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對公職人員的要求一直是要廉潔,要實心實意的為老百姓辦事,既然能身居高位,那麼就是國家和人民相信你,就是希望你能為大家辦實事,辦好事,而不是讓你利用手中的特權為自己謀福利,從而喪失國家和人民對你的信任,你也得不到好下場。
國家開展了一次又一次的活動,就是想要震懾住一些違法亂紀的人,但是還是有點人存在僥倖心理,覺得自己不會被查到,頂風作案,做出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事情敗露後收到嚴厲的懲罰。
2020年11月30日,相關司法網站上發布了一條關於公職人員的處分通知,浙江省公安廳的一高官落馬,他私生活糜爛,大收賄賂,在面對組織對他的檢查時,和他人串通,試圖對抗組織的審查,現被提起公訴。
這個被查的官員就是丁仁仁,在1963年出生於浙江湖州,57歲,在他16歲的時候就在公安學校學習相關的專業,畢業後,進了公安部門,剛開始只是一名普通的辦事人員。
他志向不止如此,他想要獲得更多的權利,通過他不斷的努力,他先後擔任了偵查員、科長等職位,後來他還是不滿於此,隨著職位的升高,手中的權利也是越來越大,最後他做到了公安廳的總隊政委,屬於副廳級,這樣也是他從政生涯的最高峰了。
他一開始就是上的公安院校,學習的也都是關於要真心實意為人民服務,如何做好人民公僕的知識,畢業後也是一直在公安部門工作,一直工作了39年,心裡的念想應該是會很深了,但是這個信念還是抵不過他自身的貪念,做出了種種違法亂紀的事情,辜負了國家對他的培養。
就在今年的7月中,他因為種種問題被相關組織調查,被免去了總隊政委、二級總監的職位。
2020年10月份,經過相關部門的嚴格調查,確定他所做的為了亂紀的事情屬實。他身為一名黨員幹部,將自己當時加入政界的信念全部摒棄,忘記了自己發過的誓言。在面對組織對他的檢查時,不好好的配合,還妄圖和他人竄供,對抗組織對他的審查,真的是將身為黨員幹部的覺悟丟的是一乾二淨。
在他擔任重要職位期間,長時間多次的違反規定收取他人給的禮品禮金,私自加入私人開設的一些企業,從而獲取高額的利益。還利用手中的特權,插手幹預國家的司法項目,蔑視我國的法律。
他的私生活可以說是相當的糜爛,道德敗壞,利用職位的便利,為他人大開後面,從中抽取大額的賄賂,給我們心中正直的公安形象抹黑。
他的行為是極其惡劣,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非常的多,經過核實,他已經構成違法涉嫌受賄,經決定,他被開除黨籍公職的處分,受到了國家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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