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一環,在成本核算分為事前成本核算,可以全面把控活動預算,事中成本核算,進行合理的資金管控,事後核算可以進行精準的活動數據分析。
成本管控,節源開流,可以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在激烈的市場經濟中,擁有自己的競爭優勢。那麼成本核算該怎麼做呢?今天就跟著小秋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01、移動加權平均法
貨的計價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種存貨計價方法。即企業存貨入庫每次均要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新的平均單位成本, 並以新的平均單位成本確定領用或者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永續制下加權平均法的稱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加權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其計算公式如下: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
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準確,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適用於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後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
02、全月平均法
全月平均法(Weighted-average System)是以本月的期初數量和本月全部進貨數量作為權數,取出本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期初的進貨成本,計算出本月存貨平均單位成本,以此作為基礎算出本月的發出存貨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庫存實際成本。主要適用於生產企業的產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權單價=(月初結存貨成本+本月購入存貨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購入存貨數量)
03、先進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發出(領用)以該物料(或該類物料)各批次入庫的時間先後決定其存貨發出計價基礎,越先入庫的越先發出。
採用先進先出法時,期末結存存貨成本接近現行的市場價值。
04、後進先出
與先進先出發正好相反。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期,使當期成本升高,利潤降低,可以減少通貨膨脹對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也是會計實務中實行穩健原則的方法之一。
區別:
1、先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先購進先發出的原則進行計價。
2、後進先出:發出存貨計價時,堅持後購進先發出的原則進行計價。
上述兩種方法均指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而與存貨本身實際發出先後順序無關。
05、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亦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它是指對發出的存貨分別認定其單位成本和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要求具體存貨項目具有明顯的標誌,而且數量不多、價值較大,如大件、貴重的物品。
期末存貨的各種項目,分別確定每種物品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然後相加各種存貨的成本,即為存貨期末全部的成本。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準確。
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例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06、計劃成本法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存貨的日常收入、發出和結餘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聯繫的紐帶,用來登記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額,月末,再通過對存貨成本差異的分攤,將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和結存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進行反映的一種核算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
計劃成本法先要制定計劃價格,按計劃價格發出材料,然後分攤材料差異(成本會計,製造業)
07、零售價法
零售價格法指按照存貨成本與零售價格的比率估計存貨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企業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後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的基礎上使用,也可結合成本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運用。他的核心在於在於成本與零售價格比率的計算。它的使用範圍一般在零售商和企業當中比較常見。例如像沃爾瑪,中百倉儲這樣的零售企業。
零售價格法用於零售商為主的企業,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等成本流動假定基礎上運用,也可結合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運用。在美國,零售價格法因公認會計原則和稅法均認可而得到廣泛應用。
零售價格法的好處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盤存制下準備月度和季度報表所需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