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某市一位名叫狗蛋兒(化名)的女子終於忍無可忍,敘述了自己十六年來被家暴的經歷。這期間,狗蛋兒經常被丈夫暴打,身上各處都留下了傷痕,怎奈捨不得孩子,不希望孩子在一個單親家庭裡生活,所以一直選擇隱忍,這些年來警方也多次介入,但就像有人說的那樣,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是狗改不了吃那啥,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無論經過怎樣的懺悔,永遠都有下一次的犯錯,狗蛋兒這些年有過無數次自殺的念頭,但都由於對孩子的不舍或者是求生的本能,最後都活了下來,這一次,狗蛋兒終於鼓足了勇氣,說出了這一切,說出了自己被丈夫翠花兒(花名)用各種方式,各種工具施暴的經歷,狗蛋兒從那一刻起終於解脫了……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也有幾年了,但是家暴事件層出不窮,不知是清官難斷家務事還是怎樣,結果就是並沒有起到理想的效果,也希望相關法律法規能進一步完善。
筆者今天並不想深入探討家暴事件為什麼會越來越多,而是想淺談一下,在眾多的家暴案例之中,是怪男方多還是怪女方多。也許有人會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女人的懦弱助長了男人的囂張氣焰,是女人的捨不得孩子讓男人更加肆無忌憚。
筆者想說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赤裸裸的道德綁架式的名言,難道弱者被強者欺負了就一定要從弱者的身上找錯誤嗎?自古以來女人就在社會當中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近代之後才逐漸地有了『女人能頂半邊天』『誰說女子不如男』『男女平等』的說法。相反地,在男人的血液中流淌著老祖宗遺傳下來的大男子主義。
所以,我們不妨試著這樣想,如果兩個人打架了,去公安局評理,警察會怎麼說?當然會問你是誰先動的手啊,先動手的就是沒理啊,法治社會不是野蠻部落,誰強大就聽誰的,法治社會更具有人性化,你不能到處撒野,老祖宗的野性也該收斂一點。
最後,筆者想說:常言道,人善被人欺,天不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關鍵時刻我們還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至於家暴到底怪男方還是怪女方,元芳,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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