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一錄取才落下帷幕
2021小一學位申請材料辦理
有的就已經快要截止了!
比如租賃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等
除了這些
2021年的家長對於居住時間加分和計算
還有很大的疑問,比如
今天
深圳幼升小君就給大家解讀了一下
關於居住時間加分政策
供2021入學的家長參考
深圳幼升小君提醒:關注公粽號【深圳幼升小】,對話框回復「積分表」,查看2020深圳10區積分表,及時收藏保存,便於以後查看!
看完居住加分,了解完政策之後,可以點擊公粽號菜單欄「積分自測」,計算自己的入學積分。
劃重點↓↓↓
◎深圳各區陸續在實行嚴查實際居住政策,辦理好租賃憑證的家長必須實際居住計算居住時間,多區實行網格員上門核查實際居住,未實際居住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
(嚴查實際居住具體細則可在【深圳幼升小】公粽號回復「實際居住」查看)
◎多區2021申請學位的租賃憑證辦理時間已截止或即將截止,還未辦理的,儘快核查所在區域的辦理時間,抓緊辦理。(租賃憑證辦理具體時間可在【深圳幼升小】工粽號回復「租賃」查看)
深戶及非深戶連續居住加分
①購房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 個月加0.1分;
②購買特殊房產按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居住證明(如水電費、 煤氣費等),每滿 1 個月加0.1分;
③租房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的籤發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深戶能提供無房證明加2分。無需開具紙質證明,由市房產信息中心核實)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幼升小君提醒
◎因疫情原因,2021年申請學位辦理租賃憑證延後到2020年9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福田區還沒辦理租賃憑證的家長也要抓緊了!
◎時間均為連續計算,不可中斷超一個月,否則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時間開始計算。
◎2020申請學位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0 年 4 月 30 日(目前政策還沒公布,2021年申請學位的可以往後順延一年,也就是2021年4月30日計算)。
深戶居住時間計算方法:
①計算起始日期:
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
提交房屋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如備案時間早於起租時間,按照起租時間開始積分);
提交特殊住房申請材料且申請人戶籍在所申請學區內的是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
房屋租賃信息、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不計算居住時間。
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申請學位的是2020年4月1日;2021申請學位的往後順延一年,也就是2021年4月1日。
以上都是按照起始、截止時間,每滿一個月加0.05分。
非深戶:
提交房屋租賃憑證,按照房屋租賃憑證備案時間,每滿一個月加0.05分。
幼升小君提醒
龍崗區租賃憑證辦理時間:
◎非深戶2020年8月31日前辦好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深戶租賃不滿一年可以申請學位,但不積分,也就是只要在2021年4月1日前辦好,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
(所以深戶想要用居住時間加分的話,儘量早點辦)
◎建議想要買房申請熱門學校的深戶不要選擇臨時購房,深戶社保不加分,如果沒有居住時間加分,根本就拼不過人家。(可在【深圳幼升小】公粽號對話框回復「錄取積分」查看2020深圳各小學的錄取積分,僅作參考)
非大學區
◎住房加分項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學區內自購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產權份額在51%以上),按取得商品房房產證(或商品房不動產權證)上購買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學校學區內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賃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按《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籤發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其他類住房不加分。
龍華區非深戶因為有社保加分,所以住房材料(房產辦理時間,租賃憑證辦理時間)不加分;
大學區
按取得房產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3分。
按房屋租賃憑證(或公共租賃房合同)籤發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3分。
幼升小君提醒
◎房屋租賃憑證需在2020年8月31日(以籤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租期最短至2021年12月31日;深戶、非深戶均按此要求執行。
◎實際居住要求:
2021年申請小一、初一學位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家長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聯繫樓棟的網格管理員登記居住信息(擬申請學校招生範圍內)。
深戶及非深戶
A:學區內購住宅性質房產滿 3 年以上且持有產權佔比 51%(含)以上——40 分
B:學區內購住宅性質房產 3 年以下滿 2 年以上且持有產權佔比 51%(含)以上——38 分
C:學區內購住宅性質房產 2 年以下滿 1 年以上且持有產權佔比 51%(含)以上 ——36 分
D:學區內購住宅性質房產1年以下且持有產權佔比51%(含)以上 ——34 分
E: 學區內購住宅性質房產,持有產權佔比低於 51%(不含)高於 30%(含) ——30 分
F: 學區內購住宅性質房產,持有產權佔比低於 30%(不含) ——20 分
G: 學區內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 ——20 分
H:學區內購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 —15 分
J: 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申請學位,但申請人的戶口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登記信息不在一起——20 分
