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就讀於襄城區新喬雙語幼兒園的孩子的家長反映,他們早在2019年11月就已經預交了2020年上學期的學費。因為疫情,幼兒園遲遲不能開學,想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開學?如果不能開學,學生家長交的學費怎麼處理?
襄城區教育局方面答覆表示:目前中小學、幼兒園暫無具體開學時間,待確定開學時間後,幼兒園根據幼兒上學時間按規定退費。
與此同時,另一位襄城學生家長反映,襄城區國學實驗學校在2019年12月份的時候,讓學生提前預交了2020年春季學期學費七千五百元中的兩千元,說是預訂學位。4月3號的時候,又通知讓在4月6日前交齊春季學期學費(即在2019年12月份預交兩千元的基礎上,再交五千五百元)。
襄城區教育局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約談了襄陽國學實驗學校負責人,襄陽國學實驗學校進行了整改,一是承諾在「停學不停課」期間,不停止學生的網課;二是學校暫停收費,待相關部門出臺具體收費政策後,學校嚴格按相關政策收費。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昨天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其中明確規定: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三、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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