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兄弟被指盜開心果判無期喊冤21載仍未立案 疑似真兇半年後將釋放

2020-12-11 手機鳳凰網

2020年9月,紅星新聞曾發表報導《一樁蹊蹺的開心果盜竊案:遼寧兩兄弟被判無期出獄後仍喊冤,獄中疑遇真兇》,引發社會關注。

日前,該案當事人曹波三向紅星新聞記者反映,當年疑似盜竊真兇最早將於今年底,最遲將於明年6月刑滿釋放。而他和律師今年12月2日去位於瀋陽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詢問申訴進展時得知,該案申訴尚未正式立案。

▲曹氏兄弟在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門口

21年前,瀋陽曹氏兄弟曾被認定盜竊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雙雙被判無期徒刑。自被拘捕後接受訊問起,曹氏兄弟多次供述,所購貨品是從一位名叫 「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於市場價購買的「頂期貨」,當時也與「小三子」籤訂了合同,而非盜竊。

在該案審查起訴階段,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但警方卻一直未能找到其人。不久後,法院在未查到「小三子」其人,作案工具缺失的情況下做出判決。此後,兄弟二人雖提出上訴,但因臨近春節,辦案人員讓「過完年再提」而錯過上訴期。

▲被盜的美國產開心果和大杏仁的外包裝

戲劇性的是,在曹氏兄弟服刑期間,大哥曹慶三在獄中遇到了一名和自己記憶中「小三子」一模一樣的人,並從他攜帶進監獄的照片背面發現了自己當年寫給「小三子」去收尾款的自己大姐家的住址。

隨後,監獄曾就此事展開專門調查。多份訊問筆錄顯示,這位攜帶照片名叫蔡某濤的犯人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並且對私配倉庫的鑰匙,盜竊開心果、大杏仁的行為供認不諱。

▲曹慶三展示在獄中獲得的「小三子」的照片。

▲「小三子」照片背面寫的曹慶三大姐家的地址

疑似真兇最遲明年6月刑滿釋放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01年時,蔡某濤因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4年1月經遼寧省高院減為無期徒刑。此後分別於2006年、2012年、2016年、2019年四次減刑。根據2019年1月22日遼寧省朝陽中院裁定,對罪犯蔡某濤準予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刑期從裁定之日起計算至2021年6月12日止。

「這就意味著蔡某濤最遲明年六月份就會刑滿釋放。如果在這個過程中他再獲得減刑,很可能今年底、明年初就出來了。」曹氏兄弟中的弟弟曹波三這樣說。

他擔憂,一旦蔡某濤刑滿釋放,回歸社會後,茫茫人海,不知再去哪裡找這個人。

申訴多年仍未立案,法官稱:著重匯報

事實上,自曹氏兄弟2000年入獄服刑起,便始終沒有停止鳴冤,但他們在獄中的申訴屢被駁回。2017年,曹氏兄弟相繼刑滿釋放後,繼續向位於瀋陽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他們每三個月去一次詢問進展,除了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從未間斷過。

2020年12月2日,曹波三與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再次前往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詢問案件申訴進展。何承宸介紹,法官告知其案件還沒有正式立案。「但接待法官說,他會跟他們負責人著重匯報這個案子,讓我們等通知。」

「因為我們跟法官提到,盜竊開心果的疑似真正行為人最快今年底或明年初就會出獄了。如果他出獄後,對於這個案子的調查會更加不便。」何承宸介紹,接待申訴的法官很重視這個情況,表示爭取在嫌疑人出獄之前再去監獄進行調查。

何承宸告訴紅星新聞,2019年8月與11月,他也曾陪同曹氏兄弟前往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詢問申訴進展。去年8月份那次,法官沒給曹氏兄弟具體回復,只是說在審查,讓等通知。 到了11月份,換了兩個法官接待,對方稱案件申訴材料已受理。

