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人戶口不在同一個地方的,在結婚後要解決戶口問題,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市、縣轄區)或一方為農業戶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均可申請夫妻投靠入戶。那麼結婚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下面由快車君給大家詳細介紹。
結婚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1、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啟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
2、要帶你們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3、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保持電話正常有人接聽,過半個月左右你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會給你打電話通知你去取準遷證。這準遷證有兩聯。(切記!這準遷證有效期只有40天,別過期。)
4、帶上這張準遷證和你們兩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派出所領遷移證。他會撕走準遷證的其中一聯,同時給遷出方銷戶,所以切記在準遷證有效期內回去上戶,否則就成黑戶了。
5、帶上剩下一聯的準遷證、遷移證、和你們家的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你自己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就可以了。
6、需要重新照相辦理身份證。
結婚遷戶口需要哪些材料?
1、個人申請(女方遷戶口的個人申請書);
2、戶籍證明(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收費5元,最好準備2份,出生證會用到);
3、村委接收證
?(備註:需要兩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辦開具的接收證明,一份是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是在辦理出準遷證後辦理,要分兩步的。當前只需要前一份;
4、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5、育齡婦女納入管理證明(到男方所在區域街道辦、鎮街計生辦開具證明已納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