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出門打工,44歲成為殺人惡魔,曾春亮到底經歷了什麼?

2020-12-25 澎湃新聞

12月21日上午9時,隨著審判長法槌落下,44歲的曾春亮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盜竊罪一案,在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看守所開庭,庭審至12時20分許休庭。

宜春市檢察院認為,曾春亮罪行極其嚴重,建議法院判處其死刑。

庭審時,曾春亮表示悔意,對公訴人指控的證據、事實沒有異議,兩次提及希望早日槍斃自己。此前報導→

賞金提高到30萬,曾春亮仍未落網:所在村莊人心惶惶,夜裡沒人敢出門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中的曾春亮。/宜春中院

少時家貧未上學

外出打工學人偷東西

起訴書顯示,曾春亮,綽號「春亮仔」,1976年生,文盲,江西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人。

曾家共有6兄妹,曾春亮排行老五,上面有兩個哥哥,兩個姐姐,下面還有一個弟弟。

曾春亮供述稱,他小時候家裡兄弟姐妹比較多,母親生下弟弟曾新亮之後就生病了,家裡經濟條件很差。別人家的孩子讀書時,他家裡沒有錢供他讀書。因為母親生病,父親要賺錢養家,他小時候是奶奶帶大的。晚上睡覺都是奶奶帶著他睡,他跟奶奶的感情是最好的。到現在,他還記得奶奶拄拐杖帶他去玩的情景。

到了十一二歲,曾春亮90多歲的奶奶去世。此後,他被姑姑接去撫養。「因為我年紀小,加上家裡條件確實很差,姑姑算是幫著我父親養我。」曾春亮說。

曾春亮介紹,當時,他姑姑是二婚嫁到豐城的。因為姑父已經有孩子了,所以他在姑姑家裡也不是很受待見,「我記得十多歲的時候,姑姑要我去讀書,姑父不願意,後來姑姑還跟姑父吵架。」

曾春亮在姑姑家住了五六年,長大成人了。他說,隨著年齡增長,也慢慢懂了點事,覺得待在姑姑家不是滋味,總感覺自己是外人。

曾春亮回到厚坊村,在老家待了一段時間後,曾春亮像農村很多同齡人一樣,十七八歲的他,跟著村裡人遠走浙江打工。

在浙江打工期間,曾春亮認識了很多豐城人,有拖船的、梅林的、蕉坑的(均為地名),還有山碭鎮的老鄉富德。

曾春亮說,自己跟著富德去吃喝玩樂,開始走上偷盜之路。那個年代,豐城人在浙江台州打工的很多。因為大家都是江西老鄉,互相之間都很聊得來,也都很照顧,沒多久他就跟這些人認識了。

曾春亮認為,自己在浙江那幾年,算是交上了幾個朋友,包括豐城人陳某富(因涉嫌窩藏罪被羈押)、雷某輝。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春亮涉嫌犯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等罪一案。/宜春中院

兩次因盜竊入獄14年

自稱難融入社會

曾春亮20歲左右時,父母相繼去世。處理完父母后事後,曾春亮回到浙江。

「那個時候年輕、貪玩,喜歡跟著浙江認識的那些朋友在社會上吃吃喝喝。」曾春亮說,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一兩年,他因盜竊罪被抓入獄。

2002年1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曾春亮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3萬元,至2010年5月8日刑滿釋放。

第一次出獄後的曾春亮回到了厚坊村老家。在老家住了一段時間後,曾春亮再次回到浙江打工。

在曾春亮的印象裡,因為少時在豐城姑姑家待了五六年,回到村裡,村裡人會把他當成他弟弟(兩人相貌相近),「那個時候我就跟村裡人基本脫節了,沒有交心的朋友。」

曾春亮說,在第一次坐牢前,家裡還有父母去世後留下的老房子可以住一住,但刑滿釋放回家,老房倒掉了。「我回家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基本上都是在朋友家或賓館住。也正是這些原因,我就覺得自己生活很難,包括後面殺那個扶貧幹部,也有這些原因在裡面。」

首次刑滿釋放的曾春亮並沒有收手,他仍舊幹起「老本行」。兩年後,曾春亮再次因盜竊被抓。

2013年3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法院判處曾春亮有期徒刑8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至2020年5月12日刑滿釋放。

