長職務。為了與徐永林攀上關係,呂某遂請他吃飯,並提出想讓他幫忙為自己申請一套廉租房,徐永林滿口答應。

  2013年3月,徐永林退休,不再擔任區住宅房管理所副所長。2014年1月,徐永林女兒喬遷新居,徐永林通知呂某來喝喜酒。為此,呂某送去了1000元禮金。2015年1月,徐永林又因為自己要喬遷,再次通知呂某喝喜酒,呂某又送去了800元禮金。

  隨著時間推移,徐永林曾經答應「能幫忙申請廉租房」一事一直沒有下文,呂某覺得自己送去的禮金打了水漂,最終撥打電話將徐永林舉報。

  接到舉報後,上饒市信州區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對徐永林違紀相關事實進行核查。徐永林身為黨員,利用曾經擔任信州區住宅房管理所副所長職務的影響,謊稱能為他人申請廉租房,並兩次借喬遷之機,收受呂某禮金合計1800元,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15年10月19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徐永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回1800元禮金。

  黨內警告 「雖然徐永林尚未為他人謀取到私利,但其利用職權影響收受禮金的事實已經存在。表面上看好像是以所謂的朋友關係邀請,其實質還是利用職權變相收禮金,對於這類違紀現象一經發現就要嚴查。」上饒市信州區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徐志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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