「後來我也去問了一下,他們說的受理不等於立案,其實就還是一個審查的狀態。」 何承宸說。

對於該案申訴進展情況,紅星新聞記者12月9日致電瀋陽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接線工作人員表示,案件在審查階段無法查詢,只能找法官面談。且每三個月一續訪,差一天都過不來。

曹氏兄弟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表示,該案時隔多年,目前獄中的疑似真兇會不會受到外界信息幹擾,特別是他一旦刑滿釋放回歸社會後,對於之前承認的盜竊事實認不認,確實不太可控。

「對於司法機關而言,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去找蔡某濤核實情況,除此之外,儘可能詢問到當時辦理案件和了解情況的人,努力還原事情真相。」何承宸如是說。

紅星新聞記者 張炎良 攝影劉海韻

早前報導:兩兄弟因偷開心果被判無期:喊冤21年無人理,母親因此患上精神病

「開心果應該讓人開心,但對我們兄弟倆來說,它就是個倒黴果。一提到它,二十多年的往事想起來就心酸。如果說時光能夠倒流,我寧願不吃、不賣開心果,也不願發生在我們兄弟倆身上真實的悲劇發生。」

2020年9月初,紅星新聞記者在瀋陽見到出獄三年多的曹慶三、曹波三兄弟。一提起開心果,他們仍然心有餘悸。

21年前,曹氏兄弟曾被認定盜竊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雙雙被判無期徒刑。自被拘捕後接受訊問起,曹氏兄弟多次供述,所購貨品是從一位名叫 「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於市場價購買的「頂期貨」,當時也與其籤訂了合同,而非盜竊。

在該案審查起訴階段,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但警方卻一直未能找到其人。不久後,法院在未查到「小三子」其人,作案工具缺失的情況下做出判決。此後,兄弟二人雖提出上訴,但因臨近春節,辦案人員讓「過完年再提」而錯過上訴期。

曹氏兄弟曾經的合影

從2000年服刑起,曹慶三堅持每個月都在獄中寫申訴材料。出乎他意料的是,2002年,他見到一名和自己記憶中「小三子」一模一樣的人出現在了高牆內,並且在他攜帶的照片背面發現了自己當年寫給「小三子」去收尾款的自己大姐家的住址。

曹慶三不動聲色,將這張帶有大姐家住址的照片悄悄藏了起來,並想辦法在會見時交到了親屬手中。

很快,曹氏兄弟的姐姐將該照片交給律師,要求作為新的關鍵證據繼續進行申訴。此後,監獄也通過內部調查,證實了曹慶三的猜想——高牆內出現的「小三子」承認了盜竊堅果的犯罪事實。此時,曹慶三才知道,「小三子」名叫蔡某濤。

然而,2007年和2014年,瀋陽鐵路中院和遼寧高院以「申訴中提及的某些利害關係人經審查不實」,「蔡某濤的供述前後不一致,不能證明蔡某濤就是『小三子』及其參與了盜竊行為」為由,先後駁回了曹氏兄弟的申訴。

2017年,曹氏兄弟刑滿釋放後,繼續向位於瀋陽的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

「從17年8月第一次去最高法巡迴法庭起,每三個月去一次詢問進展,從未間斷過。」曹慶三這樣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據曹氏兄弟目前的代理律師陶寬介紹,2019年11月25日,他與曹氏兄弟前往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問詢時,法庭答覆稱案件申訴材料已受理。

堅果行倉庫失竊八個月後破案,

兩兄弟稱遭逼供被迫承認偷盜

從1993年起,曹慶三、曹波三兩兄弟在位於瀋陽火車站附近的和平區南二馬路小食品城配貨,通過「對縫」賺取差價。

曾經是棚戶區的南二市場現在已修成瀋陽中國小食品城,途徑這裡的曹氏兄弟感到唏噓和命運不公

曹氏兄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越來越好,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末,瀋陽「南二」小食品城發展成為東北最大的小食品及農副產品集散地,全國各地上千家代理商雲集於此,而他們發現了其中配貨的商機。

