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剛立的案,這麼快就通知開庭了?從立案到調解、開庭、宣判、申請執行……不得跑上好幾趟?
這才沒幾天,判決書就拿到了?訴訟費減半是真的?
繁簡分流改革的紅利如何在小額訴訟程序上體現?
小額訴訟程序又給當事人帶來了多大的便利和實惠?
2020年,在推動繁簡分流改革試點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福建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等各項規定不斷細化完善,小額訴訟程序迎來全面升級。
原告C某某與被告YW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馬尾法院於2020年6月4日立案,在主審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於2020年6月5日達成調解協議。案件結案用時1天。
高效是有了,不過集約在哪裡?
YW公司作為被告的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共有33件,通過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集中立案、集中調解、集中送達+集中製作調解書,在一周的時間內,33件案件分三批全部結案並完成送達,我們不僅做到了一個案件的高效,更通過集約化運行,實現了一批案件的高效審理。
集約的效果看到了,不過當事人的權利有沒有保障?
這33名原告均已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案件已執行到位。另外,從立案到調解、申請執行、領取款項,原告一共只跑了一趟。我們不僅要實現審判高效,更要實現維護權益的高效和便捷。
集中立案
立案時針對原告或被告名稱相同、案件事實大體一致、案由相同的類型化小額訴訟系列案件,由立案庭專門安排人員進行集中立案受理,確保做到當天收件當天立案,並迅速通過簡案標識將案件分配給同一速裁快審團隊進行專門審理。
集中送達
案件受理後由集約送達中心負責對案件進行集中送達,統一排期開庭。
送達時建議雙方當事人優先選擇電子送達方式,這樣在有效提高送達效率的同時,也減少了當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數,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集中審理
應訴材料成功送達以後,主審法官及專職調解員優先通過電話或「雲端」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若調解不成,則統一安排開庭審理,儘量適用「多案連審、一庭多審」的審理機制,並採取「要素式」庭審方式,通過簡化庭審流程,加快庭審節奏,提高訴訟效率。
集中裁判
經庭審仍無法成功調解的案件,庭審後由主審法官統一撰寫裁判文書並進行集中宣判。
對於事實清楚、當事人爭議不大的小額訴訟案件,儘量採用簡式判決書,在保證裁判質量的同時,提高裁判文書製作效率,確保「簡化程序,不減損權利」。
今年以來,馬尾法院共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447件,以調解或者撤訴方式結案336件,調撤率75.17%,送達平均周期1.74天。
下一階段,馬尾法院將以試點主要任務為抓手,優化和完善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各項規程,大力推行「四個集中」,藉助訴前調解、當庭裁判、文書瘦身等配套改革,最大限度發揮小額訴訟程序的效率優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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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馬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