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上海道路上出現了不少新鮮的代步工具,如白領鍾愛的獨輪車、平衡車,還有代駕們青睞的電動滑板車。這些近年來才出現的交通工具,能不能上馬路?今天,上海交警發布消息稱,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老年代步車、滑板、旱冰鞋等上路行駛均算違法!
交警部門還逐一解釋了這些交通工具違法的依據和處理方式。記者注意到,針對這些交通工具的執法大多採取累進式執法模式。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
交警: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屬於未按規定註冊登記通行工具。交警對首次查獲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在道路上行駛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情節較輕」,對當事人處100元罰款;第二次及以上查獲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在道路上行駛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先予扣留車輛後通知違法人員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違法人員前來處理的,對其處以500元罰款。
老年代步車
交警:以電力等動力驅動的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的,交警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路行駛」違法行為進行教育處理,對車輛採取先予扣留措施後通知違法人員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車廂封閉」老年代步車送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鑑定屬性。經鑑定明確為機動車的,按照「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對當事人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當事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1500元罰款,可以並處拘留15日以下。其他老年代步車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情節較重的」規定,對當事人處1000元罰款。
滑板、旱冰鞋
交警:對滑板、旱冰鞋上路行駛行為,交警按照「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違法行為進行教育處理,首次、第二次查獲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民警對其現場口頭警告後,並記錄教育情況後放行,第三次及以上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對違法人員當場處以50元罰款。
公安交警部門將嚴管新型交通工具違法
上海公安交警部門表示,針對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老年代步車等違法上路行駛行為,本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廣而告之」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街面執法教育嚴管,並強化源頭治理。
據悉,公安交警將採取集中設卡和流動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嚴格依法攔截、處罰利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老年代步車以及滑板、旱冰鞋等各類滑行、通行工具違法上路通行行為。
此外,交警還會將「封閉式」老年代步車售賣「窩點」線索及時傳遞給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積極協調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門共同開展上門臨檢行動,嚴格依法查處、取締相關「窩點」。
針對「代駕」群體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問題,交警部門表示將協調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會同市代駕協會推動強化會員企業行業自律,督促各「代駕」平臺企業自主加強加盟司機教育、宣傳,告知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上路行駛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引導選擇共享單車、公共運輸、分時租賃汽車等交通工具,合法「代駕」,安全出行。
來源:上觀新聞
編輯:張建贇
責任編輯: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