「家庭日用百貨,酒水飲料……外地來了大車上什麼貨,我們就買什麼貨,然後把買到的貨配送給代理商,一件貨提一塊錢。」曹氏兄弟稱,在那個年代,平均每天收入在千元左右,多的時候一天能掙三四千元。

短短的幾年間,哥哥曹慶三在瀋陽買了房,結婚安家。弟弟曹波三也看中了房子,交了定金。

然而1999年8月29日傍晚,瀋陽鐵路公安局直屬刑警隊警員突然敲開曹慶三家的大門,將曹慶三、曹波三帶走後,兩兄弟的命運被徹底改變了。

根據當年刑警隊出具的抓捕經過顯示,曹慶三、曹波三在刑警隊便承認了自己於1998年12月31日在瀋陽站南二馬路附近一庫房盜竊開心果和杏仁總計360餘件,價值二十多萬元的違法犯罪事實。

被盜倉庫內景

被盜的美國產開心果和大杏仁的外包裝

曹波三稱,他當年在刑警隊解釋了自己如何從一個叫「小三子」的人手中購買這批堅果的過程,並向警員提供了與雙方事先寫好的交易字條,但被看後撕毀。「我一看(筆錄上)我說的不對啊,被抓著手在筆錄上硬摁的手印。」

對於購買這批乾果的過程,曹慶三回憶,自己1997年左右在「南二」市場通過一個叫宋某民的朋友認識了 「小三子」,對方自稱是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老闆的侄子。 「那會兒總看到『小三子』推著小車送貨,主要是送乾果。有的時候客戶需要,我也從他那拿一兩件貨。」

曹慶三稱,1998年底,「小三子」告訴他自己手裡有一批快到保質期的乾果。當時雖然臨近元旦、春節,乾果消費量很大,但由於是「頂期貨」,怕賣不出去,所以和「小三子」商議提貨當天先付總貨款10萬元的一半,其餘貨款等貨物賣完再付,如賣不完,則退一半貨。

1998年12月31日下午,曹慶三按照約定來到了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當時在倉庫院子時還在門衛處用身份證進行了登記。

交貨後,曹慶三向「小三子」支付了5萬元,並打電話給弟弟曹波三找車僱人幫忙搬運貨品。

「小三子當時問我,如果貨賣完了,尾款上哪去拿?我說我天天在市場,怎麼能找不著呢?」為了讓「小三子」放心,曹慶三隨後又把大姐家的地址寫給了他,並告訴「小三子」如果市場上沒碰到面,可以按地址去大姐家拿錢。

「小三子」照片背面寫的曹慶三大姐家的地址

曹波三則表示,當年自己和哥哥曹慶三實際上是各幹各的,2008年12月31日只是接到哥哥電話,讓他聯繫車輛拉這批堅果,對於這批貨的交易過程毫不知情。

曹慶三告訴紅星新聞,那批堅果很快賣完後,他想著把剩餘的貨款付給「小三子」。於是他把5萬塊錢留在了姐姐家。但元旦過後「小三子」一直沒去拿,他在市場上也沒再露面。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案卷發現,1999年1月1日,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某超向警方報案,稱其租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共被盜走338箱美國進口開心果(每件重22.68公斤,單價人民幣480元)和50箱大杏仁(每件重22.68公斤,單價人民幣1200元),總價值約22萬餘元。報案時,倉庫管理員陳廣稱,發現被盜時,門上的掛鎖已經被人替換,「用原來的鑰匙打不開了」。這起案件在當年作為特大刑事案件進行立案。

此後,警方曾於1999年1月11日發布協查通報,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男性,30歲左右,身高170cm左右,高顴骨、大眼睛、東北口音……

8個月後,曹慶三、曹波三兄弟被抓獲,警方調查認定,1998年12月31日14時許,曹氏兄弟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斷線鉗子,竄到粵菜調料堅果行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曹慶三用斷線鉗子剪斷庫房鎖頭,換上事先準備好的同類型鎖頭,再由曹波三在該廠大門處接應。作案過程中,曹慶三先後兩次來到和平區南三馬路市場僱傭6臺人力三輪車,再竄回庫房用鑰匙將庫門打開,從中盜走開心果338件,大杏仁50件。之後,二人分三次銷贓給瀋陽北行農貿市場業主,獲贓款14萬餘元,每人分贓7萬元。

