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培大大
男女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買房似乎已經成為婚姻市場上一條不成文的規定,現代一個男人要娶妻,房子,車子和彩禮貌似一樣都不能少,儼然成為了婚姻的三大件物品,這就導致了有兒子的家庭,父母無論如何,一輩子省吃儉用下來的錢都會給兒子娶老婆用,即便家中還有女兒,傳統家庭的父母仍然認為女兒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要求得和男方提,自家的東西得留給兒子結婚用,相比之下,令人甚感迷惑。
男女平等,男女平權的口號已經深入人心,也喊了幾十年了,但不可否認,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仍然或多或少存在於某些家庭中,在這種重男輕女的家庭氛圍薰陶之下,兒子認為家中的東西都歸自己所有是一種理所當然,對於女兒而言,自己出嫁如果讓父母拿出錢財那種一種罪惡感,家中的東西給自己的哥哥或者弟弟才是天經地義,如果是這樣,那麼男女平等將徹底淪為口號。
「你回去找你爸媽要點錢湊個房子首付,不然你進門後家裡的東西都是你弟弟的了」
女生小李有一個男友,兩人在一起好了有接近兩年了,男友前段時間已經上門見過女方父母,小李的爸媽對女兒的男友還是比較滿意,認為未來的女婿和女兒都在城市裡面工作,家中一套父母的福利分房,一套自購商品房,只是這套商品房還有些許房貸,不過兩人收入和待遇都不錯,而且男友的父母都在體制內工作,以後退休也不會多給兒女增添負擔,這樣的家庭才是和自家門當戶對的。
話說回來,這裡簡單交代下女友小李的家庭情況,爸媽都是小本生意人,收入隨市場行情走,雖然不穩定,但總體而言要比男友爸媽在體制內拿固定工資要高一些,小李還有一個正在上高中的弟弟,家中同樣也是兩套房,一套老家的商品房,另一套是前幾年小李父母利用手頭積蓄在省會城市購買的一套商品住房,可謂家庭條件也不差。
男友在見過小李父母后,兩人就商量下一步就應該見男方父母了,在見男方父母之前,男友將女友的家庭基本情況告訴了父母,父母也表示滿意,小李和男友在一個合適的日子約定上門一起見一下男方父母。
在客套完之後,男友父母也照例問起了小李的家庭情況和其他一些家常,然後問到小李父母有什麼要求,小李表示自己父母比較開明,男方出不出彩禮無所謂,無論男方出多少彩禮,自己爸媽都會在彩禮的基礎上再加6萬返還回來,男友父母大讚小李父母的開明。
然後話鋒一轉,男友父母對小李說道:「你看現在外面房價不斷在漲,你爸媽做生意手裡面資金應該很充裕,放在銀行裡面吃利息太少太可惜了,不如拿一部分出來買一套房子當做投資,名字哪怕就寫你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可以的,買套小戶型的,差不多四五十萬就可以了,不僅升值快,以後也容易脫手,你看呢?」
小李一聽愣住了:「阿姨,您不是婚前買好房子了嗎,如果我再讓我爸媽買,那我們以後結婚就要供兩套房貸了,壓力太大了,沒這個必要呀。」
「這個你不要擔心,我家的房貸我們老兩口願意承擔壓力,如果你再買套房子壓力大可以讓你爸媽也分擔點,如果你爸媽實在不願意,那麼我們老夫妻二人承擔現在的房貸,你們收入還不錯,你們今後就承擔你買的房貸就可以了。」
男友的媽媽甚至進一步表示:「我就這一個兒子,以後我們老了,家裡的東西肯定都是給他的,但你們家不一樣,你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你現在什麼都不要,以後可能什麼都沒有了,何況現在房價節節攀高,不投資實在是浪費機會,如果你們有困難,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也是願意出一份力的。」
小李聽聞很為難地說:「阿姨,首先謝謝您的好意,我爸媽的錢在我爸媽那裡,他們有自由支配權,我沒辦法幹涉他們,其次,我也沒聽說過作為女兒出嫁爸媽還要給女兒準備一套房的,我也沒臉回去讓爸媽給我再買套房。」
沒成想,男友媽媽一聽臉色立馬晴轉陰:「你這叫什麼話?我們這,就我身邊的同事朋友而言,他們的女兒出嫁每家每戶都有房子,我們作為男方,該準備的條件已經都準備好了,你說你家就出你這麼一個大活人過來多少有點不合適吧?」
小李聽聞自然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家中還有一個讀高中的弟弟,爸媽掙的錢給家中的男孩子這很正常呀,弟弟繼承家中的一切財產也是按傳統來辦,並沒有什麼不合理,自己作為姐姐的,婚後不做「扶弟魔」才是最重要的,男友媽媽提出的要求簡直讓人難以接受,所以這次見家長鬧得不歡而散。
婆婆不要長臂管轄,女兒也有平等繼承家中財富的權利
婆媳關係向來是很難相處,一部分原因在於兒媳,另一部分在於婆婆。如同本文中的婆婆,不僅死守著自家的財產,還要惦記著未過門的兒子女友家的財產,即使婆婆內心是天真地為準兒媳著想,認為婚前能從自己父母那裡得到多少是多少,否則一旦結婚,兒媳可能從自己父母那裡什麼也得不到,家中的財產可能會全部給準兒媳的弟弟,那這也是兒媳自己的事,說一千道一萬,自然也輪不到做婆婆的去操心兒媳的家產,實在讓人感覺匪夷所思。
作為一個合格的婆婆,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才是最主要的,但凡涉及到兒媳個人和兒媳家庭的事情最好均不要參與,處理得好不一定落下美名,處理得不好肯定會落下罵名,守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足以讓自己安享晚年,俗話說:「兒孫自有兒孫福」,雙方見家長,重點應該考察對方的為人、性格和處事風格,這些看不準,婚後的婆媳矛盾免不了要爆發衝突,反而言之,這些方面好的姑娘工作上和生活上都不會太差。
同樣地,作為為過門的兒媳,潛移默化地接受了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認為家中的一切財產給弟弟是理所應當,這已經變相地放棄了自己的主動權,主動矮化了自己的地位,無論兒子女兒都是父母的子女,父母都有撫養的義務,同樣子女以後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既然生了女兒,女兒和兒子擁有一樣的義務,那沒有道理享受不到平等的權利,義務和權利是對等存在的。
婚姻絕非兒戲,兩代人,兩個家庭的三觀如果很難貼合,那就要慎重考慮是否還要繼續的必要。如果仍然深愛對方想喜結連理,那麼男方在付出大頭的情況下,女方從陪嫁方面也可以適當出點以便堵住男方的口,兩人共同付出才不會讓一方覺得心理失衡,如果女方堅決以為自己嫁人就應該男方出錢,女方出人,自己再要爸媽出錢那就虧了的話,那麼真的很有必要考慮分開了,與其當時糾結,也好過將問題作為定時炸彈遺留在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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