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社評妹
近日,江西發生一起震驚國人的連環殺人案,犯罪分子曾春亮出獄不到3個月在幾天內接連殺死三人,最後逃往大山,後被抓捕歸案。案件公開後,舉國之眾,無不被犯罪分子的殘暴而震驚,一片譴責之聲。然而,除了譴責聲外,還有一種不協調的聲音,那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並且有這樣觀點的人還有很多。
「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實際上是在為可恨之人開脫的一句話,意思是說可恨之人之所以做了令人痛恨的事,一定是有原因的,你不了解別人所經歷的苦楚,就不要去評價別人的可恨。比如曾春亮殺人,就非常的可恨,可是,他為什麼要殺人?這背後一定是有原因,沒有平白無故的愛,也沒有突如其來的恨。
那麼,曾春亮真的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嗎?如果是,那他到底有什麼苦楚,以至於讓他喪失人性,殺害老人和孩子以及無辜的駐村幹部。
其實,社評妹認為,之所有有人有這樣的觀點,不外乎兩個原因:
第一,因果論思想的影響。
「因果論」是佛家的一套理論,按照這套理論的解釋,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都不會平白無故發生。甚至,這個因可能是一個人前世就種下的。所以,按照這種說法,曾春亮連著殺死三個人,儘管這個原因,目前警方尚且沒有透露詳情,但一定是有原因的。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有些人認為曾春亮殺人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在他殺人的背後,他一定經歷了難以承受的折磨和痛苦,才做出了這種常人難以理解的殘忍行為。其實,對於因果理論,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放到這樣的情景中分析這樣的事情,鄙人認為還是牽強,並且不合時宜的。
第二,受害者激怒了他。
關於曾春亮的殺人動機,網上有一些聲音說他是因為在被害人康某家中盜竊被發現後威脅他們不要報警,可是康家人還是報了警,這一行為激怒裡曾春亮。於是就激發了曾春亮報復性的殺人。而至於後來又殺害駐村幹部,具體原因我們不得而知,可能是殺紅了眼,想著殺一個還是兩個,反正都是一死。
這種觀點也就是說,之所以曾春亮殺人,是因為受害者激怒了他。就好比說,明知道他是一頭狼,會傷人,幹嘛還要激怒他呢?人家都說了敢報警就殺了他了,為什麼還要報警呢?其實,這種想法也很滑稽,如果都這樣忍氣吞聲,不是對犯罪的縱容嗎?如果大家都迫於他的淫威,不敢報警,那難道要讓他就那樣為禍鄉鄰嗎?
再多理由,都不能成為曾春亮剝奪她人生命的藉口!
社評妹認為,以上關於曾春亮「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的說法,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因為即便一個人承受了再多的苦,都不能成其剝奪他人生命的藉口。
雖然我不反對佛家因果理論的說法,但是,我也看到在現實的生活中很多「好人不長壽,禍害遺千年」這樣的現象。因果只是一個大的框架性的原則,但是具體到某些具體的事情,我們並不能完全用因果理論來解釋。因為果只有一個,而因卻是多方面的,我們很難從繁雜眾多的因中找到根本原因。
所以,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這種說法,只不過是在給曾春亮開脫的理由,我想不明白的是,對一個如此人性泯滅,連老人和孩子都不放過的殺人犯,為什麼還會有人再給他辯護,這樣的三觀,真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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