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戶時代,對於縱火犯絕不放過,那縱火未遂怎麼處理?
江戶時代,日本江戶城是個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因此建造了很多長屋,由於全部採用木質結構,因此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往往瞬間蔓延,形成大規模的災難。德川幕府治世的兩百六十年間,竟然曾經發生一百起以上的大火。堪稱火災之城,與因酒醉發生的各種事故同樣有名。
正因為每次發生火災,江戶城都需要重建。因此,德川幕府對於造成火災者嚴格取締。例如不小心造成火苗者,同樣需要承擔刑責,趕出江戶或是科以罰金。處罰還是相對嚴厲,畢竟只是小火苗就要處以刑責,如果更大級別的呢?
如果被發現是故意縱火,當然會受到嚴格的懲戒。企圖縱火的人,就算只是小火沒有釀成災害,不容縱火者辯解,既然你喜歡玩火,那就處以火刑,讓你在烈火中玩個痛快。
被處火刑的人,因為太過痛苦而無法控制,所以會將他們綁在柱子上,或是絞死後放火,火刑就是這麼可怕殘酷的刑責。被處火刑後,還需要示眾三天後才丟棄。之所以如此嚴酷,就如前述所說,木質結構的江戶,在火災面前抵抗能力極弱,非常容易引起全城大火。對於縱火犯如此嚴格的懲罰,也是為了避免江戶陷入大火中。
對於縱火或造成火災者處於嚴厲刑罰,目的除了所說的防範火災,也有消除江戶百姓怨恨的作用。
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迅速擴大時,為了阻止火勢蔓延,德川幕府將會採取斷然阻止火災的方法。也就是說,依照大火蔓延的方向,即使還未燃燒,也會被消防人員破壞房子,建立隔離帶,這也是現代面對森林大火時,會採取的一種方式。
不過在江戶時代,可沒有現代的火災保險。好不容易積累的家產,很可能因此轉眼化為泡影。這麼一來,往後的生活全無著落。哪怕是德川幕府,面對這種怨恨也心生忌憚,因此需要將縱火犯處於嚴酷的刑責來緩解居民的怨恨。
江戶居民同樣憎恨火災,無法原諒造成火災的人。實際上,縱火犯在處以火刑之前,會被遊街示眾,讓江戶居民看清他的長相。讓受災居民的怨恨得到發洩。處以刑罰後,仍然會進行展示,繼續讓居民的怨恨得以發洩。
江戶居民包括武士及大商人。相比平民而言,他們會把財產收藏在石造的倉庫或地下室,慎重警戒以防火災 導致財產一夜成空。而平民自然享受不到這種措施,只能把怨恨轉移到縱火犯身上,排解心中的暴虐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