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奎文區中小學暑期入學工作安排,定於2020年8月20日-8月27日期間辦理轉學,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轉學條件
依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魯教基發〔2016〕3號)有關規定,結合奎文區實際,對確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需要轉學的,可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準予轉學。
1.轉入學校規模適宜(在校生總數九年一貫制學校不超過2500人、初中或小學不超過2000人),轉入年級有空餘學位(不包括用於休學復學的專用學位)。
2.區內公辦學校之間轉學的,轉入和轉出學校應不在同一學區。具體見下表:
註:帶*號的學校目前規模超出適宜標準。
3.轉入學生應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且符合轉入學校當年度招生條件。其中,屬於區內轉學且轉入學校為公辦學校的學生,學生戶籍和監護人房產必須在轉入學校招生片區內,且戶口簿和房產登記地址一致。
基本程序
1.轉學到奎文區公辦學校。統一通過「奎文區教育服務平臺」中的「中小學轉學」模塊辦理(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操作說明見附件1。
2.轉學到奎文區民辦學校。線下辦理,先向轉入學校申請,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後提報區教體局,確認後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3.轉學到奎文區外學校。首先向轉入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取得對方同意,由轉入學校在「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中提交轉學申請,轉入方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再向轉出學校申請,轉出學校同意後,在「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中審核通過,由奎文區教體局核辦後完成學籍轉接手續。
時間安排
1.轉學到奎文區公辦學校。服務平臺8月20日起開放用戶註冊功能,8月21日—8月27日受理轉學申請。
2.轉學到奎文區民辦學校。8月27日前向轉入學校申請,並按學校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報的不再辦理。
3.轉學到奎文區外學校。以轉入方要求為準。
附件:1.服務平臺轉學模塊操作說明
2.各學校轉學諮詢電話
附件1 服務平臺轉學模塊操作說明
一、用戶註冊(8月20日8:00起開放功能)
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掃描二維碼登錄服務平臺,使用手機號碼註冊,並進行實名驗證。
服務平臺二維碼
二、轉學申請(8月21日8:00-8月27日18:00)
1.獲取序號。填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獲取轉學序號。轉學序號將在條件審核通過後生效。轉學序號為學位分配順序,學位分配時,按照轉學序號順序依次進行分配。自2020年暑假起,申請的轉學序號當次有效,因全區剩餘學位不足或不服從調劑而未獲得轉學學位的學生,下次辦理需重新獲取轉學序號。
請於獲得序號24小時內完成信息填報,逾期未完成的,該序號將作廢,如重新填報將重新排隊獲得序號。
2019年暑假、2020年寒假期間獲得過轉學序號的學生情況說明:
(1)材料未完整上傳、或上傳後審核未通過的,序號和信息將會清空。本次如申請轉學,需重新獲得序號。
(2)材料審核通過,但因剩餘學位不足或不服從調劑而未獲得轉學學位的學生,如有申請本次轉學的,請於8月24日18:00前使用前期已經註冊的帳號登陸服務平臺,完善材料信息並提報,逾期序號作廢。區教體局將對材料進行再次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後24小時內提交轉學申請,可按之前序號作為學位分配順序,優先於本次申請轉學的學生;審核不通過的,之前序號將作廢。
2.信息填報。根據系統提示,選擇轉學類型(區外轉入或區內轉學),並按照以下情況完善學生信息(包括原學校名稱、原學籍號、年級等)、監護人信息、戶籍信息、房產信息等,確認無誤後提交。
(1)奎文籍學生。在奎文區有房產並實際居住的,提供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在市區無房產、奎文區租房居住的,提供戶口簿、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證明。
(2)非奎文籍學生(隨遷子女)。在奎文區有房產並實際居住的,提供戶口簿、監護人居住證、監護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在市區無房產、奎文區租房居住的,提供戶口簿、監護人居住證、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證明、在奎文區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奎文區工商營業執照。
•特殊說明
戶口本無法證明學生與監護人關係時,需同時上傳學生的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涉及學生監護人離異、變更等情況的,需同時上傳離婚證、離婚協議(或判決書)等材料。
除學生監護人夫妻共有房產外,其他共有房產不作為入學依據。購置期房,並未交付入住的,不作為入學依據。房產已入住但住建部門暫不予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和房屋質量保證書。因房產抵押貸款無法提供房產證的,需提供住建部門開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住建部門蓋章的房產證複印件,或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複印件。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無法提供房產證,房主屬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證明並經街道確認;屬其他購房戶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原始發票(無購房合同的需提供購房原始發票及村委證明並經街道確認)。
監護人戶籍在濰坊市轄區(濰城區、高新區、坊子區、寒亭區、經濟區、峽山區、濱海區、保稅區)的,不需提供居住證。
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可以給予照顧的人員,如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層次人才等,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區教體局審核後按照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友情提示:請各位家長按照要求提前準備好相應材料。通過服務平臺填報信息時,務必按照學生真實情況選擇轉學類型,並確保所有信息填寫真實、準確、完整,材料照片完整、清晰度高。信息填寫完畢並提交後,不能修改;審核不通過的,如再次提交申請,將重新排隊獲得序號。因家長填報錯誤、未按規定上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轉學要求造成審核不通過的,後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3.材料審核。完成信息填報並提交後3個工作日內,區教體局將進行校驗審核。審核完成後會有簡訊提醒,請家長注意查收,或隨時關注服務平臺審核狀態。審核通過後,轉學序號生效,家長可登錄服務平臺進行下一步申請。
4.轉學申請。審核通過後,進入轉學申請模塊,填報擬轉入學校。
(1)每名學生顯示3所學校可供選擇:學生對應的劃片學校(該學校無剩餘學位時顯示周邊就近學校)、2所有學位的周邊就近學校。
(2)每名學生可填寫2個擬轉入意向學校,第一意向學校默認為劃片所在學校(該學校無學位時可選擇其他學校),第二意向學校可從周邊就近學校中選擇。
(3)填寫擬轉入意向學校後,選擇是否服從調劑。如學位分配輪到該學生時,填寫的兩個轉入意向學校均已無空餘學位,選擇服從調劑的,則由區教體局進行全區統籌;不服從調劑的,將不再分配學位。
(4)學生獲得轉學學位併到校報到後,轉學序號即作廢。
(5)材料審核通過後,請於24小時內,進入轉學申請模塊,填報擬轉入學校,逾期未提交轉學申請的,本次轉學期間將不能提交。
三、學位分配(8月28日)
提交轉學申請後,請家長耐心等待,區教體局將按照學生的轉學序號及學校的空餘學位情況依次進行學位分配。家長可登錄服務平臺查看學位分配結果。
四、入學確認
學位分配成功後,學生及監護人到相應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各學校入學確認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在學位分配結果中顯示。未在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的,不在該校保留學位。
五、調整電子學籍(9月15日前)
學生家長將轉學情況告知原所在學校,提醒其辦理學籍轉出,完成「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中的學籍異動手續。因學生或家長自身原因,或轉出學校及對應教育部門未通過審批等原因造成轉學流程未能及時完成的,後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附件2各學校諮詢電話
工作時間: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