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為做好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本市日前公布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相關辦法。
天津北方網訊: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做好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本市日前公布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相關辦法。
根據規定,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中的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低保家庭人員,以及需贍養(撫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按照當年最低繳費基數的75%給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補貼。其他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中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按照當年最低繳費基數的50%給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補貼。
補貼期限一般為三年,到期自行終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申請補貼:一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二是補貼期滿時,同時屬於低保家庭和需贍養(撫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或單親家庭兩種情形的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從自謀職業登記或靈活就業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常住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提出補貼申請。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和區人社局審核確認後符合條件的,自繳費成功當月起開始享受補貼。(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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