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張 蓓 譚佃貴
9月1日,在第25屆魯臺經貿洽談會開幕當天,《濰坊市會展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這是濰坊市出臺的第7件實體地方性法規,4章42個條款的內容,明確了濰坊市會展業發展遵循的原則,主管部門及其職責,促進和扶持的措施和路徑,規範會展活動的服務與管理。
當前我省會展業發展如火如荼。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濰坊市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會展業。從1984年舉辦的濰坊國際風箏節發端,濰坊市的會展業已經過36年的發展歷程。雖有基礎,但與先進地區比,差距很大,濟南、青島和周邊地區的政策和措施已經在吸引濰坊市會展資源。同時,存在的種種問題,也阻礙了會展業快速健康發展。
據悉,長期以來濰坊市會展活動存在牽頭部門多,會展業主管部門不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不清,存在多頭交叉管理、統一協調難度大等問題,如果是國際展會還涉及外事問題。「導致會展業市場化發展遲緩、效益不高、競爭力不夠強,同時機構改革後,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能也有所調整。」濰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志才直言。濰坊市會展服務中心主任張建偉也認為,每個部門有每個部門的法定職責,單靠哪個部門都難以協調解決。同時,一個品牌展會的培育需要3-5年,如何使會展企業有信心做下去,唯有立法。
「會展業不同於其它產業,單純依靠政府或者市場推動,難以迅速繁榮發展。」在張建偉看來,濰坊市的會展業狀況需要從一個新的高度和起點大力促進會展業。而《條例》明確會展業的發展方向,有助於理順體制、提高效率、規範秩序,打造良好的招會引展環境。
為解決影響濰坊市會展業發展的管理體制問題,《條例》規定市政府及各縣市區應當明確會展業主管部門,並對會展業主管部門的職責作出了規定。同時,設定了「促進與扶持」內容。規定市政府每年都應安排會展業發展扶持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加大對重大會展活動的扶持補助力度;鼓勵發展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大型特色品牌展會,既要重點培育和引進品牌會展企業,也要注重培育專業性會展中小企業;鼓勵發展會展產業集群,延伸會展產業鏈條;既要規劃建設新的會展場館,也要推動既有展館的配套建設,提升會展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建設會展核心功能區;建立會展業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鼓勵和引導會展企業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新興會展業態;鼓勵發展綠色會展,推廣應用低碳環保材料和技術。
在制訂會展活動計劃方面,規定建立重大會展活動提前告知制度;在加強會展業指導方面,規定會展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會展業統計監測體系和數據分析發布平臺,定期發布重大會展活動指導目錄;在審批方面,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提供便利化服務;在會展活動的安全、消防、衛生、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對會展活動的舉辦單位、參展單位、場館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作出了規定。
可以預見,濰坊將迎來會展業發展的黃金時期。「發揮濰坊國際風箏會的龍頭帶動作用。從風箏會內容、形式、辦會機制等方面,加大創新發展力度,擴大品牌效應,全面推動具有濰坊特色的會展名城建設。」作為會展業的主管部門,濰坊市商務局副局長姜亦燦說,優化整合濰坊市本土品牌展會,創新提升魯臺會、菜博會、花博會、綠博會、寶石博覽會、中國畫節文展會等特色品牌展會,擴大提升在全國、全球影響力。繼續辦好中日韓產業博覽會,將其打造成濰坊新的品牌展會。充分發揮濰坊的產業優勢,培養一批自主品牌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