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合法高利貸的陷阱

2020-12-27 涵姐說財富

重磅利好!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各種「校園貸」、 「套路貸」、以及網貸裡的高利貸、暴力催收等亂象頻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民法典》從上位法的高度對高利放貸行為進行規制,也是我國首次在人大立法層面明確對高利貸行為予以禁止,代表了國家對高利貸進行堅決禁止和嚴厲打擊的態度。

根據民法典草案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第680條規定:

●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從2019年10月21日起,兩年內向不特定的人放貸10次以上,並且以超過36%的年利率放貸的,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以非法經營者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2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80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4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5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意味著最高可面臨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數額5倍以下的罰金,或沒收財產!!!

由於民法典草案中規定的「禁止高利放貸」是針對所有借款合同作出的規定,而借款合同包括金融借款合同以及民間借貸,因此金融機構的「高利貸」顯然也在禁止之列。

此外,對於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國務院已經將《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納入立法工作計劃。

各位看到這裡有什麼感受?拍手稱快,大聲叫好有木有?

是的,國家不惜用立法的高度,表明對社會亂象的態度和保護人民財產的決心,肯定是讓百姓大大稱讚的!

但是今天涵姐要給大家提個醒,除了國家提到的這些非法的高利貸。我們身邊還充斥著很多合法的高利貸,你要非常小心,別掉進去。

什麼是合法高利貸?

指的是利率水平差不多,但還位於法律保護邊緣之內的高息貸款。換句話說:有賣白粉的利潤,卻沒有賣白粉的風險。這個大家聽得懂吧?

非法高利貸呢,法律明確因為其利率過高,不受法律保護,就是法律不幫助債權人把錢收回來。

而合法高利貸呢,是指欠這種錢你是得還的。你不還的話,法律是要追究你的。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被它們包圍著。比如說,銀行給你發信息通知你獲得了快捷貸款額度,電商賣貨說給你打白條,電信公司給你辦業務順手讓你籤個單子,等等。

它們有很多名字:白條、現金貸、消費貸、微粒貸、花唄,借唄等等等等。涵姐把它們列在一起當作一類東西不作區分,可能有些人是不服的。

來,涵姐給你算算帳,看看你有沒有不知不覺掉了坑。

一 消費分期

我們現在經常在網上購物,電商一般都會在非常醒目的位置提醒你,某某商品可以分期付款,以此來進行促銷。

所以,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很多商家都會利用我們對於利率認識存在的偏差,設置一些小小的陷阱,然後做成一些消費貸、現金貸之類的金融產品,並且從中獲得更多的利息收入。

舉例:

如果你分期12個月買一個1200塊錢的商品,你每個月償還的本金是多少呢?很容易計算,就是100塊。

按照7.2%的手續費,你每個月支付7.2元,所以你很容易就認為,你在這個商品上付出的利率是7.2%。而這個數字計算是完全錯誤的!

實際上,你每個月都在償還本金,所以你的總借款額度是按月下降的,從1200塊錢開始,到最後一個月的時候,咱們的本金只有多少呢?只有100塊錢。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間,你的手續費是固定的,也就是說最後一個月,你的月息是7.2%,而不是年息7.2%。

如果用高斯定理稍微算了一下,12個月分期付款,7.2%的手續費,你最後付出的利率是13.23%,比咱們以為的7.2%高了差不多一倍左右,這就是典型的利率幻覺。

下面是計算公式:

實際年化利率 = 分期手續費率/(分期數+1)*24 = 單期手續費率*分期數/(分期數+1)*24

你以為你在過日子,你以為對方在跟你做各種生意,實際不然。表面上他們在做生意,實際上生意是個向你放貸的載體,都想從你這裡拿走高息,你聞到味道了嗎?

合法高利貸,它是合法了,但你可儘量不要借,合法兩個字是保護了它的,並不是保護你。

二 信用卡

涵姐在十多年前看過的一部韓劇叫《錢的戰爭》,是我很喜歡的韓星樸信陽主演的,電視劇開篇就是男主的爸爸被高利貸催債選擇自殺,死前最後一句話跟兒子說:千~萬~不要用~信用卡……

當時不用信用卡的我當真是聽得一頭霧水,信用卡是銀行發的,而高利貸是黑社會的。你明明是被高利貸逼死的,又不是被銀行逼死的,為什麼會在臨死前說這樣的遺言?

