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派出所諮詢遷戶口的事,本來也只是打算先問一下需要準備什麼材料,下次再去辦,但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把能帶的證件都帶了(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
走了半個小時到地方了,結果派出所搬了,又跟著導航走了一陣子才找到。進門登記,測體溫。新的辦公大廳比以前大多了,環境還不錯。居住證、暫住證一個檔口,戶籍辦理一個檔口,身份證一個檔口。我徑直走到中間的戶籍辦理檔口,前面兩個人排隊,中間來了一個人插隊,都是給新生兒上戶口的。很快就要到我了,戶籍辦理人員問我辦什麼業務,我說想諮詢一下遷戶口的事。他指了指我身後的牆壁,「掃一下那裡的二維碼,看你符合上面哪一種遷戶口的條件,有什麼不懂得再來問我」。
我走過去一看,嚯~二維碼還真不少。迅速瞄了一遍,找到了直系親屬投靠戶口遷移的二維碼,掃了一下,彈出來下面的界面。
回到窗口,我詢問是否有第一項「書面申請」具體的格式,工作人員遞給我一張模板,讓我拍下來,到外面去列印、並填寫完整。同時要求提供申請人戶口簿首頁、戶籍信息頁的複印件(兩項列印到一張紙),被申請人戶口簿首頁、戶籍信息頁的複印件(兩項列印到一張紙),夫妻雙方各自的結婚證複印件(兩本上下攤開,複印到一張紙上)。問清楚這些之後,我快速跑到外面,找到打字複印店,該列印的列印、該複印的複印。
很快,我又返回了辦事大廳,繼續諮詢書面申請的填寫細節。因為是申請將我的戶口從老家籤到老公這裡,所以申請人信息填我老公的,我是被申請人。
填完這些,交上其他複印的材料,工作人員遞給我另外的兩張表,並一一交代我該怎麼填寫,我幾乎是一筆一划的填寫完整了。
這兩張表交上去,工作人員再次確認了我的電話號碼,並交代過兩天會有電話通知我過來拿材料,到時候我就可以拿回老家派出所去辦手續了。我確認了一下這中間的有效期是多久,工作人員告知我是「40天」。到這裡,申請的手續就辦完了,前後也就二十多分鐘的時間。我沒想到會這麼迅速,還以為會很麻煩。
回家的路上,一想到,不久以後,我的戶口就從老家真正遷過來了,身份證也得重新辦理。那時候,我就徹底失去屬於故鄉的身份了,有一絲不舍和傷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