缺少關鍵人證物證,

兩兄弟還是被判無期徒刑

然而,據案卷顯示,支撐上述結論的依據僅為曹氏兄弟的口供,以及案發當日被他們僱傭的三輪車夫的證人證言。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曹慶三、曹波三在1999年8月29日被刑拘後多次有罪供述筆錄,通篇均以「問:反省的怎麼樣了?答:反省好了……」為開頭。而在檢方介入後,兄弟兩人則不約而同翻供,均提到從「小三子」處買堅果的情節。

1999年10月8日,瀋陽鐵路公安局將此案移送遼寧省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當年11月15日,檢方將此案退回瀋陽鐵路公安局補充偵查,要求第一,與本案有關的「小三子」應到案;第二,曹慶三作案時所使用的工具「斷線鉗子」應提取;第三,作案時被更換的鎖和鑰匙應提取;第四,被告人家中搜查出的存款來源為何;第五,曹波三參與盜竊的時間。

關於作案證物:新城子公安分局刑警隊否認見過作案使用的「鐵剪子」;瀋陽鐵路公安局「作案時所更換的鎖和鑰匙」「因保管不善遺失」

當年12月6日,瀋陽鐵路公安局出具補充偵查報告書,並將案件再次移交。該報告書顯示,警方在走訪有關人員後,均未查到「小三子」其人。

2000年1月17日,瀋陽鐵路中院公開審理此案,曹慶三當庭表示自己是買賣行為,不是偷。其辯護律師稱,公訴機關沒有證人證言證明看到曹慶三用斷線鉗子剪斷被盜庫房的鎖頭,也未提供認定的犯罪工具,指控盜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曹波三的辯護律師也表示,通過宣讀證言看,只有三輪車夫是現場目擊證人,但通過庭審質證,三輪車夫均無人證明看到曹波三案發當時在場,證人陳廣證言也只能證明其見到過曹波三在院內籃球架下而非被盜倉庫內。

但公訴方堅稱曹氏兄弟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法庭未當庭宣判。根據案卷記載,休庭後,該案一審審判長艾穎、代理審判員任希廣等人曾於2000年1月25日前往瀋陽南二小食品城了解其僱傭過的小工中是否有叫「小三子」的人。見攤床門鎖著,沒有擺放任何貨物。詢問周邊人,稱黃某超從去年10月份開始就沒來經營生意。1月26日,上述人員前往新城子區(今瀋北新區)馬剛鄉下寺村尋找本案證人宋某民,也未找到。

2000年1月28日,瀋陽鐵路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曹慶三、曹波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構成盜竊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均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各處沒收財產10萬元。

曹氏兄弟被判無期徒刑的執行通知書

按照判決書,被告如不服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根據2000年2月1日的宣判筆錄顯示,曹慶三當時表示不上訴,而曹波三表示上訴。曹慶三稱,此後他也提出過上訴,但因臨近春節,辦案人員讓「過完年再提」而錯過上訴期。

2020年2月12日,曹波三在一份「在宣判時我提出上訴,現考慮之後決定不上訴了」的筆錄下簽字畫押。

服刑期間高牆內疑偶遇「真兇」,

在其攜帶照片後發現當年所留地址

「從到監獄開始,我月月寫申訴材料。」曹波三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2000年3月進入凌源市第五監獄服刑後,他一直沒停止為兄弟二人喊冤,並在會見時囑咐大姐,每月上瀋陽鐵路中院遞交申訴材料。

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2001年6月14日,曹慶三遞交的申訴狀第一次被瀋陽鐵路運輸中院駁回。駁回申訴通知書中稱,經複查,證實原判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是正確的,曹慶三申訴所稱的買貨行為是其自己用鑰匙開鎖,並多次僱人、車將貨轉移後銷贓的行為,符合盜竊罪構成要件,故申訴理由不成立。

