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問題是每個企業的重中之重。每個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各種稅種的繳納。很多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不少出現了稅制有缺的問題,畢竟每一個人都希望能夠得到更多的資金。那麼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有哪些?
1、投資者分紅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籌劃
由於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的限制,私營公司的投資者領取的工資、薪金所得,只要是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許稅前扣除,而投資者分得的股利紅利所得,屬於稅後利潤分配,不得稅前扣除,投資者可以在分紅與工薪所得之間進行選擇,合理降低所得稅稅負。
2、查帳徵稅與核定徵收方式
所得稅的徵收有兩種方法:查帳徵收與核定徵收。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採用查帳徵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採用定額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及其他核定徵收方式。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徵收方式而言,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範圍,同一行業最低比例與最高比例差異較大,有利於稅務機關操作,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準,隨意性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
3、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
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並不可取。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採用「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設定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衝帳,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4、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進行籌劃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私營業主熱心公益事業。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利潤總額只能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才能計算出來,而捐贈是在年度期間發生的,如果企業捐贈前不進行納稅分析,可能使企業因捐贈背負額外的稅負,而將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獲得節稅收益。
5、注意劃分企業經營支出和投資者個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營企業會計核算不規範,要求財務人員報銷其個人或家庭消費性支出,將企業資金用於個人或家庭購買汽車、住房也不進行納稅申報,或者以借為名公款私用偷稅漏稅,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會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
[籌劃案例]:某公司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7條的規定,可以享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該公司原計劃於2008年11月份開始生產經營,當年預計會有虧損,從2009年度至2014年度,每年預計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1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1200萬元和1800萬元。請計算從2008年度到2014年度,該公司應當繳納多少企業所得稅,並提出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案。
[籌劃方案]:該企業從2008年度開始生產經營,應當計算享受稅收優惠的期限。該公司2008至2010年度可以享受免稅待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從2011年度到2013年度可以享受減半徵稅的待遇,因此,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600+800+1200)×25%×50%=325萬元。2014年度不享受稅收優惠,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1800×25%=450萬元。
因此,該企業從2008年度到2014年度合計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325+450=775萬元。如果該企業將生產經營日期推遲到2009年1月1日,這樣,2009年度就是該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第一年,從2009年度到2011年度,該企業可以享受免稅待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從2012年度到2014年度,該企業可以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待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800+1200+1800)×25%×50%=475萬元。經過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減輕稅收負擔:775-475=300萬元。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有哪些?上文中敘述的方法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您想要辦理納稅籌劃,請致電我們釔財稅顧問進行計劃。多謝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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