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國旗法國徽法二審進一步規範國旗國徽使用。其中,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那麼你知道國徽的設計由來嗎?
為了能夠在1950年新中國周歲生日時,將國徽掛上天安門城樓,周恩來決定成立專門的設計小組來競稿設計。最終確定由張仃領導的中央美術學院專家小組以梁思成、林徽因夫夫率領的清華大學專家小組來承設。
兩個專業經過溝通後提出了以「齒輪、嘉禾、紅綬、五星」為設計主元素,但對於國徽中心的主體形象設計,兩個小組之間卻產生了分歧,梁思成、林徽因主張以璧玉為主體,寓意「完璧歸趙、和平統一「,張仃則提出以天安門為注意架構。國徽中是否應該有天安門,兩個小組各執一詞。
1950年6月10日,第一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方案進行了討論,決定採用天安門城樓圖案,作為國徽的主體形象。國徽中要有天安門的方案,基本達成共識,兩個專家小組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設計競賽。經過多方討論,6月23日,全國政協一屆二次全體會議最終選定了清華大學梁思成、林徽因等設計的國徽方案。後來梁思成和林徽因又根據周恩來的提議對稻穗造型細部形象作了細緻地局部改進,極其精準的再造了一個莊嚴雄偉的國徽圖案。
國徽圖案定下來了,經過了一個半月的辛勤勞動,莊嚴、神聖、富麗的國徽誕生了。1950年9月20日,毛澤東籤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定型後的國徽是政治性、藝術性、自然性和歷史性四個標準的完美統一體,體現了中華民族的雄偉氣魄和時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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