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四川遂寧某KTV長期深夜擾民,而附近居民家裡有小孩要上學,覺得太吵鬧就打了舉報電話。但不僅多次舉報沒有效果,被KTV老闆知道後,還讓員工深夜拿著菜刀去砍舉報者的家門威脅報復,砍了好幾次。目前被威脅的當事人已經報警。
按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娛樂設施不得開設在居民住宅區、學校、醫院和機關周圍,該KTV從選址上來說就是不合格的,當地監管部門的工作顯然沒有做到位。噪音會導致人無法順利入眠,讓學生們無法集中精力看書學習,時間久了,心中的戾氣會越來越重,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
而按照《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的規定,在晚上22點到凌晨6點之間,若是一類生活區的噪音達到了50分貝以上,就屬於擾民了,對於擾民的主體,可以警告或者是罰款。
這個案例暴露出來的問題還有很多:當地監管部門不作為,才導致居民數次投訴一點兒用都沒有。還有,KTV方面竟然能在眾多居民中準確知道舉報者的信息和住所,這個信息是誰洩露出去的呢?舉報維權反被如此惡意恐嚇,相關人員應受到嚴厲的處罰。
KTV老闆讓人坎門報復的心理動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在告訴對方:「你敢阻攔我賺錢,我絕對不讓你好過」。從表面上來看,他的行為沒有給舉報者及其家人造成實質上的傷害,似乎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實際上不是的,這也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山東有過這樣的案例:某露天採礦坑非法作業,於是就有人打了電話,將情況舉報給了該鎮的應急辦。結果10多分鐘後,舉報人就被礦坑的經營者威脅了,稱不會讓他好過。這件事迅速在輿論場上發酵,網友們討論時,用得最多的四個字是「細思恐極」。事後的調查結果顯示,該鎮應急辦的主任在接到舉報電話後,把相關信息洩露給了礦坑所在地的村支書秦某,秦某的親弟弟就是礦坑的主人。
按照我國《憲法》的規定,公民有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任何人和機構都不能打壓或者是報復。《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也明確規定了不能洩露工作秘密,否則會給予警告、記過或者是記大過處分。
但當地部門還是將信息洩露給了被舉報者,而且用時還不到10分鐘,原因不外乎於這幾點:存在腐敗的鏈條,雙方或許有利益的往來;相關部門抗拒「輿論監督」,不希望老百姓對自己「指手畫腳」;部分工作人員缺乏法律意識、為民服務的意識,對保密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
崔永元曾表示,自己因為舉報明星偷稅漏稅遭到了威脅。小崔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都被威脅,普通人一旦遇上不講理的人,舉報後的處境有多難就可想而知了。老百姓不敢舉報黑惡勢力,已經被列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要著力破解的10個問題之一。
老百姓們不敢舉報,違法行為會越來越多,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也會降低相關部門的公信力。要改變這一點,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讓他們增強法律意識和服務意識,把規章制度牢記在心中,嚴格為舉報人保密,這可以鼓勵老百姓們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相關部門持續開展工作,工作人員在接到舉報後,要按照程序來處理問題。
舉報人在遇到威脅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公安機關若是確認威脅真的存在,那就需要採取措施,保護舉報人,而不是等到傷害真的發生後再行動,那個時候就遲了,要始終記住,保護老百姓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任務。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