對此結果,曹慶三當時曾很沮喪。他回憶:「一段時間情緒都不好,沒法幹活,只能在牢房裡待著。」讓他做夢也沒想到的是,自己腦中日夜尋找的「小三子」,竟然會在不久後出現在他的眼前。

2002年6、7月份,曹慶三所在的監區新來一批犯人, 「聽到動靜我就順窗戶一瞅,就覺得一個人怎麼這麼眼熟,我說這個人絕對是『小三子』,他屬於見過以後忘不了的那種人。」

隨後,他將發現「小三子」的情況向監區中隊長匯報,「但中隊長說你申你的訴,別瞅誰都像。我找了他好幾回,他估計才信了,讓我不要聲張。」

曹慶三不動聲色,暗中觀察著同在一個監區的「小三子」,並打聽到了這個人的真名叫蔡某濤。

蔡某濤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獲刑入獄。2001年11月19日,撫順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蔡某濤系吉林通化市人,生於1971年,案發時暫住撫順新撫區。

2001年6月3日,蔡某濤因感情糾紛,用事先準備的尖刀連刺其前女友父親胸腹及上肢處數刀,現場的另一人也被其刺傷,而後蔡某濤自殺未遂,三人均被送至醫院救治。撫順中院判決蔡某濤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時間到了2002年的國慶前後,監獄允許犯人在走廊裡活動。曹慶三看到蔡某濤在翻開影集,周邊有獄友圍著傳看,他也湊了過去。

「我覺得他肯定不認識我,因為比進來前輕了將近50斤。」於是,曹慶三接過了獄友們傳看的照片,發現其中一張照片背面竟寫有自己大姐家的住址。

曹慶三在獄中偶然看到「小三子」的照片,偷偷帶著給了探監的大姐

「有我姐家地址,那就不尋常。」曹慶三將這張帶有大姐家住址的照片悄悄藏了起來,這也讓他進一步確信,眼前的蔡某濤就是當初賣給他開心果和大杏仁的「小三子」。

此後,在一次會見中,曹慶三將這張照片交到了大姐的手中,囑咐她一定保管好交給律師替他兄弟倆申訴。

2004年8月5日,遼寧華辰律師事務所向凌源第五監獄獄政科發律師函,要求了解蔡某濤的判決書內容。

同年12月8日,上述律所向遼寧高院領導寫信,稱申訴人曹慶三在服刑監獄突然見到了外號叫「小三子」的蔡某濤,並在蔡某濤的照片後面發現涉案新證據,該案進行再審條件已經具備。然而,致信致函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曹慶三告訴記者,大姐還曾專程去吉林通化找到了蔡謀濤的父母,「他(蔡某濤)的爸媽跟我姐說他是抱來的,與他們無關。」

監獄專門調查:

疑「真兇」曾獄中自首承認其偷盜行為

在得知自己的大姐,律師為了申訴奔走操勞,一封封信件發出沒有回音後,曹慶三的情緒再次跌入谷底。他曾多次在獄中拒絕參加勞動,甚至想到用絕食的方法引起管教重視。

時間到了2006年3月,瀋陽鐵路運輸中院法官孟向東來到凌源市第五監獄提審蔡某濤。當時的提訊筆錄顯示,蔡某濤否認自己有「小三子」這個綽號,也否認認識宋某民,稱自己沒去過南二馬路市場,還稱是曹氏兄弟有意讓他頂替一個叫「小三」的人,讓他說「是我領他們這些人開門提貨」,成為這個案子裡的第三者。

在提審蔡某濤的當天,曹慶三也做了筆錄,他否認與蔡某濤談過盜竊案的事。

2006年7月13日,當時和蔡某濤同在七監區三分監區改造的楊某君突然向監獄檢舉了蔡某濤的盜竊餘罪。詢問筆錄顯示,楊某君稱,大約2006年3月份瀋陽鐵路法院提審蔡某濤後,蔡某濤把盜竊的事跟他說了。「想讓我為他出出主意。」楊某君還稱,他和蔡某濤的個人關係非常好,「我覺得我這樣做是在幫他」。