K:租住住宅性質房產滿 5 年以上——15 分
L:租住住宅性質房產 5 年以下滿 3 年以上——12 分
M:租住住宅性質房產 3 年以下滿 2 年以上——9 分
N:租住住宅性質房產 2 年以下滿 1 年以上——7 分
O:租住單位宿舍滿 2 年以上——9 分
P:租住單位宿舍不滿 2 年——7 分
幼升小君提醒
1、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以上選項A、B、C、D、E,選擇對應的一項。
2、用於申請學位的房產持有人必須為學位申請人父母。使用上述A、B、C、D類房產申請學位時,如果學位申請人使用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購買的房產,則該房產的購買人與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口登記信息必須在同一戶口上。
3、購房時長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到入學當年8月31日之間的時長。在報名工作開始前未取得入學當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入夥通知書的房產不能用於申請學位。
4、能提供入學前一年4月30日前籤訂且有效期延續至入學當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才能積分,不能提供則非深戶籍學位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深戶學位申請人不能積分。租住時長為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之日到入學當年4月30日之間的連續不間斷時長。
5、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記證明」或《房屋租賃信息》(藍本)均不能積分。
深戶
居住時間加分: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進行加分,居住每滿1個月加0.1分。
◎提交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以證書右側摘要及附記備註時間為準;提交購房合同的,按產權登記部門蓋章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
◎提交租賃憑證證明材料的,以辦理租賃憑證時登記備案的蓋章落款日期為準,居住每滿1個月加0.1分,加分不封頂;
◎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加分封頂5分。
非深戶:不加分
幼升小君提醒
◎寶安區是不可以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的,但與其他區不同的是,寶安區租住小產權房是可以辦理租賃憑證,時間截止為2020年8月30日。
2022年及以後的家長可以提前準備,辦好租賃後每月都可以加分,而且不封頂。
◎寶安區租住特殊住房的有入住時間要求:即用集體宿舍、祖屋、安居房、人才房、保障房、集資房、自建房等特殊房產申請學位的,有入住時間要求,2020年是要求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入住,2021年沒說,應該還是要求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入住。(也就是下個月9月30日前,還沒入住的趕緊入住,以免影響孩子的學位申請資格)
深戶
居住時長加分:按申請人家庭在學區內連續居住的時長進行積分。
(1)擁有合法產權房(用途為住宅)的,以房地產證、不動產證的發證日期,或與政府(職能部門)籤訂的政策性住房協議的籤訂日期開始積分:0.1分/月。
(2)租房(用途為住宅)的,以《房屋租賃憑證》(紅本)的發證日期,或與政府(職能部門)籤訂的政策性住房租賃協議的籤訂日期開始積分:0.1分/月。
註:承租人需為監護人。
(3)擁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資房、祖屋,用途為住宅)的,以轄區居委會出具證明顯示的入住時間或水電費單、煤氣單繳交時間開始積分:0.1分/月。
非深戶
住房加分:
(1)擁有合法產權房(用途為住宅)的,以房地產證、不動產證的發證日期,或與政府(職能部門)籤訂的政策性住房協議的籤訂日期開始積分:0.1分/月。
(2)租房(用途為住宅)的,以《房屋租賃憑證》(紅本)的發證日期,或與政府(職能部門)籤訂的政策性住房租賃協議的籤訂日期開始積分:0.1分/月。
註:承租人需為監護人。
幼升小君提醒
◎所有加分都是累計加分,不封頂。
◎光明區租賃辦理時間7月30日已經截止,同樣也是核查實際居住的(在小一申請學位資料審核階段學校會上門核查),辦理好租賃的家長們儘快入住,計算居住時間。
深戶
(1)住宅類商品房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
(2)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時間,每增加一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戶:不加分
幼升小君提醒
◎羅湖區今年並沒有推遲租賃辦理時間,2021申請學位的必須2020年6月30日前辦理好租賃憑證。
◎另外,羅湖區明確,租房不滿一年的:非深戶不能申請學位;深戶不保證就近入學。
深戶
①居住時間加分: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來計分,居住時間積分計算公式為:居住總月數×0.1,不足1月不積分。
◎計算已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
提交祖屋證明或特殊住房申請材料的是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
◎計算居住時間截止日期: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此項加分不超過7.2分。
非深戶:不加分
幼升小君提醒
◎大鵬新區2021入學租賃憑證辦理時間2020年6月30日,已經截止。2022年申請學位的家長可以提前辦理。
◎雖然今年的政策大鵬新區並沒有說會嚴查實際居住,但建議已辦理好住房材料的,做好實際居住,以保萬無一失。
深戶及非深戶
◎自有產權房,且有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加0.01分,累計不超過2分。
◎租房且持有符合時間要求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按登記備案時間,每滿1個月加0.01分,累計不超過2分。
幼升小君提醒
◎鹽田區租賃憑證辦理時間7月1日,已經截止。
深戶及非深戶
在學區內連續居住滿1年的基礎上,每滿1個月得0.3分,不滿1個月不得分。
居住時長為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則按離&34;最近備案合同的籤發日期計算居住時長。居住時長積分計算截至2020年4月30日。
幼升小君提醒
◎坪山區2021入學材料租賃憑證辦理時間2020年5月31日,已經截止。
◎坪山區是嚴查實際居住的,租賃憑證辦理好後需同時在網格中心做好居住信息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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