曾春亮第二次出獄,是弟弟曾新亮開車去金華監獄接的。曾新亮說:「我感到很開心,但他沒有明顯的興奮情緒,畢竟坐牢這麼多年了。他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老弟來接我了。一路上,我跟他說不要再犯錯,他也答應了。」

曾春亮說,弟弟把他帶到浙江找事做。因疫情的原因,本身找工作困難。他先後在五六個工廠裡打工,每次在廠裡做兩三天後,都被工廠辭退。

「工廠不願意接納我這種人,感覺這次出獄之後,很難接觸社會了。」曾春亮說。

不過,曾春亮的弟弟曾新亮此前接受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二哥曾月亮在台州承包了六七畝土地種蔬菜需要人手,他曾建議曾春亮去幫忙,但曾春亮沒有踏踏實實把活幹下去。

在浙江的半個月裡,曾春亮不但沒有找到工作,喜歡賭博的他還輸了不少錢,只好四處找原來的朋友借錢度日。

在這樣的情形下,曾春亮選擇回到江西老家。

8月16日下午16時許,嫌犯曾春亮在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被捕。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肖鵬

入室盜竊擔心再坐牢

報復之心下犯兇案

回到江西老家的曾春亮,沒有房子,兄弟姐妹也沒住在老家,仍在厚坊村居住的親戚,僅有堂侄曾首生。

曾春亮說,他在堂侄家住了一段時間,總覺得不好意思,乾脆不去住了。後來就去找朋友住,或者有錢就去住賓館。同時,他還會到蕉坑(屬豐城)打牌。

「那段時間,我找事做找不到,花錢又大手大腳,所以又開始去偷東西了。」曾春亮說。

起訴書顯示,2020年7月21日晚,曾春亮攜帶螺絲刀等作案工具,從後門進入山碭鎮山碭村的康家竊財未果後,就在三樓房間睡著了。次日早上6時30分許,被害人熊小美發現曾春亮後大喊有賊,曾春亮與隨後趕來的康家人打鬥。康家人要曾春亮放下螺絲刀就讓其離開。

「他說不報案就放我走,於是我就走了。但沒有想到還是報警了,搞得派出所到處抓我,我一看回不去了(回老家),一回去就會被抓去坐牢,感覺人生被逼入了絕境。」曾春亮說。

隨後,曾春亮投靠朋友陳國富,跟其一起販賣雞蛋。後來聽說樂安縣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懼,認為是報警致使自己無法正常生活,遂起殺人之念。8月7日,他深夜潛入康家,次日早上殺害兩人重傷一名7歲幼童。

曾春亮出現在被害人家門口

潛逃期間,曾春亮認為自己無處藏身的現狀,是山碭鎮厚坊村駐村第一書記郝園平沒有為其解決開採石場及住房等要求所致,於是決定殺害郝園平。

8月12日傍晚,曾春亮攜帶手電筒翻牆進入厚坊村村委會,在一樓廚房吃東西後,到辦公室二樓爬窗進入駐村幹部休息室(誤以為系郝園平住處,實為桂高平住處)蹲守。

8月13日上午8時許,桂高平與郝園平、陳川三人到厚坊村委會上班。桂高平上二樓休息室,曾春亮聽到動靜後遂手持尖刀躲於門後,待桂高平進入休息室,從其身後用左手捂住其嘴巴,右手持刀朝桂高平右頸部捅刺貫穿左頸部,致桂高平倒地。

厚坊村村支部

曾春亮說:「我是坐過牢的人,對坐牢之後的人生體會,可能跟別人不一樣,感覺很難融入社會,在社會上生存很困難,處處碰壁。」

庭審中,曾春亮多次提到自己「坐牢坐怕了」、有「坐牢的恐懼」。

針對曾春亮多次將盜竊、殺人原因歸咎於刑釋人員難以融入社會的陳述,審判長提醒辯護人並建議曾春亮,應該多從自身找原因,當前社會對於刑滿釋放人員的關懷政策是很多的。

在庭審現場,44歲的曾春亮也表示過自己後悔,但一心求死,「希望早日槍斃我」。

來源:上遊新聞

編輯:申圳

初審:任傳坤

終審:鄒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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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8歲出門打工,44歲成為殺人惡魔,曾春亮到底經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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