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題是託福閱讀裡一種非常常見的題型,很多同學遇到託福修辭題都總是非常疑惑。下面我們以《紐約客》 Love in Translation 舉例分析出現在託福閱讀中的修辭,希望對我們的語言學習有很大的幫助。
(跟《紐約客》學修辭之 Love in Translation)
最近在《紐約客》8 月 8 日與 15 日合刊上讀到一篇散文 [ Love in Translation ]。文章講了作者(美國人)和她的法國丈夫生活,交流,以及自己學習法語的一些故事。有很多事例和觀點對於我們學習語言(不僅僅是法語)有很大的幫助,今天我想通過三個片段和大家一起看看這篇文章中的修辭。永遠記得,修辭與邏輯是我們學習語言時進階的必經之路。
第一個片段:關於換喻(Metonymy)
Supposedly, the best way to master a foreign language is to fall in love with a native speaker. Language, in delineating a boundary that can be transgressed, is full of romantic potential. For the philosopher Emmanuel Levinas, the erotic intention amounted to a 「sublime hunger」 for the other, the more foreign the more delectating. It is no accident that the metonym for language is a tongue, not an ear, an eye, or a prehensile thumb. A willingness to take one on—to take one in, filling one’s mouth with another’s words—suggests pliancy, openness to enticement.
from [Love in Translation] by Lauren Collins,原文中並無粗體,為本文作者所加。
這段話中出現了一個和修辭學密切相關的詞 metonym(見文中粗體),它的一個變形 Metonymy 剛好是比喻的一種。在很多詞典中把它翻譯成「借喻」,但它的意思和漢語中的「借喻」完全不同:漢語中的借喻指只出現喻體,不出現本體和比喻詞的比喻形式,這種比喻一般基於相似性;而 Metonymy 指的是基於鄰接性的原則用一個事物指代另一個事物的修辭手法。所謂鄰接性指的是兩者相鄰,這種相鄰可以是物理意義上的相鄰,也可以是其他意義(如邏輯、意識等)上的相鄰。
舉個簡單的例子:
我接到一個醫院打來的電話。
這裡,醫院是一個地點,肯定沒辦法做「打電話」這樣一個動作,真正打來電話的是「醫院裡的人」。也就是說,這句話中用「醫院」指代了「醫院裡的人」,而這兩者在物理上是相鄰的,因為打電話的人確實是在醫院裡。當然,我們也不排除打電話的是醫院的工作人員,也許打電話的那一刻,他並不在醫院裡,但「他是醫院的工作人員」這件事讓他和醫院產生了一種邏輯上的鄰接性。像這樣的修辭手法,我們把它稱之為 Metonymy,在這裡我更願意把它翻譯成「換喻」這個不容易產生歧義的詞。
上面引用的這段英文中,metonym 這個詞的意思是「換喻中所使用的詞或短語」,也即中文例子中的「醫院」。這時,請仔細閱讀一下 metonym 所在的這句話,你會發現作者用詞之精準。
這句話中,她把舌頭成為語言的 metonym,也就是說「用舌頭來指代語言」在作者看來是一種換喻。這簡直就是換喻的定義。語言和舌頭有鄰接性,因為舌頭是人的發聲器官之一,說話是要用到舌頭的,這你可以看做是一種邏輯上的鄰接性。
至於這段話總體的含義,大家可以細細體會,我就不用翻譯來破壞原文的美感了。不過就用「用舌頭來指代語言」這個換喻其實能讓我們想到在英文中「母語」被稱之為 mother tongue,這其實是一種基於換喻的命名方式。當這種比喻用的多了之後,自然就變成了語言的一部分,當我們再使用它的時候,可能就會直接當作一個實意名詞,而忘記了它原本比喻的屬性。但當我們開始注意這一現象的時候,我們不僅僅能夠感受到比喻的魅力,更多的時候,我們能感受到比喻乃至修辭的作用——修辭並不僅僅是增加文字美感的工具,而是有實實在在功能的,它在不斷拓展我們語言的邊界。
When I try out a new word, I feel conspicuous, as though I’m test-driving a car I can’t afford.
