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點10分,一位騎著電動滑板車的小夥兒在菜戶營橋下大觀園路口,一頭扎進了西城交警的執法崗裡:電動平衡車將被暫扣,需要繳納200元的罰款——交了罰款才能領回車,而且再也沒法上路了。從昨天起,北京開始實施新修改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其中明文規定,在道路上使用動力裝置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器械,處200元罰款。
「我以前買過好幾輛自行車,全丟了,買這個就是為了能拿回家,上班也方便。」在等候交警開具罰單的時候,小夥兒如是說。
此前,北京交警也曾經對電驅動的平衡車、獨輪車進行過處罰,但罰款額度是參照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而確定的。新法規實施後,罰款驟增到200元。交管部門表示,包括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等代步工具,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而是屬於「器械」違法上路。
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交警李關毅說,這些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速度不一,大小不同。走上機動車道,太危險,但在人行道上,對行人又構成危險,有的電動平衡車沒有剎車,但最高時速卻達每小時30公裡,電動滑板車基本沒有安裝明顯的反光標識,但是在夜裡,卻有很多人用。
記者發現,電動滑板車目前已經近乎成為代駕司機們的標配。在將顧客送到指定地點之後,許多代駕司機都會使用電滑板離開。而這在夜間確實會增加許多危險。
此次整治行動中,交管部門將在全市各主要大街、重點路口、環路進出口建立卡控防線,對途經的電動平衡車等器械逐一排查、執法、處置。同時,將強化執法管理薄弱時段和重點路口、地區的視頻監控,發現違法行為會立即部署警力攔截處置。
今天的執法行動中,交管部門還針對電動車的逆行、闖紅燈等常見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一輛明顯超標、懸掛著黃色臨時標識的電動車在紅燈時通過路口,被民警當場拿下。比以往同類執法行為方便的是,所有被截住的騎車人,最後都掃描二維碼繳納了罰款,省去了大量找零錢的麻煩。
交管部門同時表示,對於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為,北京公安交管部門也將依法予以查處。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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