同日,蔡某濤再次接受監獄獄偵科詢問時表示寫好了材料,「準備自首。」

據此前為曹氏兄弟申訴的律師翟文斌介紹,此後,凌源市第五監獄內部組成了由時任獄偵科科長王鑫擔任組長,時任獄偵科副科長劉國君擔任副組長的案件調查組,對蔡某濤盜竊餘罪進行調查。

2006年7月13日-15日,凌源第五監獄獄偵科多次提審蔡謀濤,他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曾在黃某超的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打工,且對私配倉庫的鑰匙,盜竊開心果、大杏仁的行為供認不諱。

蔡某濤訊問筆錄

訊問筆錄中蔡某濤稱「曹慶三知不知道是偷的,我不知道,我始終沒跟他提過。」

此外,蔡某濤還稱,交貨時,曹慶三給了他5萬塊錢,剩下的5萬塊錢曹給他打了欠條。但因為貨是偷的,半年後不想要欠款了,便把欠條撕了。

審訊人員還問蔡某濤為何2006年3月瀋陽鐵路法院法官提審時沒有坦白?蔡某濤稱,自己初入監獄時被判的是死緩。「挺膽怯,因為(承認盜竊)面臨加刑。」

監獄在密集訊問曹慶三和蔡某濤的同時,也對二人在獄中交往情況及是否有串供可能進行調查。根據案卷材料,曾幫蔡某濤執筆寫自首材料的獄友張某波稱,蔡某濤找獄友楊某君傳話給曹慶三,讓曹給他拿點錢,他就去自首,但曹慶三沒同意,「訛到這兒的時候,看曹慶三挺生氣。」 張某波稱,自己也認識曹慶三,嘮嗑過程中曹跟他提起過自己是被冤枉的,但他從來沒把這些情況透露過給蔡某濤。

同年7月21日,瀋陽鐵路運輸中院法官孟向東再次來到凌源市第五監獄提審蔡某濤。調查筆錄顯示,蔡某濤向孟向東承認自己叫「小三子」,並詳細交代了自己98年10月中旬來到乾果批發部打工後,私配倉庫鑰匙,並於當年12月31日盜竊乾果一事。他還清晰記得「打開庫房門進屋後開始裝開心果,總共裝338件開心果,50箱大杏仁。」對於之前為何沒坦白,蔡某濤同樣表示,「怕說出來加刑,所以沒承認。」

曹氏兄弟申訴屢被駁回,

獄友稱疑「真兇」曾被要求改口翻供

2006年期間,瀋陽鐵路運輸中院及凌源第五監獄開展對案子密集的調查,讓曹氏兄弟看到了伸冤平反的希望。然而2007年和2014年,瀋陽鐵路中院和遼寧高院仍然駁回了曹氏兄弟的申訴。

「蔡某濤的供述前後不一致,不能證明蔡某濤就是『小三子』及其參與了盜竊行為。」2014年遼寧高院駁回申訴通知書中的這段話,在當年為曹氏兄弟申訴翟文斌律師腦中畫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我當時就懷疑蔡某濤後來可能在獄中翻供了。」 為了證實自己的猜測,翟文斌幾經周折,於2017年9月找到了兩名曾與蔡某濤一同服刑,呆過「嚴管隊」的獄友,並做了調查筆錄。此時,經過多次減刑,曹氏兄弟在服刑17年多後已相繼出獄。

其中一名獄友在筆錄中表示,蔡某濤的事上級挺重視的,多次提審。

2020年9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通過電話採訪了這名獄友,他表示以上筆錄中的內容屬實。「老曹家這哥倆挺冤,白遭了這麼20年的罪。」他告訴紅星新聞,自己曾和蔡某濤在監獄裡的「嚴管隊」住過幾個月,「號房特別小,擠兩個人,多一個都不行。有一天蔡某濤和我閒聊,說起了自己去庫房盜竊的事。當時他怎麼偷的東西,怎麼配的鎖,怎麼把東西賣了都跟我說了。」

