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5月22日省紀委印發《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監督檢查辦法》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的典型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2013年11月10日 ,武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柳思青,在武穴市某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有職務影響的非親戚人員51人禮金25500元。 2015年5月4日 ,黃岡市紀委給予柳思青黨內警告處分。
2. 2014年7月9日 ,蘄春縣副縣級資政員王善雄,在蘄春縣某賓館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13人禮金5800元。 2015年5月4日 ,黃岡市紀委給予王善雄黨內警告處分。
3. 2014年4月28日 ,蘄春縣財政局國庫收付中心主任朱永新(副科級),在蘄春縣某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本單位下屬人員4人禮金1500元。 2015年5月5日 ,蘄春縣監察局給予朱永新行政警告處分。
4. 2014年5月14日 ,蘄春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局長梅仕明,在蘄春縣某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本單位下屬人員20人禮金6000元。 2015年5月5日 ,蘄春縣監察局給予梅仕明行政警告處分。
5. 2014年5月20日 ,英山縣方家咀鄉副科級幹事舒鵬飛,在自家為其女操辦出嫁喜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116人禮金20960元。 2015年4月29日 ,英山縣紀委給予舒鵬飛黨內警告處分。
6. 2014年7月10日 ,浠水縣清泉鎮財政所所長王豔國,在自家為其孫女操辦九周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人員禮金2800元。 2015年4月12日 ,浠水縣財政局給予王豔國行政警告處分。
7. 2014年10月14日 ,蘄春縣林業局黨委書記呂露,在蘄春縣某賓館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9人禮金2700元。 2015年5月21日 ,蘄春縣紀委給予呂露黨內警告處分。
8. 2015年1月1日 ,英山縣溫泉鎮副科級幹部李相彬,在英山縣某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9人禮金1900元。 2015年4月22日 ,英山縣紀委給予李相彬黨內警告處分。
9. 2015年2月8日 ,武穴市龍坪鎮副科級幹部毛明友,在龍坪鎮某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14人禮金2600元。 2015年4月28日 ,武穴市紀委給予毛明友黨內警告處分。
10. 2015年3月1日 ,蘄春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副主任科員蔡忠良,在其子 3月8日 結婚前,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7人禮金2400元。 2015年5月21日 ,蘄春縣紀委給予蔡忠良黨內警告處分。
11. 2015年3月24日 ,武穴市公安局情報信息中心主任周呂成(副科級),在其女兒婚禮前置辦酒席5桌,收受除親戚以外11人禮金4400元;後又於 3月27日 其女兒婚禮當天,收受除親戚以外1人禮金500元。 2015年4月28日 ,武穴市紀委給予周呂成黨內警告處分。
12. 2015年3月25日 ,武穴市花橋鎮人社勞保幹部呂春芳,在武穴市某酒店為其子操辦婚宴,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31人禮金4800元。 2015年4月28日 ,武穴市紀委給予呂春芳黨內警告處分。
13. 2015年4月13日 ,麻城市白果鎮派出所協警(白果鎮治安聯防隊隊長)誾忠俊,在白果鎮某飯店為其孫子操辦周歲宴席,違規收受除親戚以外5人禮金1000元。 2015年4月21日 ,白果鎮紀委給予誾忠俊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參加宴席的白果鎮派出所分管副所長凌平黨內警告處分。
14. 2013年5月2日 ,黃州區路口鎮花園村村委會主任塗華仙,接受該村五組小組長塗習陽邀請,參加其孫子生日宴,以村集體名義送禮2000元。 2015年3月24日 ,路口鎮紀委分別給予塗華仙、塗習陽黨內警告處分。
15. 2015年3月10日 ,黃梅縣小池鎮五裡橋村舉行村辦公樓落成掛牌慶典,收受新河片13個村公款送賀禮6500元;同時,該村向參加慶典的本村代表發放紀念品,並在餐館置辦酒席4桌宴請參加慶典的代表,共計支出費用8960元。 2015年4月26日 ,黃梅縣小池鎮紀委給予五裡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金正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通報的典型案例,反映了少數地方和單位對黨員幹部教育監督管理不嚴,少數黨員幹部認識不高、心存僥倖等問題。對這些頂風違紀行為的嚴肅處理,再一次給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全市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一、要深刻認識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危害性。黨員幹部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既嚴重違背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又嚴重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損害了群眾利益,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也極易為腐敗行為的發生打開缺口。全市各級黨組織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深刻認識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嚴重危害性,嚴守紀律底線,按照規矩辦事,帶頭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淨化社會風氣。
二、要嚴格遵守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有關規定。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嚴格按照省紀委《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監督檢查辦法》的要求,堅決做到「八個嚴禁」:嚴禁不事先報告、不履行承諾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操辦除親戚外的其他個人和單位參加的婚喪喜慶事宜;嚴禁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係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嚴禁違反規定用公款操辦婚喪事宜,或者由下屬以及有利害關係單位和個人報銷、支付應由本人或者親屬承擔的操辦費用;嚴禁違反規定動用本單位、下屬以及有利害關係單位的公務用車、辦公設施以及其他公物參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在職黨員幹部擔任親戚之外的婚慶主婚、證婚、司儀等,或者參與親戚之外的婚慶迎賓、敬酒等活動;嚴禁違反規定長時間、分批次、多地點或者採取「化整為零」方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黨員幹部借婚喪喜慶之機給領導幹部送錢送物。
三、要常態化地開展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專項整治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管到位、嚴到份,堅決防止發生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常態化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暢通監督渠道,對頂風違紀,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收禮不操辦或委託他人違規操辦的,要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對放鬆管理、包庇遷就,造成直接管轄範圍內的大操大辦等不正之風屢禁不止的,要依照相關規定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形成強大震懾,切實防止「四風」問題復發反彈,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當前,高考已經結束,端午節即將來臨,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務必要克服麻痺思想,繃緊紀律之弦,嚴防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等「節日病」,確保廉潔過節;各地各單位要堅決剎住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等歪風,進一步重申紀律,嚴明要求,禁止黨員幹部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禁止黨員幹部參加親戚以外的「升學宴」,禁止教師參加「謝師宴」,以實際行動弘揚新風正氣,凝聚幹事創業正能量。
中共黃岡市紀委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