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頒發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第30條規定:「幹部教育應當根據內容要求和幹部特點,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等教學方法,實現教學相長、學學相長。」實施研討式教學,其核心是改變傳統的學員被動地接受知識的課堂教學模式,用相互探討式的教學方法來培養學員的創新精神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充分調動教和學兩方面的積極性,真正實現教學相長、學學相長。在研討式教學中,授課教師必須自覺更新教學理念,準確把握角色定位。
做教學情境的創設者
研討式教學是以「問題」為載體,創設一種類似科學研究的情境和途徑,讓學員通過自己收集、分析和處理信息來實際感受和體驗知識產生的過程,進而促使學員主動學習、相互學習,以培養學員的合作精神和自主解決實際問題的創新能力。對研討式教學來說,最理想的教學情境是「教師在研究狀態下工作,學員在研究狀態下學習」。要達到上述目的,首先,教師要從過去的「知識傳授者」轉變為「問題研究者」,以研究者的心態置身於教學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審視、分析各種研究問題,為學員創設問題情境。其次,教師要促使學員變被動接受知識為主動探究問題,啟發學員大膽設問,把學員帶進「研究討論問題」的教學情境中來,讓學員帶著問題去學習、去探索。研討式教學的內容是通過需要研究的問題呈現的,所需研究的問題是學員在主動探究中或在教師的啟發指導下通過自主選擇來確定的。教師指導、幫助學員確定研究問題是進行研討式教學的首要環節。
做教學活動的指導者
研討式教學強調「以學習者為中心」,但並不是說這種教學方式可以脫離教師的指導。教師作為研討式教學活動的指導者,其指導的內容和方法與以往的教學指導有較大不同。教師指導的內容不是把學員引導到事先預設的標準答案上來,也不是將學員的研究結果引向一個已知的結論上去,而是重在提供信息、啟發思路、介紹方法,確保學員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始終沿著一條正確的路徑,自主地獲取知識、應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在研討式教學中,教師到位而不越位、獻策而不決策的指導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教師應把握好指導的「度」,防止指導「過度」、限制學員的思維。另外,教師還要特別重視研究方法的指導,加強「宏觀調控」,既可以進行集體指導,如指導學員「如何選擇研討問題」「如何撰寫研討結論」等,也可以針對某研討小組出現的問題進行個別指導。教師科學、有效的指導是實現研討式教學目的的保障。
做教學過程的參與者
研討式教學是一種具有一定難度、較為複雜的探索性教學過程,是教師和學員共同探求新知識、解決新問題的過程,教師有責任、有必要參與其中。在研討式教學中,教師和學員形成「學習共同體」,通過信息交流實現師生互動,通過相互溝通、相互影響、相互補充,達到共識、共享、共進的目的。教師參與教學研討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全程參與式。教師以某研討小組一員的身份,全程參與和指導研討小組開展問題研究。從研討問題的選擇到研究步驟的確定,從研究材料的搜集到研討結論的撰寫,教師都要先於學員一步,取得感性認識和第一手材料,這樣在參與小組討論和研究時,就能做到胸有成竹,引導學員沿著正確的方向去開展合作式、探索式的研究,並在研究過程中及時調整方案、攻克難關;二是適時參與式。教師要把握參與時機,適時深入研討小組,參與問題研討。在學員遇到困難或偏離問題研究方向卻渾然不覺時,教師應適時給予有針對性的指導,幫助學員克服困難、消除障礙。不管以哪種方式參與,教師都要以平等的身份參與問題研討,與學員建立起合作夥伴的學習關係,真正做到教學相長。
做教學研究的促進者
研討式教學是一種既無教學大綱又無現成教材的開放式教學方法。教師作為研討式教學的促進者,一要注意促進學員轉變學習觀念,把教學重點放在如何指導學員學會「學」上,從而真正實現教師「教是為了不需要教」的終極目標;二要注意促進學員培養勇於探索實踐精神。由於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的改變,學員在研討問題中遇到各種困難和阻力在所難免。教師要幫助學員樹立信心,激勵他們直面困難、大膽探索,促進他們敢於成功、善於成功;三要注意促進學員改進學習方法。研討式教學改變了學員從課堂上獲取知識的單一學習方法,引導學員通過親自研究探索獲得真知,最終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此外,教師還要注意保護學員進行研討式學習的積極性,尊重他們的意願和愛好,引導他們去研究自己感興趣且適合於自己研討的社會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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