這名獄友回憶,蔡某濤當時跟他說這些事是向他徵求意見,問他到底承不承認。「我說你要已經認了,還有啥說的?但他(蔡某濤)說的鐵路警察不讓他承認,承認的話對他沒有什麼好處,容易把他腦瓜子整沒了。」

針對上述說法, 紅星新聞記者於今年9月初陪同曹氏兄弟前往凌源市第五監獄,期望找到當年的辦案人員核實。但由於仍處於疫情期間,監獄封閉式隔離管理,未能如願。

在監獄門口,曹氏兄弟遇到了一位當年相熟的獄警。這位獄警表示,他們的事因為此前有媒體報導,上上下下都知道了,如果問什麼事,需要和省監獄管理局對接。

2020年9月14日,記者聯繫上了時任凌源監獄獄偵科科長王鑫,他表示要去向申訴法院詢問,「一問申訴法院就全查明白了。」

9月15日,當年瀋陽鐵路中院負責此案複查的法官孟向東在電話中對紅星新聞記者稱,「不能回答問題。」

如今,重獲自由的曹氏兄弟將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為自己申訴平反之中。 自從2017年8月第一次去位於瀋陽的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起,曹慶三每三個月去一次詢問進展,從未間斷過。

9月初,紅星新聞記者陪同曹氏兄弟前往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但由於他們曾於今年八月份前往詢問,間隔未滿三個月,未予安排。

據曹氏兄弟目前的代理律師陶寬介紹,2019年11月25日,他與曹氏兄弟前往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問詢時,法庭答覆稱案件申訴材料已受理。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2020年8月20日,記者與曹慶三、曹波三一同來到該庭詢問申訴受理進展,第三接談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複查,「人手有限,沒這麼快」,其表示會儘快與主審法官溝通。