後來讀到《窮爸爸富爸爸》一書,作者第一條建議就是擺脫信用卡。

就連股神巴菲特也說過:千萬不要欠信用卡債!

……

我們來看看國內銀行發的信用卡,在利息問題上都差不多,我們用某家國內大行的信用卡貸款條件來算一算:如果20天免息還款期結束時,你未能足額還款,則利息每天萬分之五,按月計複利。

翻譯一下:每天萬分之五,則一個月30天就是萬分之一百五十,按月計複利的意思就是每個月利滾利一次,用複利公式套算下來,年化利率是19.95%。

很高了吧?巴菲特當上傳說中的股神,靠的是20%上下的長期複合收益率。

但是,所有銀行在信用卡業務上都是股神,收割的就是欠下信用卡債的韭菜們。

但是,還沒算完!

信用卡還並不只有這一個面。這個年化利率在信用卡帳單中指的是循環利息。

一旦產生逾期,除了會收取循環利息還會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的收取是循環利息的0.6至3.8倍。

也就是說本月的逾期造成的循環利息是100元的話,那麼違約金的收取就是60到380元。總的來說違約金的收取是年化利率的1.5倍。計入信用卡循環帳單中,複利計息。

循環利息19.95%,違約金30%左右。這樣算下來信用卡的年化利率可以超過50%!

有沒有嚇到寶寶們?

巴菲特要當股神得連續50年996才行, 銀行躺著就把巴菲特給當了,哈哈哈!

美國的信用卡業務已經有了幾十年歷史,同樣也被批評了幾十年。

邁克·劉易斯(Michael Lewis)是寫華爾街最專業的作家,就是寫《大空頭》的那位。

他在2019年開播的播客「反對規則(Against the Rules)」裡說:信用卡業務直到1970年代才通過遊說立法,從此擺脫高利貸法的約束!

簡而言之,一直是高利貸,原來不太合法,後來在銀行業的遊說下合法化了。

信用卡業務一直是行為金融學家研究商家釣愚手法的重點領域,釣魚的釣,愚蠢的愚,你品,你細品。

這個詞出自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行為金融學大師羅伯特·希勒近年的同名新書,英文詞是phishing,用當代中國人耳熟能詳的話說就是割韭菜。

有些行業全行業都是靠割韭菜為生,它們就是釣愚行業。

那信用卡跟今天包圍你我的各種現金貸、消費貸之間有什麼關係?

信用卡相當於前網際網路時代的消費貸+現金貸,而且還有點自縛手腳,還強調信用等級,發卡審核蠻麻煩,有一定門檻。

今天的釣愚行業則插上了網際網路的翅膀,重心下移,審核秒過,利率更高。

這些表面上叫作現金貸、消費貸的林林總總的產品,你不用看它們的名字,都是一種東西:高息短期消費貸款。

忠告一

只要聽到消費貸款這四個字,你就要趕緊逃跑!

無論是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還是像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等這樣的網絡信用工具。都是形形色色的各種高息短期消費貸款,其實是大數據新瓶裝合法高利貸的舊酒,你聽懂了嗎?

越來越多的主流金融機構把它當作重要的增長點,利用人性弱點和大腦算力不足,放出形形色色的合法高利貸,合理合法地割普通人的韭菜。

為了讓大家更清晰,會計算,涵姐再給大家舉個例子:

你有沒有收到過你的發卡行給你推銷現金貸的電話?大意基本都是:「1分鐘現金到帳!您最高可借現金300000元,借1萬元手續費每天只要3元,即時放款,實時到帳。辦理方式……」熟悉嗎?

這套說辭是經過精心包裝過的,讓人感覺利息很低,然而它混淆了一些概念,把放高利貸的行為美化成了慈善活動!

按上邊銀行借給你1萬元,若每天利息是3元的話,1年後還本付息,這樣下來利息是365 × 3 = 1095 元,利率是 1095 ÷ 10000 =10.95% 。

看起來感覺還能接受吧?你會不會覺得,銀行也不算太黑嘛。

可這種現金貸收手續費並不是1年後到期一次收的,而是分散到每一天,從你的信用卡中扣取的。

換句話說,你借了10000元,可1年內你能動用的錢並沒有10000元,你要拿出一部分錢來提前支付「手續費」。這種付息的方式會讓你的借款利率提高1個百分點左右。

從10%至11%,沒什麼變化嘛,能接受,借! 你一旦接受這種貸款,銀行就會亮出殺手鐧了。

上邊說的借10000元,1年後還本付息。實際上卻並不是這樣,銀行除了每天扣你的3元手續費外,每月還要扣回本金。

也就是說你借款後從第一個月起就要每月歸還本金10000 ÷ 12 = 833.33元。

你借的這10000元,在一年裡實際只平均使用了約10000 ÷ 2 =5000 元(1年內還款期數越多,越接近5000)。

我們不考慮提前還利息的影響,這時你借款的實際利率將接近1095 ÷ 5000 = 21.9% 。

這麼高的年化利率,歷史上只有股神巴菲特做到了!

