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號,關於青海海西西周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犯罪細節,近日被公布於眾,這個院長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逮捕接受調查。
谷守先,河北豐潤縣人,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的8月參加工作,在早期的時候,他就在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擔任一名書記員。
他本身對法庭對法律就有非常濃厚的興趣,所以能在這種地方工作,他自己也感到非常的榮幸,也深深的被法庭這種莊嚴感和肅穆感深深的吸引,後來也正式的成為了一名審判員。
其實在很早的時候,他就與法庭結下了不解之緣,在他任職之後,他除了擔任該院的院長之外,還擔任過副廳級的官員。
在他正式擔任審判員之後,因為工作努力,於是就被調往玉樹州擔任中級人民法院的副院長,大概在這個位置上做了幾年之後,被正式調往青海省海西州。
他在青海省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擔任了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也是最高一級的高級法官,後來正式擔任青海省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這也達到了他權力的頂峰。
在谷守先的簡歷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從畢業之後就一直長期在青海省的法院部門工作,多年任職的工作經驗,讓他如此的了解工作的程序以及所有的運行手段。
多年以來職位的升高,權力的增大,也讓他在當地的政法系統結識了大量的人脈,可以說是對當地的法院系統當地的政治生態系統,可謂是非常的了解。
作為一個法院的院長,作為一名黨員,作為一個國家工作人員,三種不同的身份意味著有三種不同的責任。
但是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無論任何人都不能做出有損國家利益,有損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尤其是身為國家的工作人員。
作為法院的院長,應該是為更多的人主持公平正義,為更多的人討回公道,對於一位院長手中的權利,是很多人可望不可及的權利。
但是身為法院的院長卻沒有利用手中的權力,更好地為人民和國家辦事,而是作為一名執法人員,在執法犯法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
在任職期間對抗組織的審查,並違反國家規定的多項紀律,在任職期間收受可能影響正常公務的禮品以及禮金。
最重要的是,在形態案件的過程當中,違規的過問案情,已經違反了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除此之外,他個人的私生活也是非常的混亂,這個院長非常的愛賭博,幾乎可以用瘋狂來形容他對賭博的痴迷程度。
他用職務的便利隨意地破壞司法的公正,已經給司法工作帶來了非常大的困難以及很大的影響。
目前,谷守先已經被依法雙開,所涉及的犯罪問題,以及所涉案財物,一併移到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國家也將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這段時間全國各地大量貪汙受賄人員的落馬,已經顯示出國家反腐力度的強大,並且在一定的時間內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更多貪汙受賄人員的落馬,有利於加強黨內的廉政建設,有利於建設國家政治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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