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升小升學中,深圳各區關於實際居住是怎麼界定的?
幼升小君發現很多新手家長擔心同一個問題,就是實際居住。
一位家長表示:
都說這個實際居住審的越來越嚴了,大家有遇到過上門來的情況嗎?朋友家被殺了回馬槍,還好他在啊!很怕遇到出差,核查時候不在家,這樣會面臨分流嗎?
2020年申請學位深圳多區要求實際居住,那麼實際居住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通俗地講就是各職能部門聯合社區網格員通過居住登記信息進行核實真假,被查出實際居住地址與申請學位所填材料不一致,一旦確定,那麼公辦學位將會被取消,如果一致,那麼就是實際居住。
所以說,這個後果還是很嚴重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6月發生的一起上門核查的情況。
據家長爆料所知,今年6月24日晚的時候,羅湖區網格員上門核實蓮南小學申請材料與實際居住是否一致,當時家長收到簡訊如下:
可以明顯看出,這個家庭申請的住房地址與實際居住的地址不一樣,學校要求家長限時修改。
羅湖區:明確2021年可用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但僅限於租住無產權證明房屋的。
1、2021年以租房申請學位的住房:
租賃有產權證明住房的,在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 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以籤發日期為準;有效期至少應到申請學位當年的9月30日) ;
租賃無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的,必須在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在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並實際居住,且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進行學位房鎖定。
2、申請學位的住房必須為申請人實際居住。
如果沒有實際居住,地段學校將不受理學位申請。
羅湖區將繼續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作為核實實際居住的依據,學位申請人應確保實際居住地址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申請學位的,請家長於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主動到社區網絡中心登記完善人口居住信息。
3、在羅湖區臨時購房、租房(不滿1年),深圳戶籍無法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籍不受理申請。
南山區:2020年起,南山區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作為核查實際居住的依據。
申請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的住房材料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報名成功後不需要到現場驗核材料,入學材料經學校初驗後,報公安、住建、租賃、社保、計生等部門聯網審核,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學位一經查實,我局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資格;如已入讀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涉事學生做轉出處理。
其實不僅是羅湖區、南山區,福田區對於實際居住也查的很嚴格,但是,學校並不能查所有的,只是挑選一些進行抽查,所以也要看家長們的運氣。
但是寶安區不要求實際居住,所以寶安區的家長還比較幸運。
提醒2021年升學家長:
羅湖區今年申請學位沒有辦理租賃憑證的家長都吃虧了,因為羅湖、寶安一樣,缺少租賃憑證的,在網報開始階段,就因材料不合格而沒有通過審核,公辦沒戲,好的民辦學校也被人家搶先申請。
希望明年申請學位的家長別吃這個虧,早點準備租賃,建議不要買租賃憑證,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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