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最近,上市公司中集集團以侵害發明專利權為由,將另一家上市公司勝獅貨櫃及其子公司青島太平與中遠海運分別訴至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耐人尋味的是,就在此前一天,中遠海運旗下公司中遠海運金控收購了勝獅貨櫃所持有的部分貨櫃製造相關股權資產。中集集團此舉是否意在阻擊相關收購?案件的未來走向將何去何從?且看本文的分析。
原標題:貨櫃企業為何因「53英尺」專利起紛爭?
最近,上市公司中國國際海運貨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集集團)以侵害發明專利權為由,將另一家上市公司勝獅貨櫃有限公司(下稱勝獅貨櫃)及其子公司青島太平貨櫃有限公司(下稱青島太平)與中遠海運貨櫃運輸有限公司(下稱中遠海運)分別訴至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耐人尋味的是,就在此前一天,中遠海運旗下公司中遠海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遠海運金控)收購了勝獅貨櫃所持有的部分貨櫃製造相關股權資產。中集集團此舉是否意在阻擊相關收購?案件的未來走向將何去何從?
各方關係錯綜複雜
5月6日,中遠海運金控與勝獅貨櫃籤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收購勝獅貨櫃持有的啟東能源、寧波太平、青島太平、勝獅上海等多家公司100%股權,通過該交易間接收購青島太平全資子公司啟東太平100%股權。緊接著,5月7日中集集團就對勝獅貨櫃、青島太平和中遠海運發起兩起專利訴訟。在一起訴訟中,中集集團訴稱,青島太平、勝獅貨櫃存在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其擁有的發明專利「53英尺貨櫃運輸平臺和運輸單元」(專利號:ZL200710063587.0,下稱涉案專利)的行為,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其經濟損失9500萬元等;在另一起訴訟中,中集集團訴稱,中遠海運存在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擅自使用涉案專利的行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並賠償中集集團經濟損失300萬元等。
記者在採訪中注意到,中集集團與上述3家被訴企業都是我國貨櫃領域較具影響力的企業,且各方關係錯綜複雜。根據中集集團2018年年報顯示,中遠海運為中集集團的第二大股東,持22.72%的股份,招商局為中集集團第一大股東,持24.58%的股份。
與中遠海運的「母子」關係不同,中集集團與勝獅貨櫃的關係可謂是專利訴訟的「老對手」。2003年3月,中集集團旗下公司上海中集訴勝獅貨櫃旗下公司上海勝獅冷藏箱「漏水器」專利侵權一案拉開了雙方智慧財產權糾紛大戰的序幕。此後,中集集團以勝獅貨櫃青島公司侵犯其擁有的北美箱APC運輸平臺專利及北美箱角件專利技術為由,於2010年8月和2012年7月將後者訴至法院。
在中國專利信息中心副研究員修紅義看來,此次專利訴訟可謂再續「前緣」。從專利布局上看,截至目前,中集集團的專利申請總量為4848件,其專利布局比較全面,既涉及貨櫃箱體及其零部件以及箱體的堆放搬運設備和監控系統,又包括了箱體焊接、噴塗等加工方法設備等;而中遠海運集團下的相關專利數量為38件,涉及技術領域均為貨櫃的箱體設計。勝獅貨櫃目前的專利申請量為363件,涉及貨櫃產品設計以及製造方法。修紅義認為,勝獅集團在冷鏈運輸方面擁有36件專利,這或許是中遠海運收購它的一個誘因。就此次專利訴訟,本報記者試圖聯繫中遠海運、勝獅貨櫃、青島太平,但直到發稿時尚未得到回覆。
涉案專利前世今生
涉案專利「53英尺貨櫃運輸平臺和運輸單元」到底是一件什麼樣的專利,為何頻頻引發訴訟?
據了解,涉案專利涉及物流領域中用於堆碼的器具,是一種用於非標準貨櫃運輸的運輸平臺以及運輸單元。「通常,貨櫃通過設置在箱體角部的四個頂角件和四個底角件進行堆碼。對於標準貨櫃來說,相鄰角件的間距是按標準設置的,而對於53 英尺等非標準貨櫃來說,由於53英尺箱寬寬於標準貨櫃的寬度,在運輸過程中會帶來一些問題。」中集集團總法律顧問王宇表示,為解決該問題,中集集團提出了一種解決辦法,即提供一種運輸平臺,以使得非標準貨櫃能夠利用該運輸平臺在標準貨櫃上以及標準貨櫃的運輸設備上實現緊密排列堆碼,從而節約艙位。
「涉案專利的技術研發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了專利技術引進、消化、再創新的發展歷程。」王宇介紹,談到涉案專利不得不提53英尺貨櫃。該貨櫃主要在美國內陸運輸採用,尺寸是53英尺長、寬2600mm,標準貨櫃寬為2438mm。換句話說,53英尺貨櫃相對標準貨櫃是一種又大又長的結構。在2000年前後,中集集團注意到美國在使用這種貨櫃做內陸運輸,花費150萬美元從美國專利權人手中獲得相關專利許可。
在引進該專利技術後,中集集團發現其中存在許多問題,如該技術的生產效率低下、相關產品在運輸空間浪費嚴重。「基於此,技術工程師為53英尺貨櫃做了一個小的構件來解決不同標準貨櫃的差異性問題,並提交相關專利申請。」王宇表示,經過中集集團多年的推廣應用,相關產品逐步闖進美國的主流市場。王宇測算,使用該專利技術後,每個53 英尺貨櫃不僅可以直接節省1000美元的費用,還有了貨櫃班輪運輸的船期保證。
舉證問題影響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遠海運擬收購勝獅貨櫃的第二天就爆出中集集團對前者提起專利訴訟。王宇介紹:「在過去幾年,中集集團雖然對勝獅貨櫃提起了多起專利訴訟,但由於司法實踐中存在舉證難、賠償額不高、執行難等問題,中集集團的專利維權工作一度停滯。」
「在實務中,舉證難主要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是難以獲得侵權產品,證明侵權行為的存在,因為有些侵權產品是市場上不好購買的,比如僅能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獲取;二是難以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多少損失或者被告侵權行為的獲利情況,因為專利權具有無形性的特點,對其進行價值評估和定價確實有困難。」北京安傑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陳志興對本報記者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另外,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也規定了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不過,證據保全適用的情境是,「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等情況下,才需要司法機關作為公權力介入。
記者在採訪中注意到,在本案進行當中,中集集團已向青島中院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另外,就難以向法院提交賠償證據的問題,陳志興認為,這需要靈活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制度。「一方面,原告需要盡力向法院提交證據,包括侵權產品的銷售數據、被告公司的財務報表、第三方平臺銷售侵權產品的相關數據等。另一方面,目前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可能會考慮被告的主觀故意和侵權情節等,這方面也需要原告提交相關的證據支撐。」陳志興表示,當前,貨櫃領域已經進入「紅海」競爭階段,由過去的市場布局競爭轉變為專利競爭。長期來看,只有擁有核心專利技術,才是解決企業未來發展和提高競爭力之道。(本報記者 陳景秋)
(文章來源:中國智慧財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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