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商業簡訊、電話打擾不勝其煩,工信部擬出新規!

2020-12-17 澎湃新聞

關注:商業簡訊、電話打擾不勝其煩,工信部擬出新規!

2020-09-01 11:5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中關村科學城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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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送 商業簡訊或撥打商業電話

近日,工信部就《通信簡訊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簡訊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用戶未明確同意的,視為拒絕。用戶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的,應當停止。

簡訊息服務提供者發送埠類商業性簡訊的,應當確保有關用戶已同意或請求接收,並保留用戶同意憑證至少五個月。

簡訊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擅自改變電信網碼號用途,不得將用於發送業務管理和服務類簡訊息的埠用於發送商業性簡訊息,無正當理由不得對用戶接收業務管理或者服務類簡訊息進行限制。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預警監測、大數據研判等機制,通過合同約定和技術手段等措施,防範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發送的商業性簡訊息或撥打的商業性電話。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發現任何組織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發送簡訊息或撥打電話的,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制止其行為,可視情況限制向其提供新增通信資源或暫停相關服務。相關記錄應予以保存並提供申訴途徑。暫停相關服務前應告知相關方。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臺,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願規範撥打商業性電話。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依託「謝絕來電」平臺提供「謝絕來電」服務,採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記用戶關於商業性電話的接收意願,並依據用戶意願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防侵擾服務。

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提供「謝絕來電」服務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者提供「謝絕來電」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用戶投訴

徵求意見稿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中國網際網路協會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以下簡稱12321受理中心)受理用戶關於簡訊息服務或語音呼叫服務投訴。

用戶認為其受到商業性簡訊息或商業性電話侵擾,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內容的簡訊息或電話的,可向12321受理中心進行投訴。

對於信息完整、準確的投訴,12321受理中心應當在接到投訴3個工作日內轉送相關企業核查處理。相關企業經核實後應當及時採取有效處理措施,並在15個工作日內向12321受理中心反饋處置結果。12321受理中心收到處置結果後3個工作日內向用戶反饋處理結果。

原標題:《關注:商業簡訊、電話打擾不勝其煩,工信部擬出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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