from [Love in Translation] by Lauren Collins
這個片段描述的是作者在學習法語的過程中的一個體驗:她把自己努力說出一個新單詞的過程比喻成了「試駕一輛自己買不起的車」。這裡有本體、喻體、比喻詞,算是比喻中最為基本的「直喻(或明喻)」。
在美國,幾乎所有適齡的人都有駕車的體驗,因此把自己學外語的過程比喻成「駕車」大家更能感同身受。「試駕」意味著車不是自己的,並且很可能是第一次開,「買不起」意味著如果出事自己是賠不起的。在這種場景下,我們能夠體會到作者那種緊張,以及由緊張和不熟悉所帶來的駕駛動作變形,由此也就會更加引人注目(conspicuous)。可以想像,一個美國的讀者,即使他從未學習過一門新的語言,他也能夠感受到作者學語言時的遭遇。
而對中國的很多同學來說,可能情況剛好相反,我們沒有駕駛汽車的經驗,但卻有學習語言的經驗。當我們看到有人把學習語言的過程比喻成試駕時,可能也會會心一笑:學語言的痛苦我們經歷過;而我們不會開車,可以想像自己現在去開車的話,不僅尷尬,而且危險,會更加戰戰兢兢——我們不僅體會到了比喻,甚至體會到了誇張的感覺。
當然直喻還有一大功能是建立兩種事物之間原本很隱晦——甚至不存在——的相似性。在作者第一次用 test-driving 來比喻說出一個新語言中的新單詞的窘境時,你可能從未覺得這兩者之間有相似性,但一旦作者用了這樣的比喻,我們馬上覺得這兩者的相似理所當然。基於這樣的比喻,我們甚至明白了為什麼我們在學語言時會覺得尷尬,也許還會開拓你未來學習語言的思路,畢竟知道了是什麼樣的尷尬是消除這種尷尬的第一步。
第三個片段:同形反覆(Isocolon)與一語雙關(Pun)
The subjunctive is a wish. Gender’s a bitch.
from [Love in Translation] by Lauren Collins
這個片段中的兩句話形式一樣,我們稱之為「同形反覆」。前一句話其實還有「一語雙關」的修辭手法。
Subjunctive 意思是「虛擬語氣」,學過英語的人都知道,表示 wish(願望)本身是虛擬語氣的一種功能,但這裡講得是作者學習法語的經歷,因此這裡的 wish 既可以指虛擬語氣的功能,也暗暗表明了法語中「虛擬語氣」的難學,它只能是你許下的一個願望。
第二句中 Gender 指的是法語中詞的陰陽性,這一點漢語和英語中都沒有,連法國人都經常搞混這個,基本上是學習法語最後才能真正掌握的一種語言現象,所以稱其為 bitch 再合適不過。
而這兩句話連在一起就形成了一種「沒有最難,只有更難」的情緒堆積,讓我們體會到了學習法語的不易。bitch 這個詞通常情況下有點粗俗(你看我都沒有翻譯),但把這兩句話並排在一起,讀起來音韻上的和諧反而顯得有點俏皮可愛。
如果沒有第二句,我們會覺得作者這輩子可能學不會法語了,但也正是因為有了第二句的 bitch 讓我們知道作者不是認真的——畢竟我們經常因為喜歡一些事物而罵它(他)們,想想親密關係中有多少髒話,人類中最偉大的愛情有怎能少了髒話作為調劑?
所以,跟著我一起讀吧,Rhetoric is a bitch,but you gonna love it!
郝海龍,朗播 GRE / SAT 教研總監,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學士,法國 UCP 經濟分析碩士,詩人,Podcast 主播,文學作品譯者,譯著有喬治·歐威爾著名反烏託邦小說《動物莊園》。原北京新東方學校 GRE 主講教師,首批新 GRE 講師。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新 GRE 教師培訓師,並主持編纂新 GRE 標準化講義。朗播新 SAT Online 在線產品總設計師,新 SAT 基礎之「修辭與邏輯」課程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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