現金貸放貸方宣傳過程至少用了以下幾種手段來迷惑你,你被其中任何一個誘惑到,都會掉到為你量身定做的羅網裡:

1、用手續費代替利息,並且給你說,你借款沒有利息或直接說是0利息,他們的說法是只收很低的手續費;

2、告訴你會給你銀行卡上打一筆現金,你可以用一年,但不告訴你具體的還本方式;

3、用每天極低的花費掩蓋實際極高的利率;

說到這裡,你有沒有中槍?有沒有大呼上當?

忠告二:

如果掙錢能力有6分,那麼消費水平至多去到3分,畢竟攢錢才能真正讓自己的財務狀況變好,同時也因為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在經濟學裡也被稱為「棘輪效應」。

我們常聽到一句話:錢不是攢出來的,是賺出來的,有木有?

《窮爸爸富爸爸》作者羅伯特·清琦把這樣的人說成是「傻人花傻錢」。

真正能把財富積累起來的人是這樣的:

1、從儲蓄開始積累;

2、在能力範圍內控制負債;

3、不斷提升工作收入,學習理財的能力;

4、所有投資中,最好的選擇是投資自己的能力;

敲黑板:救急不救窮!

澄清一下,我不是說所有的高息貸款都有問題。高息短期借貸本身有點合理邏輯。總有那麼一些人在某些時候急用錢來周轉,他們願意為資金付出較高的價格,而提供資金的一方獲得較高的風險對價。

但這裡的關鍵詞是救急,救急可以,高息短期消費貸款是另一種存在。付高息救急周轉可以,用來消費則是找死。

高息借錢來支持消費這件事不可持續,最終總有人為不可持續付出代價,這個人就是你自己。

只能救急不能救窮。救急是一次性的,難關過去就過去了,消費則是可重複行為。

高息借錢強行提升消費水平,會使你掉入債務陷阱。

所謂債務陷阱,就是剛開始你的收入就不夠用來還債,然後漸漸地收入連還利息都不夠,那時你就根本爬不出去了。

很簡單,平均而言,人們的收入不可能保持20%的年化增長率。假設你能做到,那就相當於你手裡的錢每4年左右翻一番,每過十年左右你的收入是十年前的6倍。

人生的職業生涯按40年算的話,你40年後的收入是40年前的大約1500倍!或許個別大神能做到,但絕大多數人做不到。別忘了前面涵姐一直強調的:要承認自己可能就是普通人。

用一個真實故事作為結尾:

信用卡從最開始的薅羊毛到最後的拆東牆補西牆只是短短幾年之間的事情。

期間又有買房置業裝修搬遷等幾件人生大事,可以說提前消費在一定程度上縮短了體驗新生活的等待時間。

但是如果沒有很清晰的理財規劃,很容易掉入萬劫不復的消費深淵。以至於買任何東西都覺得可以用白條花唄信用卡,就好像這錢不用還一樣。

導致後期嚴重的時候,倒卡的費用相當於整個月薪,這就愈演愈烈了。

好在趕上房價上漲,憑藉賣房換位置贏得一絲喘息,及時填補上了所有債務。粗略估算一下,利息手續費佔比30%!

期間花費在左手倒右手上面的時間和精力更是不盡其數。因為要還卡還債,導致一段時間以內的職業規劃只能以掙錢為主,完全沒有發展空間和規劃長遠未來可言。

所以錯過的時間和機會又是無法估量的人生成本損失。都是有感而發:前車之鑑,銘心刻骨,理性消費,量力而行!

總之,消費不起你就別消費,絕不要借錢消費!成功者大多延遲滿足,推遲消費以便投資未來。

希望本文對年輕人有啟發,懸崖勒馬!

希望本文對泥足深陷的人有啟發,成功上岸!

祝福耐心看到這裡的每一位獲得自己掌控的主動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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