現如今,曹慶三已51歲,曹波三也已46歲。重返社會的他們沒法幹力氣活,也無一技之長,只能靠幫人看孩子和打更謀生。

一提到大姐因為幫著跑申訴,患尿毒症去世,她女兒煤氣中毒癱瘓後不治身亡,曹氏兄弟就止不住淚水

曹氏兄弟的母親因為當年他們入獄,患了精神疾病,耳朵也失聰,必須戴助聽器

曹氏兄弟現在一家四口只有一套一居室的房子,兄弟倆只能常年住在打工的地方,家裡沒地方住

曹慶三坦言,沒想到在「小三子」這個真兇再現,而且對當年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的條件下,申訴平反的道路仍然如此緩慢艱辛。「希望能讓周圍的朋友能知道我沒有去盜竊,把原來的東西能還給我們。」弟弟曹波三表示,希望能儘快平反,還個清白之身,有朝一日能娶個媳婦,為老曹家「續上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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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兄弟被指盜開心果獲無期:喊冤21年仍未立案 疑似真兇將釋放
    2020年9月,紅星新聞曾發表報導《一樁蹊蹺的開心果盜竊案:遼寧兩兄弟被判無期出獄後仍喊冤,獄中疑遇真兇》,引發社會關注。日前,該案當事人曹波三向紅星新聞記者反映,當年疑似盜竊真兇最早將於今年底,最遲將於明年6月刑滿釋放。
  • 一樁蹊蹺的開心果盜竊案:遼寧兩兄弟被判無期出獄後仍喊冤,獄中疑遇真兇
    21年前,曹氏兄弟曾被認定盜竊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雙雙被判無期徒刑。自被拘捕後接受訊問起,曹氏兄弟多次供述,所購貨品是從一位名叫 「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於市場價購買的「頂期貨」,當時也與其籤訂了合同,而非盜竊。
  • 遼寧兄弟被指偷開心果判無期,喊冤21載,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遼寧兄弟被指偷開心果判無期,喊冤21載,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
  • 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盜竊開心果判無期 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盜竊開心果判無期 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  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一樁蹊蹺的堅果盜竊案:兩兄弟被判無期喊冤21年,獄中疑遇真兇
    21年前,曹氏兄弟曾被認定盜竊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雙雙被判無期徒刑。自被拘捕後接受訊問起,曹氏兄弟多次供述,所購貨品是從一位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於市場價購買的「頂期貨」,當時也與其籤訂了合同,而非盜竊。在該案審查起訴階段,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但警方卻一直未能找到其人。
  • 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盜竊開心果判無期,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盜竊開心果判無期,獄中疑遇真兇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衛佳銘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盜開心果被判無期,21年後獄中疑遇真兇,法官卻......
    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當年元旦,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稱,其租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飛」。
  • 盜開心果被判無期,21年後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34;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地方新聞精選 | 遼寧兄弟倆被判無期後喊冤21年 哈爾濱全市夜查販賣冥幣
    【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盜竊開心果判無期,獄中疑遇真兇據澎湃新聞報導,1999年元旦,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內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盜,時年30歲的曹慶三和25歲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後被認定為該盜竊案的嫌犯,均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各沒收財產10萬元。
  • 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偷開心果判無期,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被指盜竊判無期,獄中疑遇真兇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被指盜開心果判無期喊冤21年,獄中疑遇真兇!命運的圈
    如今又一起長達二十一年的喊冤路,又暴露在大眾面前。因為從他人購買十萬元臨近保質期的堅果,被冠以盜竊罪,想要辯駁,供貨商卻消失不見,只留一個查無此人的代號「小三子」。天意弄人,兜兜轉轉卻在獄中遇見了他?就像網友所說:「有時候可怕的可能不是真兇,可怕的是那些拿著所謂正義武器的那群人,認定無辜的人是兇手!」
  • 被指盜竊開心果判刑,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在獄中卻遇真兇!
    在監獄待了17年出來後,曹慶三最看重的是一張照片,在他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偷帶出來的相片,是這些年來支撐他和弟弟曹波三堅持下去的信念,這張圖片能幫他翻開陳年冤案。1997年,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稱,其租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飛,與此同時曹慶三兄弟二人從「小三子」手裡低價購買了一批臨近保質期的美國產開心果和大杏仁。九十年代初,改革開放的春風拂過,瀋陽火車站附近的和平區南二馬路聚集起人氣,並迅速由馬路集市發展為東北最大的小食品及農副產品集散地。
  • 遼寧兄弟被指偷開心果判無期 具體是怎麼回事?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  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有人證有筆錄,遼寧兄弟伸冤21年卡在哪了?
    文 | 杜虎據媒體報導,遼寧瀋陽曹慶三、曹波三兄弟1999年8月被抓,案由是盜竊某堅果公司的開心果和大杏仁。2001年初,他倆以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2017年先後出獄。21年來,兄弟倆一直喊冤,說堅果是從蔡某濤那低價購得。巧的是,兄弟倆在監獄見到服刑的蔡某濤,對方曾承認有這事,後被經辦法官警告改口否認。
  • 兄弟被指偷堅果被判無期,弟弟:警察抓手指強行按指印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大約二十八九歲,平頭小圓眼,他叫蔡某濤,綽號「小三子」。在曹慶三看來,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 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
  • 張玉環無罪釋放後,真兇究竟是誰?
    但當篤信了多的事實突然被推翻,張玉環無罪釋放的消息,對於張家村的每一個人都是巨大的衝擊。張幼玲現在還清楚地記得兩個孩子遇害時的慘狀。從水裡打撈上來後,兩個孩子的屍體被抬到後山上,正準備下葬。在張玉環無罪釋放的消息傳來後,張峰曾經跟張幼玲通過一個多小時的電話,電話內容就是圍繞著張幼玲為什麼要把張玉環「放」出來。作為案件最初的報案人,張幼玲也曾一度認為是張玉環殺了兩個孩子。但當知道張玉環一直在獄中喊冤後,張幼玲